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教育部小學教學大綱怎麼理解知識能力情感三個維度的意思
隨著知識經濟抄的日益發展襲,知識作為企業最重要的戰略資源受到了管理學者及企業管理者的廣泛關注,關注的焦點不僅在於企業內部知識資源的積累和利用,更集中於企業如何將知識轉化為生產力的能力,這是知識經濟時代動態競爭環境對企業能力的新要求,知識能力概念的提出正是這一要求的體現。
Ⅱ 教育管理有哪些基礎知識
教育管理專業主要培養普通中小學校和教育行政部門的管理人員。源於文革後恢復的大學教育系學校教育專業,80年代中期從中分離出來,成為獨立專業課程。這個專業的畢業生具備教育學,管理學,心理學等基礎學科的知識和運用能力。
培養具有本專業廣泛人文、社會科學基本知識,扎實的教育學科、心理學科基礎知識和牢固的教育學專業知識,具有較強的教育科研、教學、管理、咨詢和輔導能力,能在各級各類師范院校、教育行政部門、科研機構及各級各類中小學校從事教學、科研、管理、咨詢和輔導等方面工作的應用型人才。
ISTEC教育管理博士項目以成就教育產業中具有全球視野、全融思維、以及可持續發展能力的企業思想家為終極教育目標,通過為學員提供認知類的史學課程,培訓思維的邏輯課程,以及學術研究類課程,通過概覽行業發展史,經濟發展史,結合當下教育產業中的案例及生態進行深入剖析, 最終促使學員實現固有思維模式的突破和全新思維模式的建立。
最終,ISTEC教育管理博士的每一位管理者和企業家都將具備全球化以及全融化「企業思想家」的四大標配能力:科學方法與邏輯能力、理論應用能力、全球化能力、持續增長能力。
全球課堂
全球課堂是ISTEC教育管理博士最具特色的學習模塊。其目的是為了幫助學員拓展全球化視野,將訪學過程中收獲的全球化資源和信息與本土實踐經驗結合,通過跨文化交流開辟新的思維方式並形成個人系統的理論體系。校方鼓勵學員積極參與此類活動。訪學內容豐富充實,除了安排課程和參訪,同時還將結合參訪地當期的學術活動,為學員提供與參訪地企業家溝通交流的機會。
#北美親子游#
#亞洲參訪線#
#歐洲畢業季#
*具體游學安排聽從項目辦公室適時通知
申請條件:
◆管理或教育相關領域的碩士學位,需要擁有最少5年管理工作經驗;
◆非管理或教育相關領域的碩士學位,需要擁有最少8年管理工作經驗;
*未具上述學歷的申請人,請提供一份管理或教育行業相關的成就描述,並向項目辦公室提交補充附加材料進行特殊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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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教學大綱是由教務科負責還是教研督導室負責
教務科科長崗位職責
教務科科長在分管教學工作的副校長直接領導下,協助校長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組織全校的教學工作、教務工作,領導和團結教務科全體工作人員做好本職工作。教務科副科長協助科長分管科內一、兩方面的工作。具體職責如下:
1、教學工作:
①協助校長組織教師學習和貫徹國家教委頒布的教學計劃、教學大綱和上級有關教育工作的指示,提高教育質量。
②根據校長提出的學期計劃要點,制定全校教學工作計劃和教學常規,建立和維護正常的教學程序,檢查督促教學計劃的執行。
③經常調查分析師生教與學的動態,檢查教學計劃的執行情況,安排聽課,檢查備課情況,抽查學生作業,定期召集師生座談會。期中、期末搞好評教評學,了解教學效果和存在問題,分析學生的知識質量,幫助教師改進工作。
④組織好學生的考試工作,指導命題、督促閱卷,並進行質量分析。
⑤負責學生的選修課和勞動技術課及研究課的安排。
⑥領導和組織學生開展課外學科活動以及校內外的學科競賽活動。
⑦組織好每期二次的學生問卷調查。
2、體衛工作:
①協助校長做好學校的體育衛生工作,認真貫徹衛生工作的「兩個暫行規定」。
②重視體育教學工作,提高課堂教學質量。
③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規定的中學生體育合格標准。
④積極開展學校群眾性的體育活動,抓好普及和提高工作。
⑤抓好對學生的生理衛生知識和青春期知識的教育。
⑥協同學生科督促檢查對廣播操和眼保健操的管理。
⑦協同學生科搞好每年的學生體檢工作和疾病的防治工作。
3、教學隊伍建設:
①制定健全教研組、備課組工作職責,制訂並健全教務科有關工作人員(圖書館、實驗室、文印室、教務科本部)的崗位職責,加強組織和思想建設。
②領導教研組工作,指導教研組制訂具體教研工作計劃,指導教研組的教學研究活動,督促檢查備課組和教師個人制訂和實施教學計劃。
③組織教師學習文化業務,不斷進行知識更新,檢查進修計劃執行情況,交流進修成果和經驗。
④組織開展教學觀摩活動,指導教師進行教學科研,創造條件讓教師參加省、市、區教學科研活動,總結交流教學經驗和科研成果。
⑤定期對教師的教學情況進行考核,建立教師業務檔案,會同教科室組織先進教研組,優秀教研組長、好課、優秀論文等評比活動。
4、教務行政工作:
①管理學生的學籍、招生、編班、考勤、成績考核、升留級、休學、復學、轉學、畢業等各項工作,並分別建立和健全學籍檔案。
②編制全校、各班、各任課教師的課表。
③安排各年級各學科任課教師人選,協同學生科提出班主任人選,報校長審批。
④做好教師的考勤考績工作,及時安排調課、代課、統一安排公開課,期中期末考試時間,督促教師寫好業務小結,搜集有關教師的業務資料,及時歸檔,填寫教師業務卡,管好教師業務檔案。
⑤逐步加強圖書館、閱覽室、實驗室、語音室和多媒體教學的建設和管理。管理好各類教學掛圖和儀器,提出在規定范圍內的財務開支預算。
⑥及時做好學生教科書和練習冊的選用和預訂工作,及時解決和分發教師教學參考書和工具書。
⑦管理文印工作,負責各種試題、提綱、計劃總結、學科競賽等有關資料的歸檔,負責校際的資料交流,建設學校的題庫。
⑧做好各類考試成績的統計、分析工作,匯總班級日誌情況。編寫教學月報,按時完成學校和上級教育、招生部門下發的教學統計報表。
⑨保管和使用教務科印章,按時發收教務科教學文件,做好教學信息的上傳下達工作。
Ⅳ 生物教學大綱和生物課程標準的異同點
基於我國「教學大綱」的種種弊端以及本次課程改革所倡導的基本理念及改革目標,本次課程改革中以「課程標准」代替目前的「教學大綱」,這不僅僅是一個簡單的詞語置換,至少應包括以下三方面的理解和考慮。
第一,課程價值趨向從精英教育轉向大眾教育。
1996年教育部組織對我國義務教育實施狀況的調研表明我國現行教學大綱要求過高,教學內容存在繁、難、偏、深、舊、窄的情況,90%的學生不能達到教學大綱規定的要求。與世界各國相比,我國同一學段教學大綱所規定的內容知識面較窄,同一知識深度較深。同時, 各科教學的內容、教學要求做了統一的硬性的規定,缺乏彈性和選擇性,這種現狀導致大多數學生負擔過重,學生輟學率增加,不利於學生的全面發展。
義務教育課程標準是國家制定的某一學段共同的、統一的基本要求,而不是最高要求,它應是大多數兒童都能達到的標准。因此,課程標準是一個「最低標准」。接受義務教育是每一個兒童的基本權利,義務教育不是精英教育,應面向每一個兒童,著眼於全體兒童的發展。
第二,課程目標著眼於學生素質的全面提高。
現行的教學大綱關注的是學生在知識和技能方面的要求,而課程標准著眼於未來社會對國民素質的要求。基礎教育的目標是培養未來的建設者,隨著21世紀科學技術的迅猛發展、經濟的全球化,未來社會對人的素質提出了新的要求。作為國家對未來國民素質的基本要求的綱領性文件,各學科或領域學生素質的要求應成為課程標準的核心部分。
本次課程改革以促進學生發展為宗旨,確立了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三位一體的課程目標。加強課程的目標意識,是各國課程改革的共同趨勢。
第三,從只關注教師教學轉向關注課程實施過程。
教學大綱顧名思義是各學科教學工作的綱領性文件,教師教學是教學大綱關注的焦點,缺乏對課程實施特別是學生學習過程的關注。
第四,課程管理從剛性轉向彈性。
我國現行的教學大綱對各科教學工作都做出了十分具體細致的規定,以便對教師的教學工作真正能夠起到具體直接的指導作用。教學大綱便於教師學習和直接運用,但是「剛」性太強,不利於教師創造性的發揮,沒有給教材特色化和個性化發展留下足夠的空間,不利於教材多樣化的實現,無法適應全國不同地區的學校發展極不平衡的狀況—。
與之相比,國家課程標準是國家對學生在某一方面或領域應該具有的素質所提出的基本要求,是一個面向全體學生的標准。國家課程標准對教學目標、教學內容、教學實施、評價及教材編寫做出了一些指導和建議。但與教學大綱相比,這種影響是間接的、指導性的、彈性的,給教學與評價的選擇餘地和靈活空間都很大。同時,本次課程改革把實施三級管理政策作為重要目標,給地方和學校創造性地執行國家課程提供了政策保障。
Ⅳ 教育部頒布的中等職業學校各專業課程教學大綱
既然是大綱,其內容比較籠統的,只是一個大的范圍,就像是書籍的目錄。應該是一本小冊子。
Ⅵ 本次課程改革中,將教育工作者熟悉的「教學大綱」改成了「課程標准」。這是不是僅僅是名稱的變化,「課程
建國初期,我國頒布了小學各科和中學個別科目的課程標准(草案)。1952年後,改用教學大綱。這是我國學習前蘇聯教育模式的一個重要表現。現行的教學大綱明顯存在以下弊端:從目標上,只規定了知識方面的要求;內容偏難、偏深、偏窄,對絕大多數學生來說,要求過高;只強調教學過程,忽視課程的其他環節;「剛性」太強,缺乏彈性和選擇性。 基於我國「教學大綱」的種種弊端以及本次課程改革所倡導的基本理念及改革目標,本次課程改革中以「課程標准」代替目前的「教學大綱」,這不僅僅是一個簡單的詞語置換,至少應包括以下三方面的理解和考慮。 第一,課程價值趨向從精英教育轉向大眾教育。 1996年教育部組織對我國義務教育實施狀況的調研表明,我國現行教學大綱要求過高,教學內容存在繁、難、偏、深、舊、窄的情況,90%的學生不能達到教學大綱規定的要求。與世界各國相比,我國同一學段教學大綱所規定的內容知識面較窄,同一知識深度較深。同時,對各科教學的內容、教學要求做了統一的硬性的規定,缺乏彈性和選擇性。這種現狀導致大多數學生負擔過重,學生輟學率增加,不利於學生的全面發展。義務教育課程標準是國家制定的某一學段共同的、統一的基本要求,而不是最高要求,它應是大多數兒童都能達到的標准。因此,課程標準是一個「最低標准」,是一個絕大多數兒童都能達到的標准。接受義務教育是每一個兒童的基本權利,義務教育不是精英教育,應面向每一個兒童,著眼於全體兒童的發展。 第二,課程目標著眼於學生素質的全面提高。 現行的教學大綱關注的是學生在知識和技能方面的要求,而課程標准著眼於未來社會對國民素質的要求。基礎教育的目標是培養未來的建設者,隨著21世紀科學技術的迅猛發展、經濟的全球化,未來社會對人的素質提出了新的要求。作為國家對未來國民素質的基本要求的綱領性文件,各學科或領域學生素質的要求應成為課程標準的核心部分。 本次課程改革以促進學生發展為宗旨,確立了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三位一體的課程目標。加強課程的目標意識,是各國課程改革的共同趨勢。目前,即便仍沿用教學大綱的國家,其內涵也發生了很大的變化。 第三,從只關注教師教學轉向關注課程實施過程。 教學大綱顧名思義是各學科教學工作的綱領性文件,教師教學是教學大綱關注的焦點,缺乏對課程實施特別是學生學習過程的關注。 第四,課程管理從剛性轉向彈性。 我國現行的教學大綱對各科教學工作都做出了十分具體細致的規定,以便對教師的教學工作真正能夠起到具體直接的指導作用。教學大綱便於教師學習和直接運用,但是「剛」性太強,不利於教師創造性的發揮,沒有給教材特色化和個性化發展留下足夠的空間,不利於教材多樣化的實現,無法適應全國不同地區的學校發展極不平衡的狀況。 與之相比,國家課程標準是國家對學生在某一方面或領域應該具有的素質所提出的基本要求,是一個面向全體學生的標准,國家課程標准對教學目標、教學內容、教學實施、評價及教材編寫做出了一些指導和建議。但與教學大綱相比,這種影響是間接的、指導性的、彈性的,給教學與評價的選擇餘地和靈活空間都很大。同時,本次課程改革把實施三級管理政策作為重要目標,給地方和學校創造性地執行國家課程提供了政策保障。
Ⅶ 教學大綱與課程標准有何區別
首先得確定兩個概念的定義:
1、教學大綱指學校每門學科的教學綱回要。其中包括教答學目的、教學要求、教學內容以及講授和實習、實驗、作業的時數分配等。根據教學計劃,以綱要形式規定一門課程教學內容的文件。包括這門課程的教學目的、任務、教學內容的范圍、深度和結構、教學進度以及教學法上的基本要求等。有的教學大綱還包括參考書目、教學儀器、直觀教具等方面的提示。列入教學大綱的教材的廣度和深度,一般應是學生必須達到的最低標准。教學大綱是編寫教科書和教師進行教學的主要依據,也是檢查和評定學生學業成績和衡量教師教學質量的重要標准
2、課程標准現在也叫新課程標准(簡稱"新課標"),是國家課程的基本綱領性文件,是國家對基礎教育課程的基本規范和質量要求。新一輪課程改革將我國沿用已久的教學大綱改為課程標准,反映了課程改革所倡導的基本理念。基礎教育各門課程標準的研製是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核心工作,經過全國近300名專家的共同努力,18種課程標准實驗稿正式頒布,標志著我國基礎教育課程改革進入新的階段。
簡言之:教學大綱是以前的叫法,新課程標準是教學改革後的叫法。沒有本質區別。
Ⅷ 特殊教育課程和教學大綱有什麼規定
特殊教育學校暫行規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1號1998年12月2日頒布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第1號
特殊教育學校暫行規定
1998年12月2日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加強特殊教育學校內部的規范化管理,全面貫徹教育方針,全面提高教育質量,依據國家有關教育法律、法規制定本規程。
第二條本規程所指的特殊教育學校是指由政府、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其他社會組織及公民個人依法舉辦的專門對殘疾兒童、少年實施義務教育的機構。
第三條特殊教育學校的學制一般為九年一貫制。
第四條特殊教育學校要貫徹國家教育方針,根據學生身心特點和需要實施教育,為其平等參與社會生活,繼續接受教育,成為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礎。
第五條特殊教育學校的培養目標是:培養學生初步具有愛祖國、愛人民、愛勞動、愛科學、愛社會主義的情感,具有良好的品德,養成文明、禮貌、遵紀守法的行為習慣;掌握基礎的文化科學知識和基本技能,初步具有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掌握鍛煉身體的基本方法,具有較好的個人衛生習慣,身體素質和健康水平得到提高;具有健康的審美情趣;掌握一定的日常生活、勞動、生產的知識和技能;初步掌握補償自身缺陷的基本方法,身心缺陷得到一定程度的康復;步步樹立自尊、自信、自強、自立的精神和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意識,形成適應社會的基本能力。
第六條特殊教育學校的基本教學語言文字為漢語言文字。學校應當推廣使用全國通用的普通話和規範字以及國家推行的盲文、手語。
招收少數民族學生為主的學校,可使用本民族或當地民族通用語言文字和盲文、手語進行教學,並應根據實際情況在適當年級開設漢語文課程,開設漢語文課程應當使用普通話和規范漢字。
第七條特殊教育學校實行校長負責制,校長全面負責學校的教學和其它行政工作。
第八條按照「分級管理、分工負責」的原則,特殊教育學校在當地人民政府領導下實施教育工作。特殊教育學校應接受教育行政部門或上級主管部門的檢查、監督和指導,要如實報告工作,反映情況。學年末,學校要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報告工作,重大問題應隨時報告。
第二章入學及學籍管理
第九條特殊教育學校招收適合在校學習的義務教育階段學齡殘疾兒童、少年入學。招生范圍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確定。學校實行秋季始業。
學校應對入學殘疾兒童、少年的殘疾類別、原因、程度和身心發展狀況等進行必要的了解和測評。
第十條特殊教育學校應根據有利於教育教學和學生心理健康的原則確定教學班學額。
第十一條特殊教育學校對因病無法繼續學習的學生(須具備縣級以上醫療單位的證明)在報經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後,准其休學。休學時間超過三個月,復學時學校可根據其實際情況並徵求本人及其父母或其他監護人的意見後編入相應年級。
第十二條特殊教育學校應接納其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批准、不適應繼續在普通學校就讀申請轉學的殘疾兒童、少年,並根據其實際情況,編入相應年級。
學校對因戶籍變更申請轉入,並經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核符符合條件的殘疾兒童、少年,應及時予以妥善安置,不得拒收。
學校對招生范圍以外的申請就學的殘疾兒童、少年,經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後,可准其借讀,並可按有關規定收取借讀費。
第十三條特殊教育學校對修完規定課程且成績合格者,發給畢業證書,對不合格者發給結業證書;對已修滿義務教育年限但未修完規定課程者,發給肄業證書;對未修滿義務教育年限者,可視情況出具學業證明。
學校一般不實行留級制度。
第十四條特殊教育學校對學業能力提前達到更高年級程度的學生,可准其提前升入相應年級學習或者提前學習相應年級的有關課程。經考查能夠在普通學校隨班就讀的學生,在經得本人、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的同意後,應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門申請轉學。
第十五條特殊教育學校對品學兼優的學生應予表彰,對犯有錯誤的學生應給予幫助或批評教育,對極少數錯誤嚴重的學生,可分別給予警告、嚴重警告和記過處分。學校一般不得開除義務教育階段學齡學生。
第十六條特殊教育學校應防止未修滿義務教育年限的學齡學生輟學,發現學生輟學,應立即向主管部門報告,配合有關部門依法使其復學。
第十七條特殊教育學校的學籍管理辦法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定。
第三章教育教學工作
第十八條特殊教育學校的主要任務是教育教學工作,其他各項工作應有利於教育教學工作的開展。
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要面向全體學生,堅持因材施教,改進教育教學方法,充分發揮各類課程的整體功能,促進學生全面發展。
第十九條特殊教育學校應按照國家制定的特殊教育學校課程計劃、教學大綱進行教育教學工作。
學校使用的教材,須經省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審查通過;實驗教材、鄉土教材須經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後方可使用。
學校應根據學生的實際情況和特殊需要,採用不同的授課制和多種教學組織形式。
第二十條特殊教育學校應當依照教育行政部門頒布的校歷安排教育教學工作。特殊教育學校不得隨意停課,若遇特殊情況必須停課的,一天以內的由校長決定,並報縣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一天以上的,應經縣經人民政府批准。
第二十一條特殊教育學校不得組織學生參加商業性的慶典、演出等活動,參加其他社會活動不應影響教育教學秩序和學校正常工作。
第二十二條特殊教育學校要把德育工作放在重要位置,要結合學校和學生的實際實施德育工作,注重實效。
學校的德育工作由校長負責,教職工參與,做到組織落實、制度落實、內容落實、基地落實、時間落實;要與家庭教育、社會教育密切結合。
第二十三條特殊教育學校對學生應堅持正面教育,注意保護學生的自信心、自尊心,不得諷刺挖苦、粗暴壓服,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
第二十四條特殊教育學校要在每個教學斑設置班主任教師,負責管理、指導班級全面工作。班主任教師要履行國家規定的班主任職責,加強同各科任課教師、學校其他人員和學生家長的聯系,了解學生思想、品德、學業、身心康復等方面的情況,協調教育和康復工作。
班主任教師每學期要根據學生的表現寫出評語。
第二十五條特殊教育學校要根據學生的實際情況有針對性地紿學生布置鞏固知識、發展技能和康復訓練等方面的作業。
第二十六條特殊教育學校應重視體育美育工作。
學校要結合學生實際,積極開展多種形式的體育活動,增強學生的體質。學校應保證學生每天不少於一小時的體育活動時間。
學校要上好藝術類課程,注意培養學生的興趣、愛好和特長,其他學科也要從本學科特點出發,發揮美育功能。美育要結合學生日常生活,提出服飾、儀表、語言行為等方面審美要求。
第二十七條特殊教育學校要特別重視勞動教育、勞動技術教育和職業教育。學校要對低、中年級學生實施勞動教育,培養學生愛勞動、愛勞動人民、珍惜勞動成果的思想,培養從事自我服務、家務勞動和簡單生產勞動的能力,養成良好的勞動習慣;要根據實際情況對高年級學生實施勞動技術教育和職業教育,提高學生的勞動、就業能力。
學校勞動教育、勞動技術教育和職業教育,應做到內容落實、師資落實、場地落實。
學校要積極開展勤工儉學活動,辦好校辦產業;勤工儉學和校辦產業的生產、服務活動要努力與勞動教育、勞動技術教育和職業教育相結合。學校參加勤工儉學活動,應以有利於學生的身心健康和發展為原則。
第二十八條特殊教育學校要把學生的身心康復作為教育教學的重要內容,根據學生的殘疾類別和程度,有針對性地進行康復訓練,提高訓練質量。要指導學生正確運用康復設備和器具。
第二十九條特殊教育學校要重視學生的身心健康教育,培養學生良好的心理素質和衛生習慣,提高學生保護和合理使用自身殘存功能的能力;適時、適度地進行青春期教育。
第三十條特殊教育學校應加強活動課程和課外活動的指導,做到內容落實、指導教師落實、活動場地落實;要與普通學校、青少年校外教育機構和學生家庭聯系,組織開展有益活動,安排好學生的課餘生活。學校組織學生參加競賽、評獎活動,要執行教育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
第三十一條特殊教育學校要在課程計劃和教學大綱的指導下,通過多種形式評價教育教學質量,尤其要重視教學過程的評價。學校不得僅以學生的學業考試成績評價教育教學質量和教師工作。
學校每學年要對學生德、智、體和身心缺陷康復等方面進行1-2次評價,畢業時要進行終結性評價,評價報告要收入學生檔案。
視力和聽力言語殘疾學生,1-6年級學期末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兩科,其它學科通過考查確定成績;7-9年級學生學期末考試科目為語文、數學、勞動技術或職業技能三科,其它學科通過考查評定成績。學期末考試由學校命題,考試方法要多樣,試題的難易程度和數量要適度。
視力和聽力言語殘疾學生的畢業考試科目、考試辦法及命題許可權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確定。
智力殘疾學生主要通過平時考查確定成績,考查科目、力法由學校確定。
第三十二條特殊教育學校要積極開展教育教學研究,運用科學的教育理論指導教育教學工作,積極推廣科研成果及成功的教育教學經驗。
第三十三條特殊教育學校應合理安排作息時間,學生每日在校用於教學活動時間,不得超過課程計劃規定的課時,接受勞動技術教育和職業教育的學生,用於勞動實習的時間,每天不超過3小時;畢業年級集中生產實習每天不超過6小時,並要嚴格控制勞動強度。
第四章校長、教師和其他人員
第三十四條特殊教育學校可按編制設校長、副校長、主任、教師和其他人員。
第三十五條特殊教育學校校長是學校的行政負責人,校長應具備、符合國家規定的任職條件和崗位要求,履行國家規定的職責。校長由學校舉辦者或舉辦者的上級主管部門任命或聘任;副校長及教導(總務)主任等人員由校長提名,按有關規定許可權和程度任命或聘任。社會力量舉辦的特殊教育學校校長應報教育行政部門核准後,由校董會或學校舉辦者聘任。校長要加強教育及其有關法律法規、教育理論的學習,要熟悉特殊教育業務,不斷加強自身修養,提高管理水平,依法對學校實施管理。
第三十六條特殊教育學校應具備國家規定的相應教師資格和任職條件,具有社會主義的人道主義精神,關心殘疾學生,掌握特殊教育的專業知識和技能,遵守職業道德,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享受和履行法律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三十七條特殊教育學校其他人員應具備相應的思想政治、業務素質,其具體任職條件、職責由教育行政部門或學校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製定。
第三十八條特殊教育學校要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實行教師聘任、職務制度,對教師和其他人員實行科學管理。
第三十九條特殊教育學校要加強教師的思想政治、職業道德教育,重視教師和其他人員的業務培訓和繼續教育,制定進修計劃,積極為教師和其他人員進修創造條件。教師和其他人員進修應根據學校工作需要,以在職、自學、所教學科和所從事工作為主。
第四十條特殊教育學校應建立健全考核獎懲制度和業務考核檔案,從德、能、勤、繢等方面全面、科學考核教師和其他人員工作,注意工作表現和實績,並根據考核結果獎優罰劣。
第五章機構與日常管理
第四十一條特殊教育學校可根據規模,內設分管教務、總務等工作的機構(或崗位)和人員,協助校長做好有關工作。招收兩類以上殘疾學生的特殊教育學校,可設置相應的管理崗位,其具體職責由學校確定。
第四十二條特殊教育學校應按國家有規定建立教職工代表會議制度,加強對學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
第四十三條校長要依靠黨的學校(地方)基層組織,並充分發揮工會、共青團、少先隊及其他組織在學校工作中的作用。
第四十四條特殊教育學校應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建立完整的學生、教育教學和其它檔案。
第四十五條特殊教育學校應建立學生日常管理制度,並保證落實。學生日常管理工作應與社區、家庭密切配合。
第四十六條特殊教育學校應按有利於管理,有利於教育教學,有利於安全的原則設置教學區和生活區。
第四十七條 寄宿制特殊教育學校實行24小時監護制度。要設專職或兼職人員,負責學生的生活指導和管理工作。並經常與班主任教師保持聯系。
第六章衛生保健及安全工作
第四十八條 特殊教育學校應認真執行國家有關學校衛生工作的法規、政策,建立健全學校衛生工作制度。
第四十九條特殊教育學校的校園、校舍、設備、教具、學具和圖書資料等應有利於學生身心健康。學校要做好預防傳染病、常見病的工作。
第五十條特殊教育學校要特別重視學生的安全防護工作,建立健全安全工作制度,學校校舍、設施、設備、教具、學具等都應符合安全要求。學校組織的各項校內、外活動,應採取安全防護措施,確保師生的安全。
學校要根據學生特點,開展安全教育和訓練,培養學生的安全意識和在危險情況下自護自救能力。
第五十一條特殊教育學校應配備專職或兼職校醫,在校長的領導下,負責學校衛生保健工作和教學、生活衛生監督工作。
學校應建立學生健康檔案,每年至少對學生進行一次身體檢查;注重保護學生的殘存功能。
第五十二條特殊教育學校要加強飲食管理。食堂的場地、設備、用具、膳食要符合國家規定的衛生標准,要注意學生飲食的營養合理搭配。要制定預防腸道傳染病和食物中毒的措施,建立食堂工作人員定期體檢制度。
第七章校園、校舍、設備及經費
第五十三條特殊教育學校的辦學條件及經費由學校舉辦者負責提供,校園、校舍建設應執行國家頒布《特殊教育學校建設標准》。
學校應具備符合規定標準的教學儀器設備、專用檢測設備、康復設備、文體器材、圖書資料等;要創造條件配置現代化教育教學和康復設備。
第五十四條特殊教育學校要重視校園環境建設,搞好校園的綠化和美化,搞好校園文化建設,形成良好的育人環境。
第五十五條特殊教育學校應遵照有關規定管理和使用校舍、場地等,未經主管部門批准,不得改變其用途;要及時對校舍設施進行維修和維護,保持堅固、實用、清潔、美觀,發現危房立即停止使用,並報主管部門。
第五十六條特殊教育學校應加強對儀器、設備、器材和圖書資料等的管理,分別按有關規定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保持完好率,提高使用率。
第五十七條特殊教育學校對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免收學費,對家庭生活困難的學生減免雜費。特殊教育學校收費應嚴格按照省級人民政府規定的收費項目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制定的標准及辦法執行。
各級政府應設立助學金,用於幫助經濟困難學生就學。
第五十八條特殊教育學校的校辦產業和勤工儉學收入上繳學校部分應用於改善辦學條件,提高教職工福利待遇,改善學生學習和生活條件。學校可按有關規定接受社會捐助。
第五十九條特殊教育學校應科學管理、合理使用學校經費,提高使用效益。要建立經費管理制度,並接受上級財務和審計部門的監督。
第八章學校、社會與家庭
第六十條特殊教育學校應同街道(社區)、村民委員會及附近的普通學校、機關、團體、部隊、企事業單位聯系,爭取 社會各界支持學校工作,優化育人環境。
第六十一條特殊教育學校要在當地教育行政部門領導下,指導普通學校特殊教育班和殘疾JL童、少年隨班就讀工作,培訓普通學校特殊教育師資,組織教育教學研究活動,提出本地特殊教育改革與發展的建議。
第六十二條特殊教育學校應通過多種形式與學生家長建立聯系制度,使家長了解學校工作,徵求家長對學校工作的意見、幫助家長創設良好的家庭育人環境。
第六十三條特殊教育學校應特別加強與當地殘疾人組織和企事業單位的聯系,了解社會對殘疾人就業的需求,徵求畢業生接收單位對學校教育工作的意見、建議,促進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改革。
第六十四條特殊教育學校應為當地校外殘疾人工作者、殘疾兒童、少年及家長等提供教育、康復方面的咨詢和服務。
第九章附則
第六十五條特殊教育學校應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殘疾人教育條例》和本規程的規定,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學校章程。承擔教育改革試點任務的特殊教育學校,在報經省級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批准後,可調整本規程中的某些要求。
第六十六條本規程適用於特殊教育學校。普通學校附設的特殊教育班、特殊教育學校的非義務教育機構和實施職業教育的特殊教育學校可參照執行有關內容。
第六十七條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可根據本規程制定實施辦法。
第六十八條本規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Ⅸ 教學計劃進度表、教學計劃、教案各有什麼區別
一、內容上的區別
1、教學計劃
是課程設置的整體規劃。
它規定不同課程類型相互結構的方式,也規定了不同課程在管理學習方式的要求及其所佔比例,同時,對學校的教學、生產勞動、課外活動等作出全面安排,具體規定了學校應設置的學科、課程開設的順序及課時分配,並對學期、學年、假期進行劃分。
2、教學計劃進度表
是將課程設置的整體規劃以表格的方式展示出來。
對課程、生產勞動、課外活動等作出表格的推進計劃,讓人一目瞭然。
3、教案
是教師為順利而有效地開展教學活動。
根據課程標准,教學大綱和教科書要求及學生的實際情況,以課時或課題為單位,對教學內容、教學步驟、教學方法等進行的具體設計和安排的一種實用性教學文書。教案包括教材簡析和學生分析、教學目的、重難點、教學准備、教學過程及練習設計等。
二、功能上的區別
1、教學計劃
它規定不同課程類型相互結構的方式,也規定了不同課程在管理學習方式的要求及其所佔比例,同時,對學校的教學、生產勞動、課外活動等作出全面安排,具體規定了學校應設置的學科、課程開設的順序及課時分配,並對學期、學年、假期進行劃分。
2、教學計劃進度表
對學校的教學、生產勞動、課外活動等作出全面安排,具體規定了學校應設置的學科、課程開設的順序及課時分配,並對學期、學年、假期進行劃分。
3、教案
根據課程標准,教學大綱和教科書要求及學生的實際情況,以課時或課題為單位,對教學內容、教學步驟、教學方法等進行的具體設計和安排的一種實用性教學文書。教案包括教材簡析和學生分析、教學目的、重難點、教學准備、教學過程及練習設計等。
(9)教育管理教學大綱擴展閱讀
教學計劃管理的方式方法
教學計劃管理是通過對未來教學工作和活動的設計,控制和指導整個教學過程,從而使教學活動處於最佳狀態,並取得最好教學效果的活動。
實施教學計劃管理,國家教育主管部門要擔當制定課程計劃、編制教學大綱、組織編寫教科書等任務;而學校,主要是抓好全校教學工作計劃、教研組工作計劃以及教師工作計劃的制定和實施。
教學質量管理是為保證培養規格,促使教學效果達到課程計劃、教學大綱和教科書所規定的要求,對教學過程和效果進行指導、控制的活動。
是教學管理的核心。一般程序是:確定教學質量的標准,主要依據教學目標,使之分解、具體化;進行教學質量管理檢查和評價,通過與教育質量標準的對照比較,發現問題,改進教學;進行教學質量分析,找出解決或改進教學的路線和方法;進行教學質量控制,依據分析結果,實施改進措施。
Ⅹ 課程標准與教學大綱比較,繼承了什麼發展了什麼
課程標准與教學大綱比較
第一,課程價值趨向從精英教育轉向大眾教育。
1996年教育部組織對我國義務教育實施狀況的調研表明我國現行教學大綱要求過高,教學內容存在繁、難、偏、深、舊、窄的情況,90%的學生不能達到教學大綱規定的要求。與世界各國相比,我國同一學段教學大綱所規定的內容知識面較窄,同一知識深度較深。同時, 各科教學的內容、教學要求做了統一的硬性的規定,缺乏彈性和選擇性,這種現狀導致大多數學生負擔過重,學生輟學率增加,不利於學生的全面發展。 義務教育課程標準是國家制定的某一學段共同的、統一的基本要求,而不是最高要求,它應是大多數兒童都能達到的標准。因此,課程標準是一個「最低標准」。接受義務教育是每一個兒童的基本權利,義務教育不是精英教育,應面向每一個兒童,著眼於全體兒童的發展。
第二,課程目標著眼於學生素質的全面提高。
現行的教學大綱關注的是學生在知識和技能方面的要求,而課程標准著眼於未來社會對國民素質的要求。基礎教育的目標是培養未來的建設者,隨著21世紀科學技術的迅猛發展、經濟的全球化,未來社會對人的素質提出了新的要求。作為國家對未來國民素質的基本要求的綱領性文件,各學科或領域學生素質的要求應成為課程標準的核心部分。
本次課程改革以促進學生發展為宗旨,確立了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與價值觀三位一體的課程目標。加強課程的目標意識,是各國課程改革的共同趨勢。
第三,從只關注教師教學轉向關注課程實施過程。
教學大綱顧名思義是各學科教學工作的綱領性文件,教師教學是教學大綱關注的焦點,缺乏對課程實施特別是學生學習過程的關注。
第四,課程管理從剛性轉向彈性。
我國現行的教學大綱對各科教學工作都做出了十分具體細致的規定,以便對教師的教學工作真正能夠起到具體直接的指導作用。教學大綱便於教師學習和直接運用,但是「剛」性太強,不利於教師創造性的發揮,沒有給教材特色化和個性化發展留下足夠的空間,不利於教材多樣化的實現,無法適應全國不同地區的學校發展極不平衡的狀況—。
與之相比,國家課程標準是國家對學生在某一方面或領域應該具有的素質所提出的基本要求,是一個面向全體學生的標准。國家課程標准對教學目標、教學內容、教學實施、評價及教材編寫做出了一些指導和建議。但與教學大綱相比,這種影響是間接的、指導性的、彈性的,給教學與評價的選擇餘地和靈活空間都很大。同時,本次課程改革把實施三級管理政策作為重要目標,給地方和學校創造性地執行國家課程提供了政策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