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綜合高中的辦學模式的課題應該怎麼做 (附課題開題報告)
一、實施普職結合教育,創辦綜合高中辦學新模式
實施素質教育,就要推進教育創新。創新就是變革、進步和超越。辦學創新,就要以市場需要為准則,建立對市場反應靈敏、應變迅速的辦學機制。根據我校曾舉辦普通高中和職業高中(中專)的辦學實踐,我們將這兩種辦學功能融為一體,舉辦綜合高中,實施普職結合與分流教育,為學生成才構築「立交橋」。我們荊門市綜合實驗高中辦學模式是:學制三年,雙重學籍,二一分段,高三分流,多向選擇。即學生在校學習年限為三年,進校時注冊普高和職高雙重學籍,高中一、二年級學習普高課程,高中三年級根據自願實施普職分流教育,學生根據自己的學習成績選擇學習的主攻方向,或升入普通高等院校,或升入高等職業技術學院,或學習技術專長到社會上就業。
綜合高中辦學模式的依據是:
1. 符合我國教育改革要求。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決定》指出:要「構建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教育內在規律相適應、不同類型教育相互溝通相互銜接的教育體制,為學校畢業生提供繼續學習深造的機會。」《面向21世紀教育振興行動計劃》對辦學模式作了更加明確要求:「經濟比較發達的地區可發展部分綜合高中,推遲到高三年級分流。」這些文件精神為我們舉辦綜合高中辦學模式提供了理論依據。
2. 符合經濟社會發展要求。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尤其是各產業生產技術的不斷提升,對勞動者受教育程度的要求越來越高。這一要求迫切需要高中教育的普及和高等教育的大眾化。舉辦綜合高中,實施普職教育的高三分流,較之初中畢業後分流更能提高學生接受普通教育程度。同時,也更能提高職業教育的質量,從而使培養的人才質量與經濟社會發展的需求相適應。
3. 符合學生個體發展要求。馬克思主義政治理念告訴我們,人的能力是有差別的,但是受教育的權利是平等的。受教育作為一種社會消費行為,只能引導和滿足,而不能遏制。當學生初中畢業後不能進入普通高中學習,而學生又有接受普通高中教育的願望和能力時,就要積極發展普通高中教育,擴大普通高中招生規模,為滿足學生接受普通高中教育以及更高層次的學歷教育創造條件。在現有教育資源條件下,舉辦普職結合的綜合高中,可以緩解「普高熱」,同時,還可以擴大職教生源,拓展職業教育的生存空間。
4. 符合世界中等教育發展趨勢。美國在二十世紀初就廣泛設立綜合中學, 目前有各種類型的綜合中學25000所,是實施中等教育的主渠道。瑞典在1968 年立法,在1971年實施,將高級中學、繼續學校、職業中學合並為「綜合中學」,使高中階段的普職教育地位平等,實現普通教育職業化和職業教育普通化。日本設有三種類型高中,即普通高中、職業高中和普職結合的綜合高中。另外,英國設有綜合中學,德國設有綜合學校,我國台灣省也設有綜合高中等。舉辦綜合高中是世界中等教育發展趨勢。這為我們舉辦綜合高中辦學模式提供了實踐依據。
二、更新傳統教育觀念,構建綜合高中教育教學新體系
綜合高中是實施普職教育結合與分流,實現升學預備教育和就業預備教育雙重辦學目標。我們更新傳統的普職教育觀念,在加強普高、職高教學硬體條件和師資隊伍建設的基礎上,構建落實素質教育、突出發展人的個性特長的綜合高中教育教學新體系。
1. 改革教學內容,構建課程體系。我們根據綜合高中辦學目標,在有關專家指導下,將普通高中和職業高中(中專)的教學內容實行整合,構建形成三個系列課程體系。
2. 如何管理高中教育教學策略
高中教育教學管理涉及多種要素,存在著各種各樣的關系和矛盾,一所老專牌省級示範高中更是如屬此,面臨的利益關系和利害沖突更加復雜二隻有理順各種關系,化解各種矛盾,將每級責任、每份工作都落到買處,形成運轉高效的新常態,才能真正買現學校教育教學管理水平的全面提升。
3. 自考教育管理本科可以申請高中數學教師資格嗎
教師資格分為:
(一)幼兒園教師資格;
(二)小學教師資格;
(三)初級中學教師資格;
(四)高級中學教師資格;
(五)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
(六)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
(七)高等學校教師資格。
(1)申請幼兒園教師資格,應具備幼兒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的學歷;
(2)申請小學教師資格,應具備中等師范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3)申請初級中學教師資格,應具備大學專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4)申請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應具備大學本科畢業及其以上學歷;
(5)申請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應具備中等職業學校畢業及其以上學歷,並具有相當於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6)申請認定高等學校教師資格,應具備研究生或者大學本科畢業學歷。
普通全日制師范教育類畢業的申請人,不需參加教育學、心理學補修、考試,但需要取得普通話等級證書。在教師資格認定報名時領取有關表格。持有關材料,向其工作單位或戶籍所在地的教師資格認定機構申請認定相應的教師資格。
也不知你是那個地區的,給你兩個網址,你自己看吧,報考要到當地的人事考試中心。
::教師資格認定工作::
教師資格是從事教師職業所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而不是全部條件,並不是具有教師資格的人都一定能夠從事教師工作,具有...體檢的時間、醫院和有關要求由各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在接受報名時通知申請人。 (三)體檢的主要項目有哪些? 體檢按《...
www.xse.net.cn/zhuanti/jszgrd/index3.htm 39K 2003-12-23 - 網路快照
教師資格認定政策問答
(三)我市各級教師資格認定機構辦公地址、咨詢電話 十、關於教育教學素質和能力測試 (一)哪些人需要參加教育教學素質和...教師資格是從事教師職業所必須具備的基本條件,而不是全部條件,並不是具有教師資格的人都一定能夠從事教師工作,具有...
jyrs.cixie.net/readnews.asp?id=578 41K 2008-3-23 - 網路快照
4. 如何提高職業高中教育教學管理
隨著新課程標准抄改革的不斷推進和發展,教師教學方式轉變越來越成為課程改革的一項重要內容.新課標對中學數學教師在教學理念、教學方法、教學手段、教學觀念等方面都提出了新的要求,以促進了中學數學教學質量和水平的提高.中學數學教學有利於培養學生的想像能力思維能力,而滿足新課程標准改革的教學方式,一方面可以有效地激發學生學習數學的興趣,另一方面也有利於促進學生綜合素質和全面能力的提升.新課程標准改革下的中學數學教學,應努力構建以學生為中心的數學課堂教學,並引導學生通過合作學習、自主學習、探索學習等方式,將課堂學習與學生現實生活緊密結合,最終促進學生數學能力的全面培養和發展.
5. "高中階段教育教學知識"包括那些
教辦〔2006〕3號
各市、縣(區)教育局:
現就做好2006年全省初中畢業升學考試(以下簡稱「中考」)和高中階段招生(以下簡稱「中招」)工作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和總體目標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為指導,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和教育部有關文件精神,穩步推進我省初中畢業學業考試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力爭在初中畢業學業考試、綜合素質評價、高中招生錄取三方面有進一步突破;充分發揮中小學考試評價制度的激勵作用,推進素質教育深入實施;進一步發展高中階段各類教育,把擴大中等職業教育招生規模作為做好今年中考和中招工作的重點內容,促進高中階段教育健康協調發展。2006年全省高中階段招生總體規模較上年增加10%,其中普通高中增幅達到2.9%,中職教育增幅達到21.7%;初中畢業生升入高中階段比例力爭達到65.8%。
二、初中畢業學業考試辦法
(一)報名
2006年中考報名工作由各市教育局組織進行。為掌握全省初中畢業生報考信息,各市一律使用省招辦統一編制的報名卡,按省招辦要求採集信息,建立考生電子檔案。
各市報名工作必須在5月15日前結束,並將考生報名有關信息按考務細則的要求,於5月25日前報送至省招辦。
(二)考試工作
2006年全省統一命題的考試繼續實行非課改實驗年級考生和課改實驗年級考生分別命題、分別制卷、在同一時間組織考試的辦法。
1、考試科目及命題分值
課改實驗年級初中畢業學業考試的考試科目、考試形式、考試的組織辦法、成績呈現方式及運用等,按《關於進一步做好2006年全省課改實驗區初中畢業學業考試和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教秘基[2006]11號)要求執行。具體考試的科目與分值為:語文150分;數學150分;外語120分(其中:聽力測試20分);思想品德與歷史(或歷史與社會)150分;物理與化學150分。其中,思想品德與歷史合卷,物理與化學合卷;思想品德與歷史以及物理與化學仍實行開卷考試,允許攜帶教科書等相關材料;數學、物理與化學考試今年暫不允許使用計算器。
課改實驗年級由各市統一組織命題考試的科目為:地理,生物。分值由各市自行確定。
非課改實驗年級畢業生全省統一考試科目仍為語文、數學、外語、思想政治和歷史、物理和化學共7個學科,其中政治和歷史合卷,物理和化學合卷。各考試科目的分值為:語文150分;數學150分;英語150分(其中聽力測試30分);政史150分;理化150分。思想政治與歷史仍實行開卷考試。
各市應全面推進初中畢業升學體育考試和理、化、生實驗操作考試工作,有條件的城市市區應積極推行信息技術學科上機操作考查,並根據條件逐步擴大試點面。以分數呈現的考試或考查項目成績的,體育考試最高分值仍為30分,理科實驗操作考試最高分值15分。具體考試或考查的內容和辦法等由各市教育局根據《2006年安徽省課改實驗年級初中畢業學業考試綱要》等有關要求自行制定。
2、考試時間
2006年課改實驗年級考生和非課改實驗年級考生全省統一命題科目的考試時間是:6月24日至6月26日。具體日程安排如下:
6月24日上午8:30-11:00 語文
下午3:00-5:00 物理、化學
6月25日上午8:30-10:30 數學
下午3:00-5:00 思想品德和歷史(思想政治與歷史,歷史與社會)
6月26日上午8:30-10:30 英語
3、命題原則
2006年,課改實驗年級初中畢業學業考試的命題,將繼續體現初中畢業學業水平考試功能,兼顧高中階段教育招生選拔性要求的原則,依據各學科課程標准,在全面檢查學生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的基礎上,重視對學生運用所學知識分析、解決實際問題能力的考查,反映課程標准中對學生的知識與技能、過程與方法、情感態度價值觀三維目標的基本要求。
非課改實驗年級初中畢業升學考試命題仍然依據教學大綱(試用修訂版)或課程標准,同時吸收新課程標準的改革理念。在政治、歷史試卷中結合有關問題適當滲透對其它人文學科基礎知識的考查;在物理、化學試卷中結合有關問題適當滲透對其它自然學科基礎知識的考查。
各學科命題的具體原則和要求見安徽省教育科學研究所編印的《2006年安徽省課改實驗年級初中畢業學業考試綱要》和《2006年安徽省中考考試綱要》。
4、閱卷
考試試卷的閱卷工作仍由各市教育局組織,各級教研部門具體實施。各地應加強對本地中考閱卷工作的總結和試卷分析,在考試結束後一個月內向省教科所提交試卷分析報告及相關材料。
三、高中階段招生錄取辦法
(一)進一步加強中等職業教育招生工作
1、各市教育局應認真組織好五年制高職、中等職業學校的錄取工作,著力建立服務考生、方便中職學校的工作機制,切實打通普職招生調劑渠道,努力增加職業教育的招生量,促進普、職教育協調發展。
2、積極建立中職類學校招生的二次報名和補充錄取制度。凡是未被普通高中錄取而又填報了職業類志願的,應及時調給中等職業學校,絕對不允許截留。在尊重學生志願的前提下,各學校要加強宣傳,積極引導學生報考中職類學校。各中等職業學校應優先錄取參加今年中考的考生。
3、繼續堅持中職招生「五個放開」政策,進一步擴大中等職業學校招生的自主權,調動學校辦學積極性。鼓勵普通中專學校自主招生、免試招生,並允許中專學校在招生中根據自己辦學條件和社會需求及生源情況,上浮三年制中專招生計劃、自主調整中專招生專業或按專業大類招生。鼓勵中等職業學校聯合招生、合作辦學,尤其是要加強省屬中專與薄弱中職學校之間的聯合合作。允許中職資源薄弱、初中畢業升學率偏低的市,打破區域界限,有組織地與經濟發達市的中職學校開展合作,拓展初中畢業生升學就業渠道。年終中職招生目標的考核,將依據生源輸出地統計的數據核准。
4、五年制高職的錄取由省里統一確定最低控制線,各市應嚴格按控制線執行,凡低於控制線的考生,省招辦將不予辦理五年制高職新生錄取審批手續。各市應根據下達的五年制高職生源計劃,合理分配課改實驗年級和非課改年級招生數,向社會公布,並報省招辦備案。課改實驗年級考生考試成績用等級呈現的,各市錄取時應依據考生的原始分數和省招辦發布的最低控制線及本地招生指標,確定考生錄取的學業考試成績和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成績的等級標准,從高到低錄取。
(二)進一步改革普通高中招生錄取辦法,拓寬錄取渠道。
1、繼續堅持將省市示範高中部分招生指標分解到各初中學校(含民辦初中學校),納入各地中招工作中,實行統一管理,分校錄取。2006年分解指標不得低於招生計劃的60%,具體分解因素和辦法由各市教育局制定。
2、積極改變以考試科目分數簡單相加作為唯一錄取依據的做法,進一步推進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2006年,各市必須在課改實驗年級畢業生中全面開展綜合素質評價工作,按《安徽省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實驗區2005年初中畢業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方案》的要求,把學業考試成績和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分別作為普通高中招生的主要依據和重要依據,把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在招生錄取時落到實處。
3、積極試行優秀初中畢業生和特長生保送或直升普通高中的制度。保送和直升比例應控制在普通高中招生計劃的5%以內,具體辦法由各市教育行政部門自行制定。優秀畢業生和特長生的保送或直升工作要尊重學生本人的意願,保證推薦辦法、過程、結果公平、公正、公開。推薦辦法和名單要張榜公布。
4、市、縣教育行政部門應統一管理民辦高中的招生計劃和錄取工作。可允許民辦高中拿出一定比例的招生計劃作為調節性計劃,進行自主招生。民辦高中要有最低分數線,可在當地高中線下浮一定分數。民辦高中應在市、縣(區)批准規定的區域里招生,不得自行錄取無檔案考生。
中考政策性加分辦法,由各市教育局自行制定。
四、加強中考和中招工作的領導與管理
(一)各市教育行政部門要認真貫徹《教育部關於統籌管理高中階段教育學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職成[2005]3號)精神,進一步加強對中考和中招工作的統一領導和統籌協調。要從本地實際出發,進一步理順高中階段教育學校招生管理體制,統籌管理招生工作。各市招生部門應在高中階段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組織高中階段教育學校的招生工作,各有關部門分工協作,根據中考改革政策要求,認真把好錄取關,確保在新課程理念下的中考改革穩步推進,確保2006年中考和中招工作的順利進行。
(二)各市要根據本地社會經濟發展的要求和學校辦學條件,在綜合分析生源及現有教育資源的基礎上,根據省教育廳2006年高中階段指導性招生計劃確定的總體目標,抓緊制定本市2006年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教育招生的具體計劃並分解到縣(市、區)。各市制定中等職業教育招生計劃必須把省屬中專學校及其它非本市中等職業學校在本市的招生指標一並納入,確保2006年高中階段招生目標的實現。
(三)要切實加強對中考和中招改革工作的宣傳,建立健全中考、中招宣傳機制,提高中考和中招工作的透明度,爭取多方理解和支持。要認真制定中考和中招方案尤其是課改實驗年級畢業學業考試和高中招生制度改革方案,要及時、全面向社會公布。要加大中職學校招生的宣傳力度,通過各種形式和渠道向每個考生和家長全面介紹中職學校的情況、招生計劃和就業情況,切實加強對初中畢業生的誠信教育和升學指導,進一步引導學生報考職業學校。
(四)各市要實行目標管理責任制,完善考核激勵機制,把高中階段招生計劃完成情況列入對縣(市、區)教育工作年度考核;把初中畢業生升入高中階段各類學校升學率作為考核各初中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重要評估指標。省教育廳繼續實行中招工作獎勵制度和通報批評制度。
(五)普通高中擇校生繼續嚴格執行「三限政策」(限人數、限分數、限錢數),各校招收的擇校生均不得突破本校招生計劃的30%。除此之外,各地一律不得允許同城范圍內的「借讀」。
(六)要加強管理,進一步規范考試和招生秩序。要建立健全中考組織管理制度和辦法,規范考試組織程序,狠抓考風考紀,堅決杜絕任何舞弊行為。中考考點和考場的設置要在各市統一領導下由各縣(市、區)具體落實。要積極創造條件,將考點和考場按相對集中的原則,逐步分散設置到鄉、鎮學校。課改實驗年級考生和非課改實驗年級考生應分設考場。
要進一步規范招生行為和招生市場,凈化招生環境,嚴禁強迫學生違背本人意願填寫志願,不得採取任何不正當的手段爭搶生源,杜絕違規招生。
各市教育局切實加強制度建設,建立健全公示制度、誠信制度、評估監控制度,保證中考中招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保證初中畢業與高中階段招生制度改革的順利進行。
(七)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各初中學校的教學管理,規范辦學行為。學校不得違反規定提前結束初中畢業年級課程或擅自刪減非考試內容、亂編濫印各種形式的復習資料等;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學生參加中考、讓其提前畢業離校。各市、縣(區)教育主管部門及學校不得以任何形式按中考成績給地區、學校、教師和學生排名或公布名次。
6. 高中學校在學籍管理方面存在哪些問題
為了規范和加強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學籍管理,創造良好的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依據《教育法》、《職教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關於制定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規定的原則意見》,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一章 入學與注冊
第一條 中等職業學校按照教育行政部門招生規定錄取的新生,由學校發給新生錄取通知書,新生持錄取通知書和學校要求的有關證件(材料),按學校規定日期到校辦理入學手續。因故不能按期報到者,應提前向學校申請延期報到,延期一般不超過兩周,學校保留其入學資格。逾期不報到者,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條 新生入學後,學校應在兩周內對學生進行體檢復查。復查合格者,准予注冊備案,不合格者由學校區別情況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復查證實患有疾病經醫院證明短期治療可以達到健康標準的,由本人申請,經學校批准,保留入學資格一年,辦理休學手續回家治療,治療期間不享受在校生待遇。病癒後於下學年開學前,持縣級以上(含縣級,以下同)醫院康復證明向學校提出復學申請,經學校復查合格者,准予復學;復查仍不合格或逾期不辦理入學手續者取消入學資格。
第三條 新生報到後,學校編制《新生注冊備案登記表》,報教育行政部門備案。普通中等專業學校、成人中等專業學校、由省教育廳批准設立、管理的民辦中等職業學校直接報省教育廳備案;省級以上重點中等職業學校由縣區、市教育局初審後報省教育廳備案;非省級以上重點中等職業學校及職業高中由縣區教育局初審後報市教育局備案。省教育廳每年秋季生備案的時間為11月1日至11月30日,春季生備案的時間為5月10日至5月31日。
第四條 經省、市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後,新生即取得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學籍,由學校建立學籍檔案(見附件1),記錄學生在學校期間思想品德、課程(含實踐教學,下同)等方面的表現和成績。學校統一編排學生學號,並核發教育部監制、省教育廳統一印製的《中等職業學校學生證》。取得學籍的中等職業學校學生,按照有關規定,享受國家規定的中等職業學校學生獎學金、助學金、貸學金等資助、獎勵政策。
第五條 每學期開學,學生應按規定日期返校、繳費、注冊,因故不能如期返校注冊者,必須辦理請假手續,未經請假並逾期兩周不到校注冊者,按自動退學處理。
第二章 成績考核
第六條 中等職業學校學生成績考核包括思想品德評定、課程成績考核兩個方面。思想品德評定、課程成績考核每學期進行一次,畢業鑒定在畢業前進行。成績考核結果應如實記入學生學籍檔案。
第七條 思想品德評定以《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守則》和行為規范為主要依據,全面評定學生的思想品德、行為規范和組織紀律。思想品德評定由學校學生管理部門負責,於每學期末進行。採取學生個人總結,班級民主評議,班主任寫出綜合評語的形式,並按「優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級制評定等級。
第八條 課程成績考核由學校教學管理部門按教學計劃的規定,採取考試、考查或其他考核方式進行。
第九條 考試成績採用百分制記分;考查成績採用五級制,即優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和不及格(59分及以下)。實行學分制的中等職業學校,考核成績按規定學分計。考核成績不及格者,允許補考兩次,首次在下一學期開學後兩周內,第二次在畢業前,由學校教學管理部門安排時間進行。補考的要求和期末考試要求相同,兩次補考仍不及格的應重修。
第十條 課程學期成績按以下規定確定:
1.考試課學期成績以期末考試成績為主(占總成績的50%—70%),平時成績為輔(占總成績的30%—50%),綜合確定。平時成績包括作業、課堂提問、小測驗等。
2.考查課學期成績由兩部分組成,綜合性測驗成績(一學期進行2次)佔40%—70%,平時成績(包括作業、提問、小測驗等)佔30%—60%。
3.學生實踐能力的考核,以組織學生參加國家相應專業的職業資格證書和技能等級證書的考核為主,取得相關的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折算成相應的成績。不能參加社會考核的技能,由學校按實踐操作的規定標准進行考核。
4.參加相同或相近專業高層次學歷自考或函授學習,並通過相同課程考試及格者,該課程可認定成績及格,計算學分。
第十一條 體育課為必修課,因健康原因,體育課學習確有困難的學生,由本人提出申請,憑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經學校教學管理部門批准,可減少體育課學習項目或免試。
第十二條 實踐教學成績考核。內容包括實踐能力、應用性知識及實習表現等。實習指導教師根據學生實踐技能考核成績、實習日記、實習報告和實際表現,做出綜合評定意見,並按「優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級制評定等級。在企業實習的,由實習指導教師和實習單位共同對學生進行評定。
第十三條 學生必須按時參加學校規定的課程成績考核。學生因病或有特殊情況不能參加,憑有關證明向班主任提出緩考的書面申請,報學校教學管理部門批准,無請假手續的按曠考處理。
第十四條 曠考、考試作弊的學生,由學校教學管理部門按照考試的有關規定,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處理,並進行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
第十五條 學分是學分制記載學生學習任務的計算單位,也是課程內容深淺難易程度的量化單位。根據中等職業教育的培養目標,三年制專業畢業總學分原則上不少於170學分;四年制專業畢業總學分原則上不少於220學分。其中,專業課學分佔65%—70%。
第十六條 中等職業學校校際之間、相近專業之間、學歷教育與短期培訓之間相同課程成績原則上應該互認。經學校教學管理部門批准,學生可以跨校、跨專業選修有關課程,取得該課程相應的成績。
第十七條 畢業鑒定對學生在校期間德、智、體、美等進行綜合評定。畢業鑒定由學生管理部門負責,採取學生個人總結,班級民主評議的形式,班主任寫出畢業鑒定評語,並按五級制(優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合格)評定等級。
第三章 免修、免試與兼學第二專業
第十八條 學生學習成績優良,通過自學已掌握教學計劃規定的課程,在該課程開課前一學期可以提出免修申請,由學校組織免修考試,考試成績及格可免修。含有實習實驗的課程,還應完成規定的實習實驗,並通過考核取得及格成績後,可以免修該課程。
第十九條 學生通過自學、遠程教學等形式學習的課程,其內容高於或相當於中職課程要求的,憑國家認可的成績單、學生考取的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等證明,經學校教學管理部門審核可以認定成績的,相應課程准予免修免試。
第二十條 學生學習成績優秀,可以申請修學第二專業,經學校教學管理部門核准,准予兼學第二專業,報教育廳備案。考試合格或取得該專業規定的畢業總學分,發給第二專業畢業證書。
第二十一條 學生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轉入下一年級學習:
1.一學期所學課程成績經補考後,不及格的門數達學期考核總數1/2者。
2.學分制一學期獲得的學分數,達不到教學計劃規定的1/2者。
3.跟隨原班級學習有較大困難者。
4.畢業生獲得學分數,達不到規定畢業總學分數的2/3者。
轉入下一年級學習的學生,原已及格課程的成績、已獲得的學分應予以承認,可以不再重修。
第四章 轉專業與轉學
第二十二條 學生入學注冊後有以下情況之一者,可以提出書面申請,由班主任簽署意見,經學校教學管理部門審核同意、學校批准,可以轉專業:
1.學生確有某一專業特長,轉專業更有利於發揮其潛能和專長者。
2.學生患某種疾病,經學校指定的縣級以上醫院檢查證明不適合在原專業學習,但能在其他專業學習者。
3.學生確有某種特殊困難,不轉專業無法繼續學習者。
4.復學或轉入下一年級,本專業無後續班級者。
第二十三條 學生一般應在被錄取學校完成學業,如因特殊原因,不便或無法在本校學習的,可以申請轉學。中等職業學校可接收普通高中轉入的學生,須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第二十四條 學生申請轉學,按下列程序辦理:
1.學生在同一市內學校轉學,由學生提交家長簽字同意的書面申請,班主任簽署意見,學生管理部門審核,學校研究批准,並填寫《陝西省中等職業學校學生轉學申請(確認)表》(附件2),經轉入學校同意後,由轉入學校報所在市教育行政部門批准;本省范圍內跨市轉學,由學生提交家長簽字同意的書面申請,班主任簽署意見,學生管理部門審核,學校研究批准,並填寫《陝西省中等職業學校學生轉學申請(確認)表》,經轉入學校研究同意,由轉入學校向省教育廳報批獲准後,辦理有關手續。跨省(市、自治區)轉學,需經各自所在省(市、自治區)教育廳批准。
2.學生轉學,應在每學期開學前申請、辦理。
第二十五條 學生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予轉學:
1.定向培養未經簽約單位同意。
2.入學不滿一學期。
3.畢業年級。
4.普通中專、職業中專、成人中專學校之間不予相互轉學。
5.應退學或責令退學的學生。
第五章 休學與復學
第二十六條 學生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准予或令其休學:
1.因病經縣級以上醫院診斷不能在學校正常學習,必須停課治療,治療(修養)時間超過一學期總學時三分之一者。
2.一學期病假事假累計超過本學期總學時三分之一者。
3.因特殊原因,本人提出休學書面申請,家長簽字同意者。
4.學生因創業、就業、工學交替,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家長簽字同意者。
第二十七條 學生休學及轉入下一年級學習,允許的時限:三年制學生學籍總時間原則上不超過六年,四年制學生學籍總時間原則上不超過七年。
第二十八條 學生休學期間保留學籍,但不享受獎學金、助學金、貸學金等。
第二十九條 學生休學期滿,應於新學期開學前向學校提交復學申請書及相關證明(病休學生提供縣級以上醫院康復證明),經學校學生管理部門審核,主管副校長批准後辦理復學手續,休學期間如有違法行為者,學校有權取消其復學資格。
第六章 退學
第三十條 學生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退學或責令退學:
1.因病休學期滿,經復查不合格或逾期不辦理復學手續者。
2.經指定醫院確診患有精神病、癲癇病等嚴重疾病者。
3.意外傷殘不能堅持學習者。
4.學生因休學、轉入下一年級學習造成學籍總時間超過第二十七條規定者。
5.一學期累計曠課超過兩周(60學時)者。
6.考試作弊屢教不改或多次曠考,情節嚴重者。
7.在同一學年內課程成績經補考後,仍有三分之二門數不及格,或學年所得學分低於規定學分三分之一者。
8.自願要求退學且家長簽字同意者。
9.超過學校規定期限未注冊又無正當理由者。
10.其他原因,學校認定必須責令退學者。
第三十一條 學生退學按下列規定辦理;
1.退學或責令退學須經校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報學校主管部門和省教育廳備案。
2.患精神病等嚴重疾病(包括意外傷殘)者,須由學生家長負責領回。
3.學校發給學生退學證明,並根據學習年限及成績發給寫實性學習證明。未經學校批准擅自離校者,不發給學習證明。
第三十二條 退學學生,取消學籍,不能申請復學,戶口遷回原戶口所在地。
第七章 獎勵與處分
第三十三條 學校對學生上課、自習、實驗、實習、勞動和各項集體活動等,均應進行考勤。
第三十四條 學校對德、智、體、美全面發展或在思想品德、學業成績、社會實踐、文體活動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績的學生給予表彰和獎勵,有關材料存入學生檔案。
第三十五條 學校設立獎勵學分:對某課程學習成績特別突出的學生;參加國際、國家、省部級舉辦的各種知識、專業技能和文藝體育競賽受到獎勵者;獲得國家專利者;科技成果經市級以上部門鑒定通過者,可獎勵一定學分。
第三十六條 對違犯學校管理規定的學生,視情節輕重和認錯態度給予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處分分為:警告、嚴重警告、記過、留校察看、開除學籍。處分的時限為:警告、嚴重警告不少於三個月;記過不少於半年;留校察看為一年。處分的有關材料存入學生本人檔案。
第三十七條 處分學生,應實事求是,重在教育,並按照慎重和適當的原則進行。處理結果要同本人見面(開除學籍要通知家長),允許本人申訴、申辯和保留意見。對本人的申訴,學校要認真復查。
第三十八條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1.違反憲法,組織煽動鬧事,擾亂社會秩序,破壞安定團結者。
2.觸犯國家法律,構成刑事犯罪者。
3.侵害他人、組織的合法權益,破壞公共財產,偷竊國家、集體和個人財物,造成嚴重損失和情節嚴重者。
4.打架斗毆、酗酒、吸毒、賭博、品行惡劣、道德敗壞造成嚴重後果或情節嚴重者。
5.違反校紀校規,嚴重影響學校秩序及公共秩序情節極為嚴重者。
6.受留校察看處分,在察看期間仍無明顯進步者。
第三十九條 處分學生,須經學校學生管理部門研究決定,並按下列許可權審批:警告、嚴重警告、記過處分須報主管副校長備案;留校查看由主管副校長批准並向校長辦公會報告;開除學籍須經校長辦公會研究決定,並報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第四十條 受警告、嚴重警告、記過處分期滿,能認真改正錯誤並有顯著進步的學生,經本人申請,班委會和班主任做出鑒定並提出意見,經學生管理部門研究,報主管副校長批准可撤銷處分。撤銷留校察看處分須經校長辦公會研究決定。處分撤銷後,有關處分材料和決定從本人檔案中取出,由學校統一保存。受開除學籍處分的,不能撤銷處分。
第四十一條 學生在畢業時尚未撤銷處分的,待處分期滿有顯著進步後,由學生本人提出撤銷處分申請,經所在單位鑒定同意,報學校按規定許可權審批撤銷其處分。
第八章 畢業與結業
第四十二條 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學完教學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考試成績合格或修滿規定學分,畢業鑒定合格,學校準予畢業,並頒發中等職業學校畢業證書。普通中等專業學校、成人中等專業學校、省級以上重點中等職業學校、由省教育廳批准設立、管理的民辦中等職業學校畢業證書由省教育廳驗印;非省級以上重點中等職業學校及職業高中畢業證書由市教育局驗印。
第四十三條 對提前學完教學計劃規定課程的學生,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全面考核鑒定合格後,學校準予提前畢業,並頒發中等職業學校畢業證書。提前畢業一般不超過一年。
第四十四條 畢業時仍有不及格課程或未達到規定學分總數,准予結業,由學校發給結業證書。結業學生在兩年內按學校規定的時間參加考試,考試成績合格或達到畢業總學分後換發畢業證書,畢業時間自換發畢業證書之日算起。
第四十五條 畢業證書為一次性證件,務必妥善保管。如有遺失,不再補發,但經學校核實後出具證明,可發給由省教育廳印製的畢業證明書。
第九章 附則
第四十六條 本規定適用於省內公辦、民辦的各類中等職業學校以及其他學校、教育機構舉辦的中等職業教育學歷教育學生。
第四十七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行。原《陝西省普通中等專業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規定實施細則》(陝教職〔1995〕31號)、原《陝西省中等職業學校學生學籍管理暫行規定》(陝教職發〔1998〕80號)同時廢止,其他有關文件與本規定不一致的,以本規定為准。各中等職業學校應根據本規定製定或修定本校的學籍管理辦法,報學校主管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各學校要及時公布、組織學生認真學習本《規定》,並貫徹執行。
第四十八條 本規定由省教育廳負責解釋。
7. 教育過程包含哪些內容
1、培養學生的生涯規劃意識
以往學生學習只是為了應付考試,為了能夠考個好的大學,博一個更好的出路。很多學生不清楚自己的目標方向,缺乏學習動力,容易在考試失利、學習沒有進步的時候感到迷茫。
在培養學生生涯規劃意識的過程中學校要注意生涯理論的融入,用生涯匹配論幫助學生意識個體差異的客觀存在;用生涯適應論讓學生理解在有些情況下生涯發展也要兼顧現實;用信息加工論讓學生學習問題解決的思路等。
而生涯教育的意義就在於幫助學生建議生涯規劃意識。讓學生認識自我,思考學習與未來專業職業發展的關聯性,找到人生的方向。
2、幫助學生全面認識自我
認識自我主要包括興趣、性格、能力、價值觀等。學校生涯規劃教育就是讓學生認識自己的這幾個方面,並能夠運用自我評價和他人評價的方式對自己有更客觀全面的認識。並把自己的這些特性與專業、職業所需的品質要求對應起來,從而在新高考選科中做出正確的決策。
當然,教師在指導學生進行自我認知的時候,也要引導學生意識自我的可塑性,讓學生保持自我的開放性,指導學生學會結合目標,通過教育和自我學習等方式不斷地完善自我。
3、協助學生認識大學、專業及職業
進行新高考選科就是將自我特性與大學專業進行匹配。如果學生對大學專業和職業一無所知,那麼,在做決策是就容易不知所措。因此,學校應該通過讓學生參與社會實踐,體驗職業,讓其對職業有初步的感性認識,或開設相關課程,為學生解讀大學專業的一些內涵、學習情況、就業問題等。當然,也要讓學生們了解世界是變化發展的,要時刻保持獲取信息的心態,接收外界訊息。
總而言之,學校生涯規劃教育要讓學生初步了解到目前的選科與專業選擇、職業發展有關聯性,協助學生們了解多元化升學途徑,找到適合自己的成長路徑。
4、指導學生做好生涯決策
高中階段的生涯決策,從近的看,就是選科和升學。學校要幫助學生全面了解新高考的各項變動並掌握選考策略,綜合考慮心理素質、學業水平、社會發展、職業要求和大學專業要求等選擇與自己職業發展方向密切相關的科目、高校及專業。學校在指導選考科目時,可指導學生將個人意願和社會需求相結合,多方聽取意見,多對自身興趣和愛好做出動態預判,掌握選擇高考科目的具體操作方法。
5、做好學生的生涯管理
生涯規劃教育中要協助高中生樹立理想抱負,讓他們能夠結合目標制訂合理的計劃和選擇有效的途徑。此外,還需根據學生三年的階段性發展情況,設定各階段的目標,引導學生提升各項能力,循序漸進的推動生涯意識形成。
高中生生涯輔導內容應該涉及學生關注的當下問題,也要為學生終身發展服務。
8. 淺談在高中教學中如何管理體育特長生
一、把握體育特長生的思想脈搏,切實抓好思想品德教育工作。調查表明,體育特長生進入體育業余訓練班的動機主要有兩大類:一類是源自於自身具有良好的身體素質並對某些體育運動感興趣,這類學生往往滿足於個性的張揚和發展,具體表現是只注意自己的興趣但紀律觀念相對較差;第二類是以此作為升入高校的階梯,這類學生往往文化成績較差,考大文大理上線的幾率很小,迫不得已只有考體育類高校,希望能圓自己的大學夢,但大多數又往往存在過分自信或信心不足的不良心態,具體表現是拚命訓練而不太注重或放鬆學習。體育特長生的思想教育工作是運動隊管理的主要內容,針對以上動機及其特點,並結合當前青少年的思想特點,這就要求教師要特別注意加強思想品德與理想教育工作,以身作則,嚴以律已,言傳與身教相結合,用道理去疏通疑惑,用制度去規范行為。當前體育特長生存在的突出問題是生活中紀律鬆懈、作風拖沓,少數體育特長生還拉幫結伙,甚至打架斗毆,使運動隊在社會和學校中影響不佳。對於有發展前途的體育特長生,應以教育為主,逐步引導他們走入正軌,對於個別表現極差且屢教不改、沒有發展前途的體育特長生,應堅決果斷地清除出隊。造成這些問題的原因與思想教育管理不嚴有密切關系,因此,在體育特長生的教育管理中,要始終加強對其進行思想教育,陶冶情操,磨練意志,增進信心,以培養他們先進的思想和優良品行。 二、注重體育特長生的文化學習管理工作。在體育特長生中,文化課成績較差是一個普遍存在的問題,分析這種現象產生的原因,找出解決這個問題 對策,是體育特長生教育管理的重要任務之一。體育特長生中沒有一個是低智能的,都有和其他學生一樣聰明的頭腦,為什麼文化課成績較差呢?究其原因,其一,是社會偏見所誤導;其二,是體育特長生自身產生的對學習重視不夠、鬆懈、懶惰的思想所致;其三,對訓練與學習的關系處理不當。針對以上原因,我們對體育特長生文化課學習的管理從下面幾個方面入手實施。(1)、加強管理,激發體育特長生學習的興趣,提高他們學習的自覺性。學校領導既要重視體育特長生的訓練,又要重視他們的學習。班主任、任課教師和體育教師要對體育特長生齊抓共管,綜合管理,建立一套完整的管理制度。以班主任為主,與任課教師、體育教師緊密配合,摸清每個體育特長生的學習底子,幫助他們制訂切合個人實際的學習計劃,特別要注意文化課學習的奮斗目標,建立學習檔案。每學期開始、期中、期末召開聯席會,班主任、任課教師介紹學習情況,做到每個相關教師對體育特長生的學習情況心中有數,便於齊抓共管。分管校領導也參加聯席會,便於掌握情況,協調工作,以進行綜合管理。使體育特長生真正體會到學校對他們的重視、關心和愛護,體會到文化學習的重要性,並知道如何才能搞好文化學習。體育特長生有了搞好學習的信心,再培養他們學習的興趣、學習的自覺性也就不難了。(2)、科學安排訓練計劃,合理安排學習時間。高中階段訓練的特點是「業余訓練」,在制訂計劃時,既要注意為國家培養、輸送體育人才,又要注意讓學生得到多方面的發展,不要把體育專業隊的一套訓練方法硬搬到高中學生中來,重點應放在打好基礎,循序漸進,常年堅持,進行系統的科學的訓練。體育特長生的作息時間應與學校整體作息時間表相結合,早上訓練時間不宜過長,運動量和運動強度不宜過大,以避免影響上午的學習;傍晚訓練結束時間應控制在晚飯前半小時,以免錯過晚飯時間,影響正常上晚自修.(3)、組織安排體育特長生的輔導補課工作。提高他們的文化成績,抓好他們的課外輔導和專業測試後補課是重要的一環。採取靈活的方式,科學地安排和落實輔導與補習的時間,補習內容以「雙基」為主,並逐步縮小他們與其他學生的差距。 三.科學選拔人才。(1)體育特長生的選拔是我校體育特長生訓練管理的重要一環。選拔體育特長生除必須堅持科學選才的方法外,還應遵循一定的程序,其中關鍵環節是測試與分析,必須先全面測定體育特長生的競技能力狀態和運動知覺能力,結合繼續訓練的條件。(2)、周密制訂訓練計劃,嚴格控制訓練過程。有效的管理與科學完善的計劃是分不開的。為使體育特長生的訓練取得好的效果,體育教師必須周密地科學地制定各類訓練計劃。訓練計劃必須具有一定的科學性、現實性、預見性和應變性,同時還要充分考慮體育特長生的特點和各種環境因素。 (3)、嚴格執行計劃,科學有效訓練。在具體的訓練過程中,必須從實際出發,既要提出明確的各階段訓練目標和任務,又要有完成實際訓練目標和任務的措施,規劃出符合動態變化趨勢及選用的訓練方法和手段;既要有基礎訓練的內容,又要有發展個人技術特點的手段;既要有整體訓練的要求;又要有因材施教的措施;既要按訓練計劃達到預定負荷,又要制定負荷後的相應恢復措施。體育教師要通過訓練觀察、訓練筆記和專門的測試,對運動訓練計劃實施情況進行檢查評定,獲取大量的反饋信息,並對運動訓練過程的幾個重要環節(即特長生現狀的診斷、目標的確定、計劃的制定及實施)的具體情況,及時做出正確的診斷,對其中不符合他們實際情況的部分,對妨礙體育特長生順利地實現狀態優化轉移、達到狀態目標的因素及時地加以修改和調整,以求准確有效地實施訓練計劃,達到理想的訓練效果。 四、建立體育特長生檔案,健全生活管理制度。 加強對體育特長生的管理,掌握每個體育特長生的情況,必須建立體育特長生檔案,記錄每個體育特長生品行、學習、訓練的詳細情況。定期測定體育特長生的素質、機能和運動成績,觀察他們的身體形態變化情況,及時記錄,同時還要記錄他們的品行、文化考試成績及主要科目作業完成情況,及時總結,以便學校、文化教師、體育教師了解體育特長生,掌握和調整教育、文化學習、訓練計劃與方法。 體育特長生的生活管理包括建立健全嚴格的生活管理制度、訓練後的恢復措施和營養安排。體育教師不但要加強運動訓練的管理,而且要和班主任一起監督檢查他們的生活,及時發現並糾正其不良的生活方式。運動恢復是運動訓練的有機組成部分,由於它多半是在訓練課以外的時間進行的,所以就成為生活管理中一項十分重要的內容。嚴格遵守生活制度是恢復能順利進行的一個前提,在此基礎上還必須採取一些專門措施與手段來促進體育特長生的恢復。如教會高中體育特長生各種放鬆和恢復的方法,如按摩推拿、心理暗示放鬆、聽音樂、熱水浴等,使他們能盡快得到放鬆和恢復。營養是決定體育特長生運動能力的一個基本因素,體育教師必須科學指導體育特長生在不同的訓練階段,根據運動強度和運動量的大小適當調整營養結構,促進恢復,保持旺盛的精力與體力,提高運動能力。
9. 淺析高中教育管理如何提高針對性
如今的教學管理觀念,以學生為主體,學校為教育的服務者,而中學教師的教學專要以屬學生的真實情況靈活調整教學計劃,還應該全面考慮學生的個別情況,為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提供有效引導和學習服務。在這個過程中,根據中學教育人性化管理的要求,必須認真負責對待學生的個性特徵、知識水平等特徵,制訂更有針對性的方案,以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其次,教師應樹立「以人為本」的思想意識,與學生進行平等交流,尊重學生,關心學生,培養學生對教師的信任感、親切感,建立和諧的師生關系。在課堂上,教師應多肯定、接納學生,如當學生由於突發事件遲到或一時忘記關掉手機時,不能在眾多學生面前批評,因為他們或許對自身的行為已經感到抱歉。教師的做法過激,不但會使學生出現叛逆心理,而且會使學生無心上課。因此,只有通過人性化管理,才能激發學生的學習興趣,促使學生全面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