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奧爾夫音樂的教學法
奧爾夫教學法是一種先進而獨特的音樂教學法。它用兒童喜聞樂見的形式如說兒歌、拍手、做游戲、講故事、唱歌等,培養兒童的樂感,尤其是節奏感和聽力,使兒童能夠感受音樂帶來的快樂,熱愛音樂。
奧爾夫教學法的創建者卡爾·奧爾夫(1895-1982)是一位卓有成績的德國作曲家,音樂作品在全世界經常上演。他同時也是位音樂教育改革先驅。他的音樂教育體系在全世界廣為流傳,教材被翻譯成二十多種文字。他認為,傳統音樂教學法舍本求末,過度強調技巧,卻忽略了音樂的生命、創造和表達。
奧爾夫教學法強調藝術教育的綜合性。它把語言、律動和音樂教學相結合,通過節奏朗誦、拍手跺腳等人體樂器、音樂游戲、歌唱、舞蹈、繪畫、演小劇、演奏奧爾夫樂器等多種形式,使孩子不僅興致勃勃地參與音樂活動,而且綜合提高語言能力、理解力和表演能力。
奧爾夫教學法鼓勵兒童的創新精神。音樂活動中有大量機會讓孩子即興創作,創新求異。特製的奧爾夫樂器使兒童能迅速在樂器上表述音樂的構想,享受創作的樂趣。
奧爾夫教學法強調本土化。奧爾夫的教育思想能與當地文化遺產完美結合,這也是奧爾夫教學法能迅速傳遍世界的重要原因之一。在進行奧爾夫教學的同時使兒童繼承本民族的文化遺產,這一設想有美好的前景。
幼兒手指小肌肉尚未發育完全,此時最需要發展的不是技巧,而是樂感的培養和對音樂的熱愛。奧爾夫教學法恰能滿足這一需要。
2. 奧爾夫音樂教學法缺點
其實,學生在音樂學習中,本能的唱、奏、舞蹈並不是很難的,甚至可以表現出一定的水專平。因為屬出於本能的唱、奏、舞蹈是符合人的天性的,在這樣的過程中,學生沒有擔心「學不會」而挨訓或丟面子的精神負擔,因而都會得到各種不同程度的滿足感。這種自然流露的形式還有助於促進學生即興發揮的創造力的萌發。由於這種創造力的萌發和得到激勵,所以造就了學生學習各種音樂技巧和能力的最佳狀態,教師在這樣的教學過程中,必然成了學生學習的引導者、誘導者和參與者。愉悅身心、學習藝 術,二者相得益彰。這正是奧爾夫教學法的重要特點之一。
3. 奧爾夫音樂教學法的研究動態
奧爾夫國內的就是廖乃雄了。最新的理論其實都不是奧爾夫的。各種各樣的教學法。
4. 如何讓奧爾夫音樂教學法走進幼教音樂課堂
一、重視「創造性活動」讓學生自主學習
要學生「動」起來,創造性(或稱即興式)學習音樂,這是奧爾夫特別強調的一個重要原則。熟悉奧爾夫音樂教學法的人,不由得被它的自由、靈活、快樂所折服。而現行的音樂課教學主要是學生模仿現成的音樂藝術作品,很被動。教師也是認真地追求著「出成果」,嚴厲地對待學生,學生自然會感到一股莫名的壓力。由於在音樂方面人的先天素質客觀上有著很大差異,就我們現有的課程要求來說,總會有一部分學生離教學要求甚遠,於是他們自然對音樂「敬而遠之」,教師也束手無策。
老師都會有這種體驗,學生在課堂上一「動」起來,氣氛就活躍多了。學生在課堂上在教師的引導下作音樂性的「動」,必然沉浸在一種游戲般的歡快之中,他們在不知不覺地接受著音高、節奏、聽辨、協調統一等等綜合音樂能力的訓練。如,在第一堂音樂課的節奏教學中,根據學生互相還不熟悉,老師也記不住名字的特點,老師首先讓他們進行自我介紹。如:(我叫XXX),按節奏:(走走 跑跑 走),讓學生也像老師這樣介紹自己的名字,並分成兩部分,叫兩個字的站在左邊,叫三個字的站在右邊。然後在每個學生按節奏介紹完自己的名字後,記住對面一個同學的名字。這時我再把四分音符和八分音符寫在黑板上,在讓同學們按「走」和「跑」讀出來。為了讓學生對這兩個節奏加深印象,讓他們用手、腳做動作練習。來讓學生體會節奏的強弱。這樣,同學們學會了四分音符和八分音符的節奏。
在教學實踐中,我重視培養學生的即興創作。如即興創編節奏詩,即興伴奏,為動物形象創編節奏,即興通過節奏來表現歌曲內容等等。奧爾夫音樂教育體系認為:即興是對一個人的一切禁錮的放縱。在我的課堂教學中,力求讓學生們得到「放縱」的最大快樂,以此誘發學生的實踐興趣。鼓勵學生能動地參與集體性,多樣性,探索性的整體藝術實踐活動,並在活動中充分發揮了潛能,獲取新的知識,培養和發展了學生的創造精神和創作能力。讓學生自由、自主地活動,成為學習的主人,有效促進個性的健康成長。
二、重視實踐活動,讓學生快樂學習
奧爾夫音樂教學法認為音樂是人本能的一種需要,是享受快樂的過程,學生並不單純學習熟練的技巧,而是需要心理和環境的寬松自由。奧爾夫音樂中用得很多的一種活動,就是跟老師的節奏隨意做動作。剛開始只是四分音符和八分音符的區別,也就是平步走和快步走的區別,但慢慢會加入二分(慢步),或四分(拐彎)的聲音,學生們很樂衷於這樣聽節奏隨意的走動,他們會開心地跟著音樂的變化做一些自編自導的動作,甚至表情,他們會樂在其中,樂此不彼。
5. 奧爾夫音樂教學法中的戲劇是指什麼
德國奧爾復夫教學法在我制國運用非常普及,奧爾夫教學法注重"原本性"的音樂教育理念,注重音樂元素教學,適合幫助幼兒更好的理解音樂戲劇中的音樂元素,奧爾夫教學法教學手段包括律動、歌唱、樂器合奏、即興創作等與兒童戲劇相符合,將奧爾夫教學法融入兒童戲劇教學中,不僅可以提升孩子對音樂的審美感受,通過奧爾夫教學手段能提升幼兒表演、身體協調性、歌唱等能力;奧爾夫教學法強調以兒童喜歡的形式開展音樂教學活動,將其運用到兒童音樂戲劇教學過程中,有利於優化實際教學效果。文章首先對奧爾夫教學法的特點進行分析,進而提出幾點奧爾夫教學法在兒童音樂戲劇教學中的創新應用對策,促進兒童音樂審美能力、表達能力、創造力等的綜合發展。
6. 奧爾夫音樂教學法與傳統音樂教學法有什麼不同
奧爾夫的音樂教育原理,即是原本性的音樂教育。原本音樂是和動作、舞蹈、語言緊密結合在一起的;它是一種人們必須自己參與的音樂,不是作為聽眾,而是作為演奏者參與其間:能為每個人學會和體驗的、是適合於兒童的。通過音樂表演的進程,正確地擔當自已的角色,養成專心致志的良好品格;以生動活潑、豐富多彩的快樂教學形式;讓學生發現自我,培養人的創造力、自信心、專注性、合作精神、反應能力及全人格發展。
我國音樂教育原來的模式是單純地教唱歌--教材也主要是以一首一首的歌曲出現的,後來有了少量變化,少數學校也學一點器樂技巧。學生主要是模仿著現成的音樂藝術作品,很被動。教師也是認真地追求著"出成果",嚴厲地對待學生,學生自然會感到一股莫名的壓力。由於在音樂方面人的先天素質客觀上有著很大差異,就我國原有的課程要求來說,總會有一部分學生離教學要求甚遠;於是他們自然對音樂"敬而遠之"。不但忽視學生對音樂的情感激發和體驗,也忽視學生在音樂學習的主體性,主動性、個性和創造性。
奧爾夫認為:表達思想和情緒,是人類的本能慾望,並通過語言、歌唱(含樂器演奏)、舞蹈等形式自然地流露,自古如此,這是人原本固有的能力。
從藝術的本原來看:音樂、語言、舞蹈本身就是連在一起不可分割的,兒童從事音樂學習行為實際上就是人類原始藝術活動的一種再現。兒童音樂教學活動不能只限於音樂范圍內,這種創作、表演、欣賞三位一體,歌、舞、樂三位一體的綜合教學給兒童創造了獲得全面、豐富、綜合審美體驗的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