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如果你所在的學校教學樓不幸發生火災,而你當時正在教室里,你將如何安全逃生請用
用水把衣服澆濕,捂住口鼻
Ⅱ 當學校教學樓發生火警時,我們該怎麼做
利用火災逃生方法將學生轉移到安全的地帶。
及時報警「119」求救。
點名,檢查所有人員是否全部轉移,有無遺漏。
Ⅲ 教學樓屬於火災危險性什麼類別
一、學校教學樓屬於人員密集場所。
二、目前國家有關技術規范就火災危險等專級沒有統屬一規定,《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06)對生產、儲存類廠房和倉庫的火災危險性進行了分類而對非生產、儲存的民用建築火災危險性未分類。《高層民用建築設計規范》(GB50045-95,2005版)對高層民用建築的類別分為一類高層建築和二類高層建築。《自動噴水滅火系統設計規范》對一些場所進行了火災危險等級分類。
個人認為教學樓火災危險等級為輕危險級。
Ⅳ 關於教學樓發生火災如何逃生的六百到七百字作文
發生火災後如何逃生
臨危不懼,清醒果斷,爭分奪秒,巧妙脫險
平房起火如何脫險
1.睡覺時被煙嗆醒,應迅速下床俯身沖出房間。不要等穿好了衣服才往外跑,此刻時間就是生命。
2.如果整個房屋起火,要匍匐爬到門口,最好找一塊濕毛巾捂住口鼻。如果煙火封門,千萬別出去!應改走其他出口,並隨手把己通過的門窗關閉,以延緩火勢向其他房間蔓延。
3.如果人被煙火圍困在屋內,應用水浸濕毯子或被褥,將其披在身上,尤其要包好頭部,用濕毛巾蒙住口鼻,做好防護措施後再向外沖,這樣受傷的可能性要小得多。
4.千萬不要趴在床下、桌下或鑽到壁櫥里躲藏。更不要為搶救家中的貴重物品而冒險返回正在燃燒的房間。
教學樓起火時如何脫險
現代教學樓由於樓層逐漸增高,結構越來越復雜,學生密度大,加上課桌、課椅等可燃物較多,當發生火災時,逃離比較困難。一旦樓房著火,應當按以下方法逃生:
1.當發現樓內失火時,切忌慌張、亂跑,要冷靜地探明著火方位,確定風向,並在火勢未蔓延前,朝逆風方向快速離開火災區域。
2.起火時,如果樓道被煙火封死,應該立即關閉房門和室內通風孔,防止進煙。隨後用濕毛巾堵住口鼻,防止吸入熱煙和有毒氣體,並將身上的衣服澆濕,以免引火燒身。如果樓道中只有煙沒有火,可在頭上套一個較大的透明塑料袋,防止煙氣刺激眼睛和吸入呼吸道,並採用彎腰的低姿勢,逃離煙火區。
3.千萬不要從窗口往下跳。如果樓層不高,可以有組織地用繩子從窗口降到安全地區。
4.發生火災時,不能乘電梯,因為電梯隨時可能發生故障或被火燒壞;應沿防火安全疏散樓梯朝底樓跑;如果中途防火樓梯被堵死,應立即返回到屋頂平台,並呼救求援。也可以將樓梯間的窗戶玻璃打破,向外高聲呼救,讓救援人員知道你的確切位置,以便營救。
樓梯被火封鎖後怎麼辦
1.可以從窗戶旁邊安裝的落水管道往下爬,但要注意察看管道是否牢固,防止人體攀附上去後斷裂脫落造成傷亡。
2.將床單撕開連結成繩索,一頭牢固地系在窗框上,然後順繩索滑下去。
3.樓房的平屋頂是比較安全的處所,也可以到那裡暫時避難。
4.從突出的牆邊、牆裙和相連接的陽台等部位轉移到安全區域。
5.到未著火的房間內躲避並呼救求援。
6.跳樓往往凶多吉少,是最不可取的逃生方式。但如果你被困在二層樓上,迫不得已則可採用雙手扒住窗戶或陽台邊緣,將兩腳慢慢下放,雙膝微曲往下跳的方法。
樓內房間被火圍困時怎麼辦
樓房發生火災後,能沖出火場就要沖出火場,能轉移就要設法轉移。火勢強烈,實在沒有道路逃離時,你可以採用下述方法:
1. 堅守房門,用衣服將門窗縫堵住。同時要不斷向門、窗上潑水。
2. 室內一切可燃物如床、桌椅、被褥等,都需要不斷向上潑水。
3. 不要躲在床下、櫃子或壁櫥里。
4. 設法通知消防人員前來營救。要俯身呼救,如喊聲聽不見,可以用手電筒照射,或揮動鮮艷的衣衫、毛巾及往樓下扔東西等方法引起營救人員注意。
身上衣服著火怎麼辦
1. 不要盲目亂跑,也不能用手撲打。應該撲倒在地來回打滾,或跳入身旁的水中。
2. 如果衣服容易撕開,也可以用力撕脫衣服。
3. 營救人員可往著火人身上潑水,幫助撕脫衣服等,但不可以將滅火器對著人體直接噴射,以防化學感染。
影劇院、商場等著火怎樣脫險
1.進入影劇院、商場,首先要觀察太平門的位置,了解緊急救生路線。這樣,萬一發生危險,也可從容脫險。
2.煙火起,莫驚慌,應辨明方向,認准太平門、安全出口、避難間的位置,選好逃離現場的路線。
3.沿著疏散通道往外走,不要擁擠、盲從,更不要來回跑。
4.不要往舞台上跑,因為舞台可燃物多,安全疏散出口寬度小,而且還要爬梯,很危險。
5.如果煙霧太大或突然斷電,應沿著牆壁摸索前進,不要往座位下、角落裡鑽。
山林著火如何脫險
1.辨別風向、風力以及火勢的大小,選擇逆風或側風的安全逃離路線。
2.如果風大,火勢猛烈,並且距人較近,可以選擇崖壁、溝窪處暫時躲避,待風小、火小時再脫身。
3.如果火距人較遠,則應選擇逆風方向或與風向垂直的兩側撤離。例如刮北風,則應朝北或東、西兩方向脫離險境。
4.不要順風跑,因為風速、火速要比人跑得快。
Ⅳ 一旦在宿舍或教學樓發生火災該如何做
1、冷靜,判斷一下起火的位置和火勢的大小
2、如果有能力撲救的話,立即進行撲救,小火是比較好滅的,用滅火器和消火栓吧
3、如果沒有能力滅火,立即逃生,並大聲呼叫,讓周圍的人一塊逃生
4、如果遇到煙,一定要記得低姿,防煙中毒或高溫傷害
5、跑出後,要立即清點人數,配合消防隊員救援
6、如果被困在室內,一定要低姿防煙,並發出求救信號,等消防隊員吧
Ⅵ 在學校里發生火災怎麼辦
正確方法:
用手或濕毛巾捂住口鼻,迅速的彎腰離開教室,靠右行走樓梯,離開學專校或來到操場。
如果屬有些同學被困在教室怎麼辦?
正確方法:
不要四處逃跑,慌張。先捂住口鼻,往安全出口逃出。不要擁擠,否則會造成一些同學嚴重受傷或死亡。
跑到操場或學校門口,撥打電話119叫消防隊員趕到學校救出被困的同學。
Ⅶ 教學樓發生火災學生應該怎樣做
一個中學生的質量為m=50kg,上升的高度為3m,該學生上樓做的功:W=Gh=mgh=50kg×10N/kg×3m=1500J.故選A. ..
Ⅷ 用英語寫篇短文: 如你所在學校教學樓不幸發生火災,而你在教室里,你將如何安全逃生
Fires don't normally occure in our lives, but even so, we all need to be prepared for emergencies.
If there is a fire when you are having class, remember to not panic. Panic causes chaos, and that eventually leads to accidents. Listen to the teacher's orders, and don't try to take away any precious possesions, nothing is as precious as your life.
Always prepare a handkerchief in your pocket. smoke can be poisinous, so don't take it easily. wet the handkerchief, and put it over your mouth, don't take it off until you get to open land.
Get into a line, and follow your class as they get out of the building. If you are in a higher part of the building, don't try to jump out the window. It's a risky thing to do, and not everybody can survive without breaking a few bones.
I hope nobody will find themselves in a fire, but if you do, remember this, and you will be safe.
希望對你有幫助!!!
Ⅸ 縱火燒學校教學樓觸犯了什麼法律
放火罪與一般放火行為
一般放火行為,是指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不危害公共安全的放火行為。放火罪與一般放火行為,在客觀上都可能造成輕微的危害結果。因此,它們的根本區別,不在於是否造成輕微的危害結果,而在於前者危害公共安全,後者不危害公共安全。從理論上說,界限不難區分。但在司法實踐中,在處理具體放火案件時,對於某種放火行為是一般放火行為,還是構成放火罪,有時發生意見分歧。
放火罪的既遂與未遂
放火犯通常以燒毀目的物為犯罪目的。但是,判斷放火罪的既遂與未遂,不應以犯罪目的是否達到為標准,而應以行為是否符合本法規定的放火罪的全部構成要件為標准。本法對於放火罪的規定有兩個條文,即本條和第115條。這兩條的關系是,本條是規定放火罪的構成要件的基本條款,第115條是與本條相聯系的結果加重條款。根據刑法理論,結果加重的條款是不發生犯罪未遂問題的,只有該條文規定的嚴重結果發生了,才能適用該條文。所以,認定放火罪的既遂、未遂,應以本條規定的放火罪的構成要件為標准。根據本條,只要實施了放火行為,點著了目的物,引起目的物燃燒,使目的物有被焚毀的危險,即使由於意志以外的原因,目的物被焚毀,沒有造成嚴重後果,也構成放火罪的既遂。例如正要點火,就被人抓獲,或者剛點著引火物,就被大雨澆滅等,應被認為是放火罪的未遂。
放火罪與意外火災
意外火災,是指由於不預見或者不能抗拒的原因引起火災、危害公共安全的情況,如然山火、雷電、地震以及其他不能預見和抗拒的原因引起的火這種火災的發生,雖然在客觀上造成了損害結果,危害了公共安全,有的還與行為人的行為有關,但行為人主觀上既無故意,又無過失,因此,不構成犯罪。在處理這類案件時,由於有時只看到火災的發生與行為人的行為有關,而忽視了對行為人主觀心理態度的考察、分析,因而在罪與非罪問題上發生分歧。
放火罪與焚燒自己財物行為
從法律上講,任何人對屬於自己的財產都有處分權。包括將其毀壞,使其失去使用價值或者價值。但是,這種權利的性質是以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的利益為前提的。只要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的利益,放火燒自己的財物,就屬於處分個人所有財產的范疇,不構成放火罪。反之,構成放火罪。
一罪和數罪
行為人在實施殺人、強奸等犯罪後用放火的方法焚毀罪跡的,應區分不同情況處理。如果行為人消滅罪跡的放火行為不足以危及公共安全的,按所犯的罪從重處罰,不另以放火罪實行數罪並罰;如果行為人消滅罪跡的放火行為是足以危及公共安全的,則應另以放火罪與前行為構成的犯罪實罪並罰。
放火罪與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罪
如果人以放火為手段殺害或傷害特定的人,不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只能構成故意殺人罪或故意傷害罪;如果行為人雖以放火為手段殺傷特定的人,但同時可能造成火災危害公共安全的,應以放火罪論處。
放火罪與破壞交通工具等罪
如果行為人以放火為手段,破壞交通工具、交通設施、電力設備、煤氣設備、易燃易爆設備和廣播電視設施、公用電信設施,雖然具有本條規定的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特徵,但因法律對這幾種罪已作了專門規定,因此,應分別適用本法第116條、第117條、第118條和第124條,以破壞交通工具、破壞交通設施罪、破壞電力設備罪、破壞易燃易爆設備罪和破壞廣播電視設施、公用電信設施罪論處。
放火罪與故意毀壞財物罪
如果行為人以放火為手段毀損公私財物,沒有造成重大損失,也不可能危及公共安全的,應以故意毀壞財物罪論處;如果行為人放火燒毀公私財物,造成重大損失或者危害公共安全的,應以放火罪論處。
處罰
根據本條和第115條的規定,犯放火罪的,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重傷、死亡或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死刑。「尚未造成嚴重後果」包括兩種情況:一是放火行為沒有造成任何實際損害後果;二是放火行為造成了一定的實際損害後果,但並不嚴重。在這兩種情況下,只能根據本條的法定刑處罰。只有當放火行為造成他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時,才能根據本法第115條的法定刑處罰。「重大損失」的標准,一般為損失5萬元以上。
刑法條文
第一百一十四條 放火、決水、爆炸、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危害公共安依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一款放火、決水、爆炸、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人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第十七條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其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第四十九條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歲的人和審判的時候懷孕的婦女,不適用死刑。 對於故意殺人、強奸、放火、爆炸、投毒、搶劫等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剝奪政治權利。 第五十七條對於判處死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應當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Ⅹ 學校教學樓發生火災時樓上的同學要馬上打開所有窗戶對外呼救是正確的嗎
不對,打開窗戶會讓氧氣進入屋子,導致🔥燒的更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