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新修訂的《煤礦安全生產標准化》有哪些重
煤礦安全生產標准化新標准,「新」在哪?
1月24日,《煤礦安全生產標准化基本要求及評分方法》和《煤礦安全生產標准化考核定級辦法》(以下簡稱「新標准」)正式印發。新標准將於2017年7月1日起試行,2013年頒布的《煤礦安全質量標准化基本要求及評分方法(試行)》和《煤礦安全質量標准化考核評級辦法(試行)》同時廢止。
作為煤礦安全生產的基準線,煤礦安全生產標准化在煤礦安全生產中具有基礎性地位,新標准一出爐,便引起煤炭行業從業人員的密切關注。
與原標准相比,新標准究竟「新」在何處?執行的難點在哪?執行時需要重點把握什麼……近日,帶著相關問題,記者采訪了負責新標准起草工作的有關業務司局負責人——國家煤礦安監局行業安全基礎管理指導司司長辛廣龍。
由「安全質量標准化」改為「安全生產標准化」,
新增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兩部分
問:與原標准相比,新標准做了哪些重要調整?基於何種考慮?
辛廣龍:根據《安全生產法》第四條關於「生產經營單位必須推進安全生產標准化工作」的規定,新標准將原有的「煤礦安全質量標准化」改名為「煤礦安全生產標准化」。最重要的調整是新增了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兩部分。
自國家煤礦安監局成立以來,我國煤礦事故死亡人數逐年減少,已從10年前的每年幾千人減至2016年的538人。就像擰毛巾一樣,死亡人數再往下減難度增加。推動安全生產關口前移成了防範事故、減少死亡人數的重要舉措。但如何前移,卻一直沒有系統的理論可供指導,沒有切實可行的方法可供操作。
「對易發重特大事故的行業領域,要採取風險分級管控、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性工作機制,推動安全生產關口前移。」這是總書記對安全生產工作提出的要求。這給安全生產關口前移指明了道路。鑒於「危險源——安全風險——事故隱患——事故」的推演,我們在具體工作實踐中,逐漸體會到總書記提出的雙重預防性工作機制,既是安全生產方面的重大理論創新,又具有很強的操作性。
為了推進雙重預防性工作機制在煤礦落地生根,新標准研究提出了在煤礦構建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性工作機制的具體方法,並將其和標准化工作相結合,形成了「三位一體」工作體系,實現了對雙重預防性工作機制落實情況的量化考核。
問:對於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執行時的難點在哪?需要把握的要點是什麼?
辛廣龍:絕大多數煤礦尤其是小煤礦在實踐中並不能嚴格區分安全風險與事故隱患,對安全風險概念不清晰。對大多數煤礦而言,安全風險分級管控是一個全新的,沒有相應的工作基礎。
考慮到煤礦現狀,我們認為現階段工作重點應該是督促煤礦決策層盡快樹立安全風險意識,而不是「一竿子捅到底」,要求所有從業人員尤其是一線職工都去參與風險辨識、管控。所以,在內容設置上,我們把相關工作的責任主體直接明確為礦長、總工程師和礦級分管負責人,不涉及煤礦操作層面的人員,全部工作內容均集中在煤礦決策層(副總工程師以上,約15人,各礦存在差異)。新標准實質上是要抓住關鍵人物,明確工作責任。
安全風險分級管控主要包括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和安全風險管控兩個部分。
關於安全風險辨識評估,實際上是「1+4」的概念。
「1」是必須做的,即年度辨識評估:每年底礦長組織開展年度安全風險辨識,重點對容易導致群死群傷事故的危險因素進行安全風險辨識評估。
「4」是選做的,不要求全部同時做,煤礦應根據生產布局和生產組織情況來組織開展。「4」又可分為「3+1」。「3」是根據新《煤礦安全規程》規定提煉歸納出來的,「1」是事故之後的舉一反三。
具體來說,以下情況要進行專項安全風險辨識評估:新水平、新采(盤)區、新工作面設計前;生產系統、生產工藝、主要設施設備、重大災害因素等發生重大變化時;啟封火區、排放瓦斯、突出礦井過構造帶及石門揭煤等高危作業實施前,新技術、新材料試驗或推廣應用前,連續停工停產1個月以上的煤礦復工復產前;本礦發生死亡事故或涉險事故、出現重大事故隱患,或所在省份其他煤礦發生重特大事故後。
辨識的目的是為了應用。辨識後,如果不用,束之高閣,就起不到任何作用。每項辨識都要列出重大安全隱患清單,出台安全風險管控措施,以指導後續工作。
關於安全風險管控,要求礦長每月組織對重大安全風險管控措施落實情況和管控效果進行一次檢查分析,分管負責人每旬組織對分管范圍內月度安全風險管控重點實施情況進行一次檢查分析。
在制度設計上,為了兼顧雙重預防性工作機制,我們將安全風險分級管控與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相關工作的周期設為一致。
安全風險分級管控與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方面,雖然都明確要求採用信息化管理手段,但沒有就信息化管理的實現方式做統一規定,目的是兼顧煤礦現有設備,避免部分基層單位向煤礦「吃拿卡要」,給煤礦增加負擔。
考核由「評級」變「定級」,更重客觀描述,可動態變化
問:新標準的考核定級工作有何變化?
辛廣龍:新標准將原來的考核評級改為考核定級,以突顯對煤礦工作狀況的客觀認定,避免考核人員的主觀評判。簡單說,這項工作就像單位每年對職工的考核,不是主觀評價,是客觀描述。
新標准明確了煤礦安全生產標准化工作定位與責任主體,以及工作的時間節點特徵和工作屬性。煤礦生產是持續的動態過程,標准化考核結果僅能反映當時的安全生產狀況,不能代表永遠。為了督促煤礦持續保持標准化等級對應的工作標准,實現動態達標,新標准增加了「煤礦是創建並持續保持標准化達標的責任主體」的內容,明確煤礦是標准化工作的責任主體。煤礦取得的安全生產標准化等級,是煤礦安全生產標准化工作主管部門在考核定級時對煤礦按照新標准開展標准化創建工作已有成果的測定,是對煤礦執行《安全生產法》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標准化建設情況的考核認定,反映煤礦當時的安全生產狀況。
問:考核定級是行政許可嗎?
辛廣龍:《安全生產法》第四條明確規定「生產經營單位必須推進安全生產標准化工作」,所以推動標准化工作是的責任與義務。部門有責任監督按照《安全生產法》推行標准化工作。煤礦取得的安全生產標准化等級,是煤礦安全生產標准化工作主管部門對煤礦執行《安全生產法》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標准化建設情況的考核認定,是標准化主管部門對煤礦實行分類監管的一種有效手段,其實質是一項政管理措施,不是行政許可。
問:對標准化達標煤礦的日常監管,與原來相比有何區別?
辛廣龍:與原來相比,日常監管更清晰規范,有了詳細具體的規定,明確了監管責任主體、工作頻率。
第一,對於已經獲得標准化等級的煤礦,任何一級主管部門都有權對其監管。第二,任何一級主管部門都有權降低或撤銷其等級。
鑒於煤礦有責任保持其獲得的標准化等級,新標准要求標准化達標煤礦加強日常檢查,每月至少組織開展一次全面的自查,並在等級有效期內每年由隸屬的煤礦(和煤礦一體的由煤礦組織)組織開展一次全面自查,並形成自查報告。
問:礦井發生事故後,標准化等級將會如何變化?
辛廣龍:取得等級的煤礦在考核定級後如果思想麻痹,管理鬆懈滑坡,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工作不到位,是有可能發生事故的。一旦發生事故,應當對其等級進行降低或撤銷處理。一級、二級煤礦發生一般事故降為三級,發生較大及以上事故時撤銷其等級;三級煤礦發生一般及以上事故,撤銷其等級。
新標准對誠信有嚴格要求,試點煤礦將率先推行
問:新標准對煤礦有何特殊要求?
辛廣龍:從近兩年發生的幾起煤礦重特大事故不難看出,絕大多數事故涉及違法違規生產行為。為此,新標准在制度設計上,對誠信有嚴格的要求。
對自評材料弄虛作假的煤礦,煤礦安全生產標准化工作主管部門應取消其申報安全生產標准化等級的資格,認定其不達標。煤礦整改完成後方可重新申報。除了在制度設計上,在後續考核上,也要有誠信記錄,要求煤礦對自查報告等出具承諾書。
問:新標准明確了適用范圍,這是出於什麼考慮?
辛廣龍:新標準是為了考核定級的,只針對生產礦井,不涉及新建、技改(包括重組整合)等礦井。新建、技改等礦井在建設、改造期間可以參照新標准開展標准化基礎工作,一旦驗收合格自然就轉為生產礦井,進入新標準的規范范圍。
問:新標准將於7月1日起執行,目前採取什麼措施推進雙重預防性工作機制的建立?
辛廣龍:一是國家煤礦安監局正在指導督促各省級主管部門加大新標準的貫徹落實力度。二是已經讓各省級主管部門推選了3個至5個試點煤礦,全國共116個煤礦納入國家煤礦安監局組織的試點范圍。我們會密切跟蹤試點煤礦的執行情況,及時給予政策指導。三是將在4月或5月組織對試點煤礦進行巡查、調研,以便及時發現問題。四是建立溝通機制,要求各省級主管部門定期匯報試點煤礦進展情況。五是計劃在今年年中召開煤礦安全生產標准化現場會,總結試點煤礦經驗,全面安排部署新標准實施工作。
『貳』 如何開展煤礦安全生產標准化
一.強化四個意識。
科學的理念和正確的認識,是確保煤礦安全質量標准化工作健康發展的前提。一是責任意識。抓好安全質量標准化,改變煤礦落後形象,是我們煤礦企業走新型工業化發展道路的必然選擇。反映了煤礦職工的迫切願望,也是我們的職責所在。各級煤礦管理人員一定要從學習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認識這項工作的重要性,增強抓安全質量標准化的責任感和使命感。二是「生命工程」意識。要把安全質量標准化作為事關職工生命安全的大事,作為煤礦企業生存和發展的命脈所在,作為企業強根固本的根本途徑,真正擺上「生命工程」的高度,抓住不放,一抓到底,自覺做到「干一輩子煤礦,抓一輩子安全質量標准化」。三是創新意識。創新是民族進步的靈魂,是煤炭工業持續發展的不竭動力,也是安全質量標准化工作始終保持生機和活力的關鍵所在。要在繼承發揚以往好傳統、好做法的基礎上,吸收借鑒國內外先進經驗,注意研究市場經濟條件下煤礦安全質量工作出現的新情況,解決新問題,探索新途徑,推動安全質量標准化工作思路、工作內容、政策措施、方式方法等方面的創新。四是法律意識。新形勢下的煤礦安全質量標准化工作必須依法進行,必須以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標准等為依據。從責任劃分到標準的制定,從標准化工作內容到程序,從監督檢查到獎懲,都要符合法律規范。從礦上到生產單位甚至到普通員工,都要自覺做到依法辦事,把安全質量標准化工作納入法治軌道。
二.加強「雙基」工作,抓好礦井這個主體。
安全質量標准化工作能否取得成效,關鍵在於基層礦井和基礎工作。安全質量標准化的一切工作,最終都要落實到礦井生產建設、採掘活動中。要把礦井作為安全質量標准化工作的基本單位,逐個頭面抓起。達標一個,鞏固一個。安全質量標准化既是煤礦一切工作的基礎,同時其自身也有許多基礎性工作,如建立安全質量標准化工作責任制,制定工作規劃,建立安全質量標准體系和考核、評比、獎懲制度,組織開展日常性檢查,以及開展宣傳教育,對員工進行培訓等。所有這些基礎性工作,都直接決定著安全質量標准化工作的進度和質量,都要扎扎實實地抓好。
『叄』 煤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教案
所謂來「安全生產」,就自是指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為避免造成人員傷害和財產損失的事故而採取相應的事
故預防和控制措施,以保證從業人員的人身安全,保證生產經營活動得以順利進行的相關活動。 《辭海》中將「安全生產」解釋為:為預防生產過程中發生人身、設備事故,形成良好勞動環境和工作秩序而採取的一系列措施和活動。
《中國大網路全書》中將「安全生產」解釋為:旨在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安全的一項方針,也是企業管理必須遵循的一項原則,要求最大限度地減少勞動者的工傷和職業病,保障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後者將安全生產解釋為企業生產的一項方針、原則和要求,前者則解釋為企業生產的一系列措施和活動。根據現代系統安全工程的觀點,上述解釋只表述了一個方面,都不夠全面。
概括地說,安全生產是為了使生產過程在符合物質條件和工作秩序下進行的,防止發生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等生產事故,消除或控制危險、有害因素,保障人身安全與健康、設備和設施免受損壞、環境免遭破壞的總稱。
『肆』 如何學習貫徹煤礦安全生產標准化
一.強化四個意識。
科學的理念和正確的認識,是確保煤礦安全質量標准化工作健康發展的前提。一是責任意識。抓好安全質量標准化,改變煤礦落後形象,是我們煤礦企業走新型工業化發展道路的必然選擇。反映了煤礦職工的迫切願望,也是我們的職責所在。各級煤礦管理人員一定要從學習實踐「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認識這項工作的重要性,增強抓安全質量標准化的責任感和使命感。二是「生命工程」意識。要把安全質量標准化作為事關職工生命安全的大事,作為煤礦企業生存和發展的命脈所在,作為企業強根固本的根本途徑,真正擺上「生命工程」的高度,抓住不放,一抓到底,自覺做到「干一輩子煤礦,抓一輩子安全質量標准化」。三是創新意識。創新是民族進步的靈魂,是煤炭工業持續發展的不竭動力,也是安全質量標准化工作始終保持生機和活力的關鍵所在。要在繼承發揚以往好傳統、好做法的基礎上,吸收借鑒國內外先進經驗,注意研究市場經濟條件下煤礦安全質量工作出現的新情況,解決新問題,探索新途徑,推動安全質量標准化工作思路、工作內容、政策措施、方式方法等方面的創新。四是法律意識。新形勢下的煤礦安全質量標准化工作必須依法進行,必須以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標准等為依據。從責任劃分到標準的制定,從標准化工作內容到程序,從監督檢查到獎懲,都要符合法律規范。從礦上到生產單位甚至到普通員工,都要自覺做到依法辦事,把安全質量標准化工作納入法治軌道。
二.加強「雙基」工作,抓好礦井這個主體。
安全質量標准化工作能否取得成效,關鍵在於基層礦井和基礎工作。安全質量標准化的一切工作,最終都要落實到礦井生產建設、採掘活動中。要把礦井作為安全質量標准化工作的基本單位,逐個頭面抓起。達標一個,鞏固一個。安全質量標准化既是煤礦一切工作的基礎,同時其自身也有許多基礎性工作,如建立安全質量標准化工作責任制,制定工作規劃,建立安全質量標准體系和考核、評比、獎懲制度,組織開展日常性檢查,以及開展宣傳教育,對員工進行培訓等。所有這些基礎性工作,都直接決定著安全質量標准化工作的進度和質量,都要扎扎實實地抓好。
『伍』 煤礦安全生產標准化 與 煤礦安全質量標准化 的區別是什麼
從定義上就容易來區分自開來。
安全生產標准化是指通過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排查治理隱患和監控重大危險源,建立預防機制,規范生產行為,使各生產環節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准規范的要求,人、機、物、環處於良好的生產狀態,並持續改進,不斷加強企業安全生產規范化建設。
煤礦安全質量標准化是在煤炭行業多年煤炭質量管理標准化的基礎上,不斷創新,逐步完善,吸收國內外安全質量管理的新理念、新方法發展形成的安全質量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