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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學教學質量問責暫行規定

發布時間:2021-01-10 13:08:57

Ⅰ 如何改進教育教學質量評價制度

1、結合學校實際,按照全面貫徹教育方針、全面提高學生素質的要求,確定辦學目標和素質教育工作目標。

2、制定素質教育的規劃和年度計劃,措施具體可行。

3、認真組織幹部、教師聯系實際學習素質教育理論和有關文件。不以學年的考試分數作為對教師晉級、獎勵的惟一依據。不按考試分數給學生排隊或公布考試分數。

4、校長嚴格執行,履行職責,依法治校,做到深入實際,抓點帶面,認真組織和指導教師實施素質教育。

5、有提高領導班子素質的計劃、措施、制度,能認真落實,取得實效。

6、認真貫徹執行《教師法》有關教師應履行義務的規定和《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教職員工無侮辱、體罰、變相體罰學生現象,無品行不良和違法、違紀問題。

7、認真執行中小學教職員工聘任制有關文件。加強思想政治工作,使教職員工積極性得到發揮。

8、有提高教師素質的計劃、措施、制度,能認真落實,取得實效。加強對骨幹教師和青年教師的培養,成效明顯。

9、對高中畢業班與非畢業班統籌兼顧。對各類學生因材施教,後進學生轉化工作取得成效。

10、加強學籍管理,嚴格依法控制學生輟學。

11、把提高學生思想道德素質擺在重要位置,堅持寓德育於各科教學及各項工作之中,做到教書育人、管理育人、服務育人。

12、貫徹國家和地區有關德育工作的法規、文件,落實《中小學教育整體化工作綱要》。結合各年級實際,加強愛國主義教育,增強實效性。

13、健全德育工作管理系統,注重常規管理。加強和改進班主任、團隊工作和政治課教學。加強和改進班主任、少先隊工作和思想品德課教學。建立和健全學校、家庭、社會三結合教育網路。

14、嚴格按國家和地區的課程(教學)計劃開齊、開足課時,選修課、活動課、勞技課安排落實;不增、減、停、改課程和課時。

15、認真執行國家頒布的教學大綱,有計劃地開展教研活動,加強教學方法和教學手段的改革。 課堂教學質量不斷提高,優秀課達到20%以上。

16、採取有效措施,減輕學生過重課業負擔、家庭作業量,考試次數不超規定。

17、認真執行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減輕學生過重課業負擔。不擅自給學生征訂復習資料、書刊。

18、加強對教學工作的領導和管理,健全教學工作管理系統。校長以主要精力抓教學工作,深入課堂和教研組,指導教師改進教學。校長每學期聽課不少於20節,主管副校長不少於30節。

19、加強衛生保健工作,認真落實國家和本市有關體育、衛生工作的規定。提高體育課、課間操、眼保健操和課外體育活動的質量,保證每天1小時體育活動時間。

20、重視心理健康教育,有專職或兼職人員負責,開展心理咨詢或心理輔導活動。

21、建立學校藝術教育活動制度。重視美育,加強藝術課教學,並通過各科教學和各種活動滲透美育。

22、有計劃地組織學生參加社會公益勞動和社會實踐活動。加強勞動技術教育,上好勞技課,做到教師、教材、基地(場所)落實。

23、有計劃地組織學生參加公益勞動或簡單的生產勞動。加強勞動教育,上好勞動課,做到教師、教材、基地(場所)落實。

24、廣泛開展學科、科技、文體課外小組活動,做到輔導教師、內容、時間、地點落實,各年級學生參與率在30%以上,有一定數量的特長生。

25、有組織、有領導地圍繞素質教育開展教育科研活動,有課題,有成果。

26、認真貫徹《市中小學校園環境管理實施意見》,有良好的教育環境。

27、合理使用學校經費和預算外收入j不斷改善辦學條件,提高學校校舍、場地、教學設施、儀器設備、文體器材、圖書資料的利用率和效益。

28、嚴格規范學生遵守《中學生守則》、《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保持有良好的校風。

29、要求絕大多數學生文化科學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達到教學大綱要求,掌握正確的學習方法,養成良好的學習習慣,具有一定的表達能力和動手操作能力,以及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

30、要求絕大多數學生在閱讀、書寫、表達、計算方面的基本知識和基本技能達到教學大綱要求,了解一些生活、自然和社會常識,養成良好的學習習慣,初步具有基本的觀察、思維、表達能力和動手操作能力及自學能力。

31、要求學生熱愛勞動,珍惜勞動成果,積極參加社會公益勞動和家務勞動,學會生活自理,養成良好的勞動習慣。初步掌握一定的生產勞動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了解一些擇業常識。

32、要求學生熱愛勞動,珍惜勞動成果,積極參加力所能及的社會公益勞動和家務勞動,養成良好的勞動習慣。

33、要求絕大多數學生初步掌握鍛煉身體的基礎知識和正確方法,養成良好的體育鍛煉習慣;體育課及格率在95%以上,體育達標率在90%以上,初中畢業體育考試及格率在95%以上。

34、要求絕大多數學生初步掌握鍛煉身體的基礎知識,養成良好的體育鍛煉習慣;體育課及格率在95%以上,體育達標率在95%以上。

35、要求絕大多數學生具有自尊、自信、合作、勇於克服困難和不怕挫折等個性品質;具有一定的創造精神,適應社會能力,自我教育能力。要求絕大多數學生具有初步的審美能力,音樂、美術課及格率在95%以上,有一項興趣愛好或特長。

Ⅱ 如何構建中小學教學質量保障體系

建立國家教育質量標准體系。「十二五」規劃明確提出了建立國家教育標准內體系、研究制定適應各容級各類教育特點和規律、體現德智體美全面發展要求、可衡量、有針對性的教育質量標準的任務,這反映了我國在教育質量保障思路上的新進展,是教育「十二五」規劃一個重大亮點。制定國家教育質量標准體系,明確各級各類教育對質量的基本要求,是建立教育質量保障體系的重要環節,也是實施教育質量管理和監測評估的基本前提,是提高教育質量的「綱」。按照規劃要求在「十二五」期間完成各級各類教育國家標準的制定,必將對我國教育質量的全面提高起到「綱舉目張」的促進作用。

Ⅲ 中小學校園環境管理的暫行規定的全文

為加強校園環境的管理,保障學校和教職工、學生的合法權益,保證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正常進行結合,我委制定了《中小學校園環境管理的暫行規定》,現頒發施行。施行中有何問題和意見,請及時告我委。
第一條為加強中小學校校園環境的管理,創設良好育人環境,保障學校和教職工、學生的合法權益,保證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正常進行,特製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於全日制普通中學、小學校內環境及所處周圍環境的管理。
第三條學校是教職工和學生工作、學習、生活的主要場所,應做到環境整潔優美,風氣積極向上,設施完好,秩序正常,成為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陣地。
第四條在學校創設良好的育人環境,建立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維護教職工和學生的合法權益,是校長工作的重要職責。校長應該負責將校園環境建設列入工作計劃,採取措施,組織實施。上級教育行政部門應將學校校園環境的管理狀況列為對校長工作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
第五條校園內教學區、體育活動區、生活區和生產勞動區等布局應合理,避免相互干擾。學校校舍應堅固、適用,並按有關規定加強管理和維修。學校校園要綠化、美化。
第六條學校要形成方向正確、健康文明、積極向上的校風。教師要模範執行《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言行一致,以身作則,為人師表。學校要嚴格按照中、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要求和訓練學生。
第七條校長要嚴格按照國家頒布的教學計劃,建立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不經批准,不允許任何單位或個人組織學生停課參加社會活動。
第八條要嚴格執行中小學升降國旗制度。國旗要合乎規定,無破損、無污跡、旗桿直立,位置適宜。
第九條學校要按規定懸掛領袖像,張貼中華人民共和國地圖和世界地圖,張貼中、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和守則,並積極創造條件設置板報、閱報欄、供展覽用櫥窗,開辟圖書室、閱覽室、團隊活動室和教育展覽室。
第十條不允許任何單位或個人在學校中進行宗教活動,不允許在學校向學生宣傳宗教。
第十一條嚴禁宣傳暴力、兇殺、色情、恐怖、迷信的圖書報刊、音像製品在學校中傳播。堅決抵制賭博、酗酒、不健康的歌曲和封建迷信活動對學生的影響。
第十二條不允許任何單位或個人在校園內從事以師生為消費對象的盈利性活動。
第十三條學校要建立安全教育制度。在教學設施,飲水飲食,取暖、用電,開展體育、勞動和其他集體活動等方面採取安全防範措施,保證師生安全。學校要建立安全保衛制度。財務、檔案、食堂、宿舍、各類專用教室、傳達室等部門和場所要指定人員負責,建立崗位責任制,嚴格管理。節假日要安排人員值班、護校。非學校人員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學校。非學校及學校人員的車輛未經允許不得進入或穿行學校。經許可進入學校的車輛要按規定路線行駛,不得影響學校教育教學活動。
第十四條學校要按照有關規定,建立公共衛生制度。校園要整潔、有序。宿舍空氣流通,被褥干凈,物件安置有序。食堂衛生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廁所的設置應符合國家標准,保持清潔。要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預防傳染病在校園內傳播。
第十五條不允許任何單位或個人依傍學校圍牆或房牆構築建築物。
不允許校園周圍的建築影響學校教室採光、通風。對已經造成影響的,應要求有關單位或個人按當地政府有關部門規定的限期治理。
不允許任何單位或個人在學校周圍從事有毒、有害的污染(包括雜訊)環境的生產經營活動,或設立精神病院、傳染病醫院。對已經造成危害和影響的,應要求其按當地政府有關部門規定的限期治理或搬遷。
第十六條執行文化部、公安部的規定,不允許任何單位或個人在學校門前200米半徑內設置檯球、電子游戲機營業點。不允許在學校門前和兩側設置集貿市場、停車場,擺攤設點,堆放雜物。
第十七條不允許任何單位或個人在學校所屬地域內放牧、種植作物、打場、堆物、取土、採石。嚴禁在校園內建造、恢復祠堂、廟宇、墳塋等。
第十八條違反本規定的,應依具體情況,按以下辦法對有關責任人員進行處理:
(一)屬學校行政管理不當的,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應令其限期改正;工作中發生錯誤,造成一定影響的,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應對校長及其他責任人員進行批評教育;因工作失職、瀆職造成後果者,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或上級主管部門應追究其行政責任,後果嚴重的,提請政法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屬工商管理范疇的,提請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有關法規處理。
(三)屬民事范疇的,提請當地司法部門依法處理。
(四)屬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報請當地公安部門依法處理。
(五)對構成犯罪的,交由政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九條認真執行和維護本規定成績顯著的單位或個人,由當地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門予以表彰和獎勵。
第二十條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國家教育委員會

Ⅳ 如何完善中小學管理制度及教學教學質量管理

您的話題非常好,是我一直以來所思考的。

一般來說我們希望通過質量管理達到執行同一過程,質量水平相等的目的。但對於非生產流程,如:人的管理(服務行業,教育行業),其實做起來又是不太容易的。

對於一個學校來說,不管是中學還是小學,完善中小學管理制度及教學質量管理,其根本目的不在於只提高某個學生的學習成績或某個老師的教學質量。而是希望通過統一的管理制度,達到全體老師教學質量提高和全體學生成績水平提高的目的。

具體的做法上,您可以考慮以下幾方面:
1、可以考慮定製統一的最基本教學流程,比如說:課前備課-》形成備課記錄和提綱-》由年級組進行備課評審-》課後歸納總結(盡可能將經驗在下次課發揚,教訓下次課避免)
2、可考慮引入最佳實踐的指南性的章程文件,就是說讓最有經驗的老師匯集他們的經驗形成最佳實踐形成指南性章程,指導其他老師的工作。
3、當然,作為教育工作者,僅有流程是不夠的,如果想讓流程實質執行起來。人的觀念的認可是必不可少的。也就是說讓學校的老師認可流程,執行流程,這里有兩方面的因素,1)是職業道德2)是流程的貫徹。這里我把職業道德放在了第一位,因為只有老師真心愛孩子,才會認可學校的做法,努力提高教學質量。
4、上面說的是關於老師的,還有學校本身的,如班級月報制度,定期考查制度和階段小結制度。這些都是考查每個班級的學習成績的重要手段。

最後再說一點,關於質量管理的核心要素就是做到PDCA(計劃-執行-檢查-改進),在流程制定上應當也是到做到PDCA,一個流程才能完整。

先說到這里吧,希望能對您有所幫助。

Ⅳ 中小學教師違反職業道德行為處理辦法有哪些

1、警告和記過處分,公辦學校教師由所在學校提出建議,學校主管教育部門決定。民辦學校教師由所在學校決定,報主管教育部門備案。

2、降低崗位等級或撤職處分,由教師所在學校提出建議,學校主管教育部門決定並報同級人事部門備案。

3、開除處分,公辦學校教師由所在學校提出建議,學校主管教育部門決定並報同級人事部門備案。民辦學校教師或者未納入人事編制管理的教師由所在學校決定並解除其聘任合同,報主管教育部門備案。

4、給予批評教育、誡勉談話、責令檢查、通報批評,以及取消在評獎評優、職務晉升、職稱評定、崗位聘用、工資晉級、申報人才計劃等方面資格的其他處理,按照管理許可權,由教師所在學校或主管部門視其情節輕重作出決定。

5、給予批評教育、誡勉談話、責令檢查、通報批評,以及取消在評獎評優、職務晉升、職稱評定、崗位聘用、工資晉級、申報人才計劃等方面的資格。

6、教師受到處分的,符合《教師資格條例》第十九條規定的,由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依法撤銷其教師資格。教師受處分期間暫緩教師資格定期注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第十四條規定喪失教師資格的,不能重新取得教師資格。

7、教師被依法判處刑罰的,依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給予降低崗位等級或者撤職以上處分。其中,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給予開除處分。教師受到剝奪政治權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處罰的,喪失教師資格。

Ⅵ 教育部關於中小學教職工工作量的規定

教師工作量制度是指高等學校安排並要求教師每年完成規定的工作量的一種教師管理制度。1955 年,中國高等教育部公布《高等學校教師工作日和教學工作量試行辦法》,規定各級職務教師的全年工作量定額。

1981 年,教育部發出《關於試行高等學校教師工作量制度的通知》,頒布《高等學校教師工作量試行辦法》和《高等學校教師教學工作量超額酬金暫行規定》。規定教師工作量包括;教學工作量(含教學法研究工作量)、科學研究工作量、實驗室建設工作量等。教師全年工作量按每天 8 小時,每周 5 天及每年校歷周數計算。

1985 年教育部《關於當前高等學校教師工作量問題的意見》提出:改革上述試行辦法,由各高等學校參照該辦法自行決定教師工作量的計算辦法及其定額,教育部不作統一規定。其他國家多無統一標准。有的由學校自訂標准;有的由學校在聘約中與教師個別約定;有的無成文規定,學校按一般慣例安排。

(6)中小學教學質量問責暫行規定擴展閱讀

為適應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發展,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科學衡量中小學教師工作業績,促進學校管理和績效考核的規范化,根據《山西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編辦、省教育廳、省財政廳關於山西省中小學教職工編制標准及實施意見的通知》以及基礎教育課程方案的相關規定,結合我省中小學實際,現就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教學工作量參考標准試行如下:

1、小學:語文、數學每周14-16節,英語、品德與生活(品德與社會)、科學、體育每周16-18節,其他學科每周18-20節。

2、初中:語文、數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每周10-12節,思想與品德、歷史、地理每周12-14節,其他學科每周14-16節。

3、擔任班主任工作的初中、小學教師的工作量,按照教育部《中小學班主任工作規定》執行,即:「班主任工作量按當地教師標准課時工作量的一半計入教師基本工作量」。

參考資料

網路-教師工作量制度

網路-山西省義務教育學校教師工作量參考標准(試行)

Ⅶ "問責暫行規定"規定的問責程序有哪些

實行問責的程序
第十一條 對黨政領導幹部實行問責,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進行。紀檢版監察機關、組織人事部門按權照管理許可權履行本規定中的有關職責。
第十二條 對黨政領導幹部實行問責,依照下列程序進行:
(一)對因檢舉、控告、處理重大事故事件、查辦案件、審計或者其他方式發現的黨政領導幹部應當問責的線索,紀檢監察機關按照許可權和程序進行調查後,對需要實行 問責的,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向問責決定機關提出問責建議;
(二)對在幹部監督工作中發現的黨政領導幹部應當問責的線索,組織人事部門按照許可權和程序進行調查後,對需要實行問責的,按照 幹部管理許可權向問責決定機關提出 問責建議;
(三)問責決定機關可以根據紀檢監察機關或者組織人事部門提出的問責建議作出問責決定;
(四)問責決定機關作出問責決定後,由組織人事部門辦理相關事宜,或者由問責決定機關責成有關部門辦理相關事宜。

若幫到請採納,謝謝

Ⅷ 中小學教學質量需要什麼樣的管理

課前精心備課,選擇合適的教學過程。一堂課成功與否,與課前准備工作的版好與壞有權直接關系。教師應做好充分准備。如查閱各類信息資料、儲備豐富的相關知識,選擇恰當的教學方法、精心設計教學環節,准備合適的教學手段和用具,深化對教學內容的理解,增強應變能力,積累處理學生生成問題的知識經驗和能力,掌握一定的地理技能等。在教學設計過程中應教師主動參與對課程資源的開發和設計,創造性地整合、加工、運用教材,由「教教材」轉向「用教材教」,教學學生學習、發展情感,培養良好的學習習慣,提高學習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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