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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教學制度

發布時間:2020-12-21 18:02:10

教育教學管理規章制度有哪些

比較多吧。各個學校的不一樣。

教科研(課題)管理制度
◆總 則
為加速我校的教育現代化建設,使教育科研工作對教育教學起到促進作用,使教育科研工作規范化、制度化和科學化,進一步調動、保護教職員工的科研積極性,使我校教育科研工作健康良好發展,特製定本條例。
◆組織體系
1、學校成立教科研室,設教科研室主任全面負責學校的科研工作。
2、教科研室接受主管校長領導,向主管校長負責。
◆科研室職責
3、根據學校實際,制定和部署學校科研工作。
4、教科研室日常工作由教科研主任負責,具體工作要求見《教科研室主任職責》
課程管理制度
1、學校課程管理原則
(1)堅持以學生發展為本,充分考慮學生的需要、興趣與經驗,科學設計課程與教學方案,合理組織教學內容,積極推進學習方式的改革,實施發展性評價,為學生全面而主動的發展在課程上給予保證。
(2)尊重學生選擇課程的權利,培養學生自我認識、自我評價、自我發展、自我選擇課程的能力,促進學生的個性發展。
(3)校長應明確在學校課程管理中的相應角色,履行所承擔的課程職責,確保國家課程、地方課程的有效實施,合理地進行校本課程開發。
(4)立足學校現有條件,最大限度地挖掘、利用校內的人力、物力、財力等課程資源。
2、學校課程管理目標
教師培訓進修規定
● 繼續教育及業務培訓
1、市、區教育局組織的繼續教育和業務培訓,費用學員自負。學校選派的繼續教育和培訓學費學校報銷,資料個人保存的,資料費自負,資料學校保存的,資料費學校報銷。
2、繼續教育和業務培訓由教師自行協商調動課程報學校審批,不減課時。
3、各位教師按區的要求,按質按量完成繼續教育培訓,否則年度考核不能評優。
● 學歷進修
1、市、區教育局組織的經局或學校同意的提高性學歷進修,學費、資料費自行解決,不減課時,課程由教師協商自行調動報學校。寫畢業論文期間在安排好本職工作的前提下,給予兩天公假。
發展性班級管理工作指引
發展性班級管理制度是我校教育科研成果,體現自治性、民主性、創造性的學生自我管理特點,體現我校辦學宗旨,班主任應自覺實踐發展性班級管理:
1、班級管理崗位的設置
在「學生是班級的主人,班級是每一個人的班級,讓人人參與班級管理」的指導思想下,設置5大類40多個崗位:
教師值日及早鍛守則
1、值日教師執勤時間為7:25~11:50,14:00~17:00。
2、值日教師要認真進行課前、課間和下崗前的管理。
3、值日教師的職責是檢查學生的儀容禮貌、舉止言行,制止學生追逐、打鬧、喧嘩,檢查在崗地段清潔衛生,發現學生有違紀行為及時教育,並向班主任反映情況。
4、值日教師上下午放學時間進行靜校檢查,督促各班學生排隊離校,發現問題向總值日行政報告。
5、總值日行政是當天值日責任人,負責登記上崗情況,調配值日人員,匯總值日情況,並做好值日記錄,負責處理偶發事件。
6、因病因事不能值日,必須自行調動,並報告雙方總值日教師。
監考人員守則
1、監考人員應以認真負責的態度,按學校安排的考試時間執行監考任務。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參加監考,必須提前二天向教導處辦理請假手續。
2、監考人員必須提前15分鍾到教導處領取試卷,並核對科目和試場。
3、監考人員必須提前五分鍾進入試場,向
校園網路安全制度
1、設立學校網路安全負責人,負責全校網路安全管理。
2、定期評估和審核校園網路系統的安全狀況,關注網路安全動態,堵塞網路安全漏洞,消除網路安全隱患,確保校園網路的暢通運行。
3、定期調整相關安全設置,進行非法入侵防範。對網上的黑客的攻擊行為,一經查實,應援引相關的網路規章與法律予以懲罰
專任教師崗位職責
1、專任教師要有高尚的師德。關心學生的思想、學習、身體和生活,教師應平等待學生,對學生一視同仁,做學生的貼心人和知心朋友。
2、專任教師應以嚴肅的態度對待生活,以嚴謹、科學的態度進行教學,為學生樹立典範,為人師表、教書育人。
3、專任教師應努力學習任教學科的課程標准、教材,參加繼續教育,明確教學目的、任務和要求。做到敬業樂業,嚴謹教學,。
4、專任教師應根據國家新課程
學科組長崗位職責
教研組長是學科的帶頭人和負責人,是各項教學、教研活動的計劃者、組織者、協調者。教研組長對主管該學科行政負責。
1、根據學校教研計劃,結合本學科實際情況,制訂教科研組工作計劃,定期檢查計劃的實施情況,向主管領導匯報工作,搞好學期或學年教研工作的自評和總結。
2、助主管行政檢查本科組教師執行授課計劃、備課、批改作業、輔導和開展課外活動等方面情況。
3、組織本組的各項教研活動,安排組織好每周一次的教研活動內容。
4、熟悉、了解、檢查本組的教學工作狀
課題組長崗位職責
課題組長是課題實驗的具體組織者,課題實驗的常規工作均由組長負責:
1、負責撰寫課題申請書、課題實施方案和結題報告。
2、制定課題階段實驗計劃,經課題負責人審定後,按時上交學校。
3、每月有計劃地組織開展科研活動兩次。每次要做到有準備、有中心發言、有步驟,並認真做好科研活動記錄。
4、組織教師輪流聽課並帶頭上好研討課。
。。。。。。。。。

㈡ 中國的教師教育制度

教師資格認定條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提高教師素質,加強教師隊伍建設,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以下簡稱教師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中國公民在各級各類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中專門從事教育教學工作,應當依法取得教師資格。
第三條 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主管全國教師資格工作。
第二章 教師資格分類與適用
第四條 教師資格分為:
(一)幼兒園教師資格;
(二)小學教師資格;
(三)初級中學教師和初級職業學校文化課、專業課教師資格(以下統稱初級中學教師資格);
(四)高級中學教師資格;
(五)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高級中學文化課、專業課教師資格(以下統稱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
(六)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高級中學實習指導教師資格(以下統稱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
(七)高等學校教師資格。
成人教育的教師資格,按照成人教育的層次,依照上款規定確定類別。
第五條 取得教師資格的公民,可以在本級及其以下等級的各類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擔任教師;但是,取得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公民只能在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職業高級中學或者初級職業學校擔任實習指導教師。
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與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相互通用。
第三章 教師資格條件
第六條 教師資格條件依照教師法第十條第二款的規定執行,其中「有教育教學能力」應當包括符合國家規定的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身體條件。
第七條 取得教師資格應當具備的相應學歷,依照教師法第十一條的規定執行。
取得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應當具備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的學歷,並應當具有相當助理工程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或者中級以上工人技術等級。
第四章 教師資格考試
第八條 不具備教師法規定的教師資格學歷的公民,申請獲得教師資格,應當通過國家舉辦的或者認可的教師資格考試。
第九條 教師資格考試科目、標准和考試大綱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審定。
教師資格考試試卷的編制、考務工作和考試成績證明的發放,屬於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考試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考試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實施;屬於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考試的,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委託的高等學校組織實施。
第十條 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等職業學校的教師資格考試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考試,每年進行一次。
參加前款所列教師資格考試,考試科目全部及格的,發給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當年考試不及格的科目,可以在下一年度補考;經補考仍有一門或者一門以上科目不及格的,應當重新參加全部考試科目的考試。
第十一條 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考試根據需要舉行。
申請參加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考試的,應當學有專長,並有兩名相關專業的教授或者副教授推薦。
第五章 教師資格認定
第十二條 具備教師法規定的學歷或者經教師資格考試合格的公民,可以依照本條例的規定申請認定其教師資格。
第十三條 幼兒園、小學和初級中學教師資格,由申請人戶籍所在地或者申請人任教學校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認定。高級中學教師資格,由申請人戶籍所在地或者申請人任教學校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審查後,報上一級教育行政部門認定。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由申請人戶籍所在地或者申請人任教學校所在地的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審查後,報上一級教育行政部門認定或者組織有關部門認定。
受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委託的高等學校,負責認定在本校任職的人員和擬聘人員的高等學校教師資格。
在未受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委託的高等學校任職的人員和擬聘人員的高等學校教師資格,按照學校行政隸屬關系,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定或者由學校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認定。
第十四條 認定教師資格,應當由本人提出申請。
教育行政部門和受委託的高等學校每年春季、秋季各受理一次教師資格認定申請。具體受理期限由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受委託的高等學校規定,並以適當形式公布。申請人應當在規定的受理期限內提出申請。
第十五條 申請認定教師資格,應當提交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和下列證明或者材料:
(一)身份證明;
(二)學歷證書或者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
(三)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受委託的高等學校指定的醫院出具的體格檢查證明;
(四)戶籍所在地的街道辦事處、鄉人民政府或者工作單位、所畢業的學校對其思想品德、有無犯罪記錄等方面情況的鑒定及證明材料。
申請人提交的證明或者材料不全的,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受委託的高等學校應當及時通知申請人於受理期限終止前補齊。
教師資格認定申請表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統一格式。
第十六條 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受委託的高等學校在接到公民的教師資格認定申請後,應當對申請人的條件進行審查;對符合認定條件的,應當在受理期限終止之日起30日內頒發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對不符合認定條件的,應當在受理期限終止之日起30日內將認定結論通知本人。
非師范院校畢業或者教師資格考試合格的公民申請認定幼兒園、小學或者其他教師資格的,應當進行面試和試講,考察其教育教學能力;根據實際情況和需要,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受委託的高等學校可以要求申請人補修教育學、心理學等課程。
教師資格證書在全國范圍內適用。教師資格證書由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統一印製。
第十七條 已取得教師資格的公民擬取得更高等級學校或者其他教育機構教師資格的,應當通過相應的教師資格考試或者取得教師法規定的相應學歷,並依照本章規定,經認定合格後,由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受委託的高等學校頒發相應的教師資格證書。
第六章 罰 則
第十八條 依照教師法第十四條的規定喪失教師資格的,不能重新取得教師資格,其教師資格證書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收繳。
第十九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撤銷其教師資格:
(一)弄虛作假、騙取教師資格的;
(二)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
被撤銷教師資格的,自撤銷之日起5年內不得重新申請認定教師資格,其教師資格證書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收繳。
第二十條 參加教師資格考試有作弊行為的,其考試成績作廢,3年內不得再次參加教師資格考試。
第二十一條 教師資格考試命題人員和其他有關人員違反保密規定,造成試題、參考答案及評分標准泄露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第二十二條 在教師資格認定工作中玩忽職守、徇私舞弊,對教師資格認定工作造成損失的,由教育行政部門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七章 附 則
第二十三條 本條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㈢ 教育教學質量監控體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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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教師制度的重要性和意義

一.持之以恆,嚴格執行有關規章制度。

實行常規管理的重要目的是維護學校良好的教育教學秩序,使全體師生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而習慣的養成來自於「時間」,沒有切實可行的規章制度來約束,便沒有長期一貫的堅持執行,沒有一視同仁的嚴格要求,良好習慣的養成就會落實到實處,如我校制訂了客觀公正的量化考評制度,在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全體教職工都能自學的遵守從而形成自然有序的工作氛圍。

二、抓常規制度的系列性,促進制度的和諧發展。

制度是教育教學工作順利進行的保障,為了讓教育教學常規制度與新課程相適應,我們將與時俱進,對常規的教育教學制度及時修改,及時補充,及時完善,讓教育常規制度與新課程和諧發展。

1、完善備、教、批、輔、考教學常規制度。嚴格按照教育局規定的教育教學常規完善我們學校的教育教學常規制度,備課以備教學理念為突破口,引導教師把理論和實踐結合起來,提高備課的實效性;教學以學生的需要為切入點,引領教師追求平實常態的課堂。從教師的業務需要出發,增補和刪減學校原有的一些教育教學常規制度,讓教學常規制度既能規范教師的教育進行行為,又能提高教師的專業發展水平。

2、創新學習、反思、培訓等教師專業發展制度。學習型教師、研究型教師是新課程對教師提出的高要求。為了讓學習、反思成為教師的一種習慣,必須制定相應的學習制度、反思制度、培訓制度來督促。豐富學習內容、創新學習形式、改變學習手段,讓教師自覺學習,用學習來為教師服務,用學習來修煉教師學識和品性。

三、抓常規習慣的細節性,促進素質的和諧發展。

細節決定成敗,抓好教育教學常規的細節處,就能促進師生素質的和諧發展。 課堂上要效益。讓課堂實實在在。課堂是實施素質教育的主陣地,觀察課堂,研究課堂,評價課堂,讓課堂實實在在成為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的主陣地。在繼續開展課堂主題觀察的案例研究外,可開展「校外學一點、課堂用一點」的兩點活動,引導教師學以致用;開展「讓學生說教師、讓教師說特色、讓同行說質量」的三說活動,引導教師提高教學效果;開展「教學小竅門」交流活動,讓教學效果落實到每節課的每個教學細節中。

四.防患於未然,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

在學校各項工作穩定運行過程中,經常會出現一些背離目標的苗頭,偏離正常軌道的趨向和意想不到的突發事件。有問題並不可怕,關鍵是要及時發現並進行有效的調整,這里所說的「問題」實際上是指學校教育教學工作應有狀態與實際狀態之間存在的差距,要及時察覺問題,如在每一次的期中期末統測前後,進行師德教育防止有個別教師為成績而對學生發急,造成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又如我們的班主任老師對班組的事要做到明察秋毫。如班級氣氛和班級輿論的變化本來很活躍的學生突然變得沉悶,紀律狀況突然變得很差,這些都預示著班級內部有了問題,及時找到問題的根源,進一步確定問題的性質,採取及時有效的辦法解決問題,否則「問題」就真會發展成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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