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如何在語文教學中滲透法制教育教案
如何把今天的未成年學生培養成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和接班人,學校是實施這一課題的主要陣地,教師承擔著「教書和育人」的雙重使命。育人為本,德育為先,五育並舉是社會對學校教育的要求。如何讓學生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樹立崇高的社會理想和人生價值觀?光靠在思想品德課和其他專題場合穿插相關法律法規還不夠,學生由於法律知識的缺乏,無意識的違法犯罪現象時有發生並且呈上升趨勢,大量未成年人犯罪的例子想教育敲響了法制教育的警鍾,課堂成為實施法制教育的首選。我在語文教學中,根據教材內容,向學生傳授有關的法律知識,對加強他們的法制觀念起到積極作用。下面結合教學實例談談我的具體做法。
一、從詞語教學中讓學生看到「法」
在課堂教學活動中,語文教師必將會使用到不計其數的成語、俗語、歇後語等詞語,教師在給學生講解某一個詞語意思的同時,不妨嘗試一下用法制視角來解釋分析這些詞語。如「拾金不昧」一詞在字典中的意思是「拾到錢財不藏起來據為己有」。除此之外,教師還應該進一步從法制視角去講解,如果我們撿到別人遺失的貴重物品不想返還並且占為己有,按照現行的法律規定,這種行為就屬於盜竊行為。為此,不論從哪個層面上來講,我們都需要對生活中的詞語進行最詳盡最全面的了解。
再如,「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在《現代漢語詞典》中意思是:「比喻用對方使用的手段還擊對方。」講完了字典中的意思,還要從更高層次的法制層面來解析這個詞語的意思。如果別人挖了我們的眼睛,我們也一定要去挖掉別人的眼睛。這樣看似合情合理的以暴制暴的做法,在古代法制不健全的社會情況下也許行得通,但是在法制相當完備的現在,卻沒有任何立足之地。在法制社會的今天,如果我們的合法權利受到侵犯,就應該果敢地拿起法律這個武器來捍衛自己的權利,通過合法的途徑來要求侵犯我們權利和利益的人賠償我們的經濟損失甚至是精神損失。
二、在課文教學中插入「法」
課文教材相當一部分篇目都涉及到一些法制常識,這就要求我們教師不應該消極迴避這些知識,而應該積極主動地承擔起講述課文相關法制知識的重大責任。
在語文《羚羊木雕》一文中,「我」把家裡的貴重物品(羚羊木雕)在未得到家長同意的情況下送給了「我」的朋友萬芳,以此來表示小夥伴之間的友誼。家長則因為物品的貴重而要求索回,這就形成了一個從道德與倫理角度都不容易講清楚的問題。究竟是顧及孩子們之間有友誼重要,還是孩子應該聽大人的話重要?事實上,如果僅僅從道德倫理的角度講,這確實是個很難回答的問題,因為孩子與家長雙方似乎都有自己的理由,似乎誰都沒錯。怎樣才能對此給出較有說服力的解釋呢?只能從法律的角度尋求答案。
《民法通則》第十一條規定:18歲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可以獨立進行民事活動。第十六條則規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是未成年人的監護人。由此可見,課文中的「我」把羚羊木雕在未得到家長同意的情況下就送給別人這件事究竟是否正確,首先應該看是否符合有關法律規定。
根據課文內容,「我」的年齡應該是在16歲以下,因此「我」的行為應該得到法定監護人(即家長)的同意。課文中的「我」在並沒有取得法定監護人同意的情況下,就把家裡的貴重物品羚羊木雕送給別人顯然是不對的。因此,對課文中提出的「我」究竟應該怎麼辦的問題,正確的回答是首先應該按法律辦。
三、閱讀中引導學生悟「法」
《魯提轄拳打鎮關西》一文,人物形象鮮明,描寫手法精妙,教師在引導學生閱讀時,都注重了魯提轄值得歌頌,因為他嫉惡如仇,仗心相助,而鄭屠仗勢欺人,自私可惡,應該被打死。作為教師,是否可以考慮周全,讓學生評論鄭屠是否該死?即使該死,是否由個人快意恩仇?要讓學生明白,這種行為在宋朝,在今天乃至將來都是一種犯罪。
語文教師應當引導學生多讀好書,並使之養成一個終生受益的良好習慣。比如讓學生經常閱讀「四大名著」、《堂吉訶德》、《老人與海》等古今中外的文學巨著。此外,建議學生利用業余時間閱讀《讀者》、《青年文摘》、《意林》等優秀刊物雜志。
總之,讓學生讀好書並因此受到熏陶,學生久而久之就可以把書中的一些思想變成具體的實際行動,進而每一個人都可站得正走得直。
四、在課外活動中讓學生學「法」
每學期,我都會在班裡舉行許多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課外活動,通過這些活動,不僅可以進一步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而且還可以提高學生的各種能力。除此之外,我們還可以將法制教育巧妙地融合到這些活動之中。
教師可以組織一些關於法制教育的的主題演講比賽,例如舉行「珍惜青春,遠離網吧」演講比賽,讓學生清醒地意識到自己不應該沉溺網吧,而應該把自己的大好的青春年華用在學習之中,爭取早日獲得佳績來回報自己的老師、父母和其他親人;舉行「青少年如何進行自我保護」演講比賽,學生就可以明確地了解採取什麼方式才是真正的自我保護等等。
另外,我還有意識地給學生灌輸一些法律知識,告誡學生不能允許自己有不良的想法和行為。學生如果那一天無意之間違犯了國家法律的某條規定,一定要積極主動地配合有關部門進行妥善解決。
實踐證明,在語文教學中把法制教育引入語文教學,適時地滲透法制教育,可以將學生的「生活世界、書本世界、精神世界」聯系起來,實現語文教學貼近生活、貼近學生實際、貼近時代。使語文教學既加強了學生的法律意識,又提高了學校法制教育的實效性。
㈡ 《陳涉世家》滲透法制教育教案設計
【教學目標】
1、能藉助注釋和工具書,讀懂課文內容,說出起義的原因和經過。
2、能理解人物的語言體現的人物性格。
3、能背誦精彩語段。
【教學重點】
理解課文內容和人物語言的含意。
【課前准備】
查字典,給不會讀的字注音;熟讀課文;收集作者司馬遷和《史記》的知識。
【課時安排】
二課時。
第一課時
〖教學內容〗
疏通課文內容。
〖教學設計〗
一、導入新課
「斬木為兵」這個成語典故,是用來描寫秦朝末年農民,不堪忍受朝廷的殘酷剝削和嚴刑苛法,在陳涉、吳廣領導下,在大澤鄉舉行起義的。這是我國歷史上第一次農民起義,它揭開了推翻秦王朝革命戰爭的序幕。這一場農民起義是怎樣爆發的?陳涉、吳廣是怎樣謀劃和組織領導的?星星之火又怎樣成為燎原之勢?現在就讓我們來學習生動記載了這場農民起義情況的課文──《陳涉世家》(板書課題)。
二、檢查預習
請學生介紹作者、文體。
參考:
作者司馬遷,10歲誦古文,20歲開始游歷,游蹤遍及南北,到處考察風俗,採集傳說。歸來後,初仕郎中,曾出使西南各地。漢武帝元封八年(公元前108年)繼承他父親司馬談的官職,任太史令,掌管起草文書、編寫史料、兼管國家典籍、天文歷法等。他博覽皇帝珍藏的大量圖書、檔案和文獻。後國替投降匈奴的李陵辯解,被捕入獄,受官刑。出獄後,任中書令,掌管皇家機要文件。他發憤著書,公元前91年完成《史記》。
㈢ 三角形面積教學設計怎樣滲透法制教育
1、關鍵是培養學生學習的興趣,學生有了興趣,何愁教不好?他們自己也會內學了.
2、掌握容有效的教學方法.
3、教師自己要有文本解讀能力,課堂上要讓學生大膽說出自己的理解.
4、要重視教學,培養學生用「我手寫我心」.文章不在於技巧,關鍵在於富有真情實感.
5、掌握一些實用的教學法,多向名家學習,學習他們的課堂教學技能和方法,比如老一輩的教育家一些新課程改革後出現的特級教師的教學方法.
㈣ 毛筆書法課怎麼滲透法制教育教案。太難了。只知道就是寫字的時候寫到關於法律的詞語。然後提出法律。
寫字要遵循寫法,做人要守法,否則,就不會寫好字、不會做好人。
㈤ 小學三年級上冊數字編碼教案滲透什麼法制教育
學情分析
1、數字編碼與日常生活聯系比較密切,學生在探究規律時容易理解,思維難度不大。
2、教學中,老師盡量從學生身邊的具體事例來引入教學,同時,啟發學生了解生活中的數學。
3、學生在實踐中可以有不同的編碼方法,老師要允許學生採用不同的形式,放手讓學生去調查、體會、經歷運用所學知識解決問題的過程。
五、教學重點:初步體會、探索數字編碼的簡單方法。
六、教學難點:理解編碼的組成及數字反映的信息。
七、教學准備:學生收集不同編碼資料,了解各種數字編碼含義和編排方法。
八、教學方法:小組合作探究學習
九、教學過程
一、創設情景,生成問題
到銀行開戶儲蓄時要用到什麼證件?(身份證)你還知道什麼時候用到身份證嗎?
生答:1、父母外出打工 2、住旅館 3、辦結婚證 4、高考 5、出國旅遊
看來身份證在日常生活中的應用非常廣泛,今天我們就來研究身份證號碼是怎樣組成的?
【設計意圖:從身份證在生活中的實際應用來引入,體會身份證在日常生活中的廣泛應用】
二、探索交流,解決問題
(一)、感悟身份證中的信息
1、自主探索
(1)昨天老師布置大家通過各種途徑收集和調查了一些身份證號碼,誰願意來說一說?
指名回答 互動交流
(2)請同學們分組交流課前了解到的關於身份證編碼的知識。
小組匯報
㈥ 人教版六年級數學下冊教案(帶法制教育滲透課堂)
人教版六年級數學法制滲透全冊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