❶ 法制教育教案
下面是一個法制教育教案。
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
重點:對未成年人不良行為的預防 目的:
1、使廣大學生了解本法內容。
2、使每一位同學遠離本法中所列的未成年人的不良行為。
3、理論聯系實際,防微杜漸,自省自律,弘揚正氣,作品學兼優的好青少年。
授課內容: 同學們!今天的法制教育讓我們一起學習由第九屆全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第十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黨和政府歷來十分重視對青少年一代的健康成長,對青少年一代寄予了無限的希望,給予了無微不至的關懷。國家出台諸多的法律法規以法律的形式保障青少年的健康成長,尤其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頒布和實施具有重大和深遠的意義。這是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需要。是保護青少年成長的需要。《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一共八章,分別為:總則;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教育;對未成年人不良行為的預防;對未成年人嚴重不良行為的矯治;未成年人犯罪的自我防範;對未成年人重新犯罪的預防;法律責任和附則。
今天我們重點學習本法中的第三章;對未成年人不良行為的預防。
一、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前兆
俗話說:「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又有俗話說:風是雨的頭。未成年人違法犯罪並非一朝一夕的事,而是一個由量變到質變的積累、漸變過程。此間必然會出現諸多前兆與信號。小錯不斷,大錯必犯說的就是這個道理。一些青少年違法犯罪就是由於他們長期養成了不良行為,放任自己而又沒有及時有利的得到矯正而發展形成的。
根據常見的違法犯罪徵候、跡象,根據外部表象的差異其前兆分成8類6種
1、言語:經常罵街、談男論女、隱語黑話、好說謊話、緘口不言、臟話不斷。
2、舉止:衣帽不整、精神不振、吊兒郎當、蠻橫無理、頂撞師長、愛打群架、強行索物、哥們義氣、逞強跋扈、輕佻放縱、坐卧不安、行蹤詭秘、大把花錢,喜怒無常。
3、結交「哥們、姐們」、口哨喚人、紙條傳情、紋身標志。
4、起居:生活懶散、飯量驟減、出沒無常、結群閑逛。
5、打扮:注重打扮,過度化妝、講究發型、統一裝。
6、嗜好:抽煙喝酒、參與賭博、混跡舞場、偷閱書刊、迷戀網吧。
7、攜物回家、護身器具、異性物件、書包異物。
8、學業:曠課逃學、成績突降、考試作弊、課堂搗亂、課上睡覺。在《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列出了九種不良行為:
(1)曠課、也不歸宿;
(2)帶管制道具;
(3)打架斗毆、辱罵他人;
(4)強行向他人索要財物;
(5)偷竊、故意毀壞財物;
(6)參與賭博或變相賭博;
(7)觀看、收聽色情、淫穢的音像製品、讀物等;
(8)入法律、法規規定未成年人不適宜進入的營業性歌舞廳等場所;
(9)它嚴重違背社會公德的不良行為。
對具有以上所列不良行為的青少年如果不及時教育、其不良行為得不到有力的盡快的矯正,那不良行為的進一步發展就會導致違法犯罪,前兆就變成違法犯罪事實。
例一:湖北某締結連發勝8起家庭被盜、商店被撬案件,現場不留痕跡,作案手法高超。經偵破,著伙神出鬼沒的作案團伙是由21名13歲左右的初中學生組成。這些人有的從8、9歲就染有不良習氣,優劣機,但又得不到及時的教育和矯正,最終走向犯罪。
例二、北京曾處理過一個8人搶劫、流氓團伙,平均年齡不足14歲,他們在不到四個月的時間內作案15起。這8個人也都是從小很小就不良習氣纏身,行為不端,劣跡斑斑,有的不到及時矯正,最終也走向犯罪。這樣的例子舉不勝舉。
二、防未成年人犯罪要沖預防未成年人不良行為開始
1、預防不良行為要從小抓起,從現在做起。 良好習慣,良好行為的養成要經過一個長期的 培養訓練。預防不良行為必須從小抓起;
2、預防不良行為要從具體的小事抓起。小事不小。小時不抓,就演變成大錯。教育無小事;從小抓,抓小事,久而久之,形成良好習慣,使不良行為得到及時的制止和矯治,起到防微杜漸的作用,抓好兩「小」,是預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關鍵環節。
三、樹立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價值觀,做有理想、有道德、有紀律、有文化的接班人。
《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是中學生行為的准則,應努力做到我們每一個同學都要做到:自尊自愛,注重中學生儀表,真誠友愛,禮貌待人,遵規守紀,勤奮學習,勤勞儉朴,孝敬父母,嚴於律己,遵守公德。以高尚道德。
祝每一位同學都成為遵紀守法,品學兼優的好學生!
❷ 求酒店消防基礎知識培訓教案
一、燃燒的條件和火災的定義及分類
可燃物與氧化劑作用發生的放熱反應,通常伴有火焰、發光和(或)發煙現象,稱為燃燒。
(一)燃燒的條件
1、燃燒的必要條件
(1)可燃物。凡是能與空氣中的氧或其他氧化劑起燃燒化學反應得物質稱可燃物。
(2)氧化劑。能幫助和支持可燃物燃燒的物質,即能與可燃物發生氧化反應得物質稱為氧化劑。
(3)溫度(引火源)。引火源是指供給可燃物與氧或助燃劑發生燃燒反應的能量來源。
(4)鏈式反應。有焰燃燒都存在鏈式反應。
2、燃燒的充分條件
(1)一定的可燃物濃度。
(2)一定的氧氣含量。
(3)一定的點火能量。
(4)未受抑制的鏈式反應。
(二)火災的定義
火災是指在時間和空間上失去控制的燃燒所造成的災害。(GB5907-86)
(三)火災的分類
火災分為A、B、C、D四類(GB4968-85)
1. A類火災:指固體物質火災。 這種物質往往具有有機物性質,一般在燃燒時能產生灼熱的余燼。 如木材、棉、毛、麻、紙張火災等。
2. B類火災:指液體火災和可熔化的固體火災。 如汽油、煤油、原油、甲醇、乙醇、瀝青、石蠟火災等。
3. C類火災:指氣體火災。 如煤氣、天然氣、甲烷、乙烷、丙烷、氫氣火災等。
4. D類火災:指金屬火災。 指鉀、鈉、鎂、鈦、鋯、鋰、鋁鎂合金火災等。
二、滅火器的類型及滅火范圍、使用方法
(一)滅火器的類型及滅火范圍
滅火器的種類很多,按其移動方式可分為:手提式和推車式;按驅動滅火劑的動力來源可分為:儲氣瓶式、儲壓式、化學反應式;按所充裝的滅火劑則又可分為:泡沫、乾粉、鹵代烷、二氧化碳、酸鹼、清水等。
目前常用的滅火器有各種規格的泡沫滅火器,各種規格的乾粉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和鹵代烷(1211)滅火器等。泡沫滅火器一般能撲救A、B類火災,當電器發生火災,電源被切斷後,也可使用泡沫滅火器進行撲救。乾粉滅火器和二氧化碳滅火器則使用於撲救B、C類火災。可燃金屬火災則可使用撲救D類的乾粉滅火劑進行撲救。鹵代烷(1211)滅火器主要用於撲救易燃液體、帶電電器設備和精密儀器以及機房的火災,這種滅火器內裝的滅火劑沒有腐蝕性,滅火後不留痕跡,效果也較好。
一般手提式滅火器其內裝葯劑的噴射滅火時間在一分鍾之內,實際有效滅火時間僅有10至20秒鍾,在實際使用過程中,必須正確掌握使用方法,否則不僅滅不了火,還會貽誤了滅火時機。
必須指出的是,發生火災後,使用滅火器及時地撲救初起火災,是避免火災蔓延、擴大和造成更大損失的有力措施。同時,一旦發現火警,也應立即向消防部門及時報警,萬萬不可指望滅火器撲滅火災而不向消防隊報警,因為滅火器的撲救面積和能力是有限的,只能適應撲救初起的火災。火災發生後,一般蔓延都比較快,推遲了報警時間,貽誤了滅火戰機,勢必會造成更大的損失。
(二)滅火器的使用方法(重點講解乾粉滅火器)
乾粉滅火器內充裝的是乾粉滅火劑。乾粉滅火劑是用於滅火的乾燥且易於流動的微細粉末 , 由具有滅火效 能的無機鹽和少量的添加劑經乾燥、粉碎、混合而成微細固體粉末組成。 它是一種在消防中得到廣泛應用的滅火劑 , 且主要用於滅火器中。除撲救金屬火災的專用乾粉化學滅火劑外 , 乾粉滅火劑一般分為 Bc 乾粉滅火劑 和 ABC 乾粉兩大類。乾粉滅火劑主要通過在加壓氣體作用下噴出的粉霧 與火焰接觸、混合時發生的物理、化學作用滅火。另外 , 還有部分稀釋氧和冷卻的作用。
滅火時,可手提或肩扛滅火器快速奔赴火場,在距燃燒處5米左右,放下滅火器。如在室外,應選擇在上風方向噴射。使用的乾粉滅火器若是外掛式儲壓式的,操作者應一手緊握噴槍、另一手提起儲氣瓶上的開啟提環。如果儲氣瓶的開啟是手輪式的,則向逆時針方向旋開,並旋到最高位置,隨即提起滅火器。當乾粉噴出後,迅速對准火焰的根部掃射。使用的乾粉滅火器若是內置式儲氣瓶的或者是儲壓式的,操作者應先將開啟把上的保險銷拔下,然後握住噴射軟管前端噴嘴部,另一隻手將開啟壓把壓下,打開滅火器進行滅火。有噴射軟管的滅火器或儲壓式滅火器在使用時,一手應始終壓下壓把,不能放開,否則會中斷噴射。
乾粉滅火器撲救可燃、易燃液體火災時,應對准火焰要部掃射,如果被撲救的液體火災呈流淌燃燒時,應對准火焰根部由近而遠,並左右掃射,直至把火焰全部撲滅。如果可燃液體在容器內燃燒,使用者應對准火焰根部左右晃動掃射,使噴射出的乾粉流覆蓋整個容器開口表面;當火焰被趕出容器時,使用者仍應繼續噴射,直至將火焰全部撲滅。在撲救容器內可燃液體火災時,應注意不能將噴嘴直接對准液面噴射,防止噴流的沖擊力使可燃液體濺出而擴大火勢,造成滅火困難。如果當可燃液體在金屬容器中燃燒時間過長,容器的壁溫已高於撲救可燃液體的自燃點,此時極易造成滅火後再復燃的現象,若與泡沫類滅火器聯用,則滅火效果更佳。
使用磷酸銨鹽乾粉滅火器撲救固體可燃物火災時,應對准燃燒最猛烈處噴射,並上下、左右掃射。如條件許可,使用者可提著滅火器沿著燃燒物的四周邊走邊噴,使乾粉滅火劑均勻地噴在燃燒物的表面,直至將火焰全部撲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