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規定教師應履行哪些義務
教師應當來履行下列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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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遵守源憲法、法律和職業道德,為人師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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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遵守規章制度,執行學校的教學計劃,履行教師聘約,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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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學生進行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教育和愛國主義、民族團結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學技術教育,組織、帶領學生開展有益的社會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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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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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止有害於學生的行為或者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為,批評和抵制有害於學生健康成長的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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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斷提高思想政治覺悟和教育教學業務水平。
② 依據《教師法》規定,教師的使命是
《教師法》第三條 教師是履行教育教學職責的專業人員,承擔教書育人,培養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質的使命。教師應當忠誠於人民的教育事業。
第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應當採取措施,加強教師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業務培訓,改善教師的工作條件和生活條件,保障教師的合法權益,提高教師的社會地位。 全社會都應當尊重教師。
第五條 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主管全國的教師工作。
國務院有關部門在各自職權范圍內負責有關的教師工作。
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根據國家規定,自主進行教師管理工作。
第六條 每年九月十日為教師節。
(2)教師是履行教育教學職責的擴展閱讀
《教師法》第八條 教師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 遵守憲法、法律和職業道德,為人師表;
(二) 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遵守規章制度,執行學校的教學計劃,履行教師聘約,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
(三) 對學生進行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教育和愛國主義、民族團結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學技術教育,組織、帶領學生開展有益的社會活動;
(四) 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
(五) 制止有害於學生的行為或者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為,批評和抵制有害於學生健康成長的現象;
(六) 不斷提高思想政治覺悟和教育教學業務水平。
③ 教師履行教育教學職責是什麼
我覺得在一定程度上,教師有保障學生在校期間生命安全的責任!比如說學生生病,老內師應該送他去醫院容等。
要教書,更要育人。
但是要求教師冒著生命危險救學生,以軍人的標准來要求教師就是種道德強迫。在中國除了大學老師和重點中學老師報酬高之外,中小學老師的收入都不怎麼樣,這樣的待遇下如果教育部硬性規定要求教師時刻准備著為學生犧牲,我相信沒什麼人願意當老師了!我認為老師和學生的生命一樣可貴,學生沒有權力要求老師為其犧牲生命。同樣,在危難關頭,老師更不能以犧牲學生生命為代價換取自己的生命。
范說的送學生去醫院是道德底線,為學生犧牲是神聖道德,這觀點我是認同的!
④ 如何正確貫徹國家教育方針,自覺遵守教育法律法規,依法履行教師職責權利
依法執教就是教師要依據法律法規履行教書育人的職責。即教師的教育教學行為要在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內進行。教師要講法律。用法律來規范自己的行為,不做法律禁止的事情。教育教學要遵循教育法律法規。依法執教要把法定的職業規范轉化為教育教學實踐活動,以法律為尺度,嚴格依照法律進行教師職業行為選擇。
學習了《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2008年修訂)後,對於教師應該怎樣依法執教有了比較全面的認識。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2008年修訂)的第一條就是愛國守法。其中「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自覺遵守教育法律法規,依法履行教師職責權利。不得有違背黨和國家方針政策的言行」,就給我們教師提出了依法執教的理論根據。
近年來,教師體罰學生,給學生、家長、學校造成不良影響的事件不斷見諸報端。這些行為不僅侵害了學生的合法權益,傷害了學生的健康心靈,而且使教師自己也在埋怨、指責、憤怒中受到傷害。而且還使得師生關系緊張。嚴重影響、破壞了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給教育帶來了不可估量的損失。我想,如果我們的老師都能知法、守法,樹立良好的師德,給學生更多的關愛,師生之間的關系就一定會融洽、和諧的。
「學生」,顧名思義,學習生的東西,這是是一個成長的的過程,這個過程具有可塑性,他們這個年齡不犯點錯誤,可以說不正常。重要的是他們犯了錯誤之後,我們教育工作者怎樣來教育管理的問題。我們在教育懲罰的時候就應該恪守教育法律法規的底線,不能過度。
一、要依法執教,首先就要認真學習教育法律法規,
了解相關法律知識,增強法律意識,形成法制觀念,具備依法執教能力,從而提高法律素養,是提升教師職業道德水平的基礎與保證。在我國,關於教師職業的法律要求和對教師從教的法律保障,還處於逐步發展和完善之中。
「教師是履行教育教學職責的專業人員,承擔教書育人,培養社會主義事業建設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質的使命。教師應當忠誠於人民的教育事業。」這不僅是對教師職業性質的規定,同時是對教師職業理想作出的一種原則上的規定。教師職業責任是教師從事職業活動過程中應該承擔的義務或責任。教師應當履行以下義務: (1) 遵守憲法、法律和職業道德,為人師表; (2) 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遵守規章制度,執行學校的教學計劃,履行教師聘約,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 (3) 對學生進行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教育和愛國主義、民族團結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學技術教育,組織、帶領學生開展有益的社會活動; (4) 關心愛護全體同學,尊重學生人格,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 (5) 制止有害於學生的行為或者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為,批評和抵制有害於學生健康成長的現象; (6) 不斷提高思想政治覺悟和教育教學業務水平。根據《教師法》的規定,如果教師見到侵害學生合法權益的現象發生時應該制止而沒有制止,那麼教師不僅要承擔道義上的責任,而且應該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教師職業則要求教師有為人師表的敬業風范。教師職業紀律基本上可以歸納為以下幾類: (1) 遵守教學時間的規定,不遲到,不拖堂,不提前下課; (2) 遵守教學計劃的規定,按時完成教學任務; (3) 遵守教學態度的規定,認真備課,上課,批改作業,認真開展課外活動; (4) 遵守禁止體罰的規定,不打罵學生,不亂罰款,亂收費,等等。法律是規范人們行為方式的重要工具,教師如果違反了職業紀律,那麼就要受到相應的處罰。《教師法》第三十七條規定,教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學校、其他教育機構或者行政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或者解聘: (1) 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的; (2) 體罰學生,經教育不改的; (3) 品行不良,侮辱學生,影響惡劣的。教師有前款第 (2) 項、第 (3) 項所列情形之一,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教師要學會換位思考
我們在做學生思想工作要注重換位思考。我班有位學生小軍,曾兩次留級,有小偷小摸行為,動不動就打架。家長對他喪失了信心。但我分析後認為:小軍自尊心很強,打架多是自尊心受到傷害時發生;盡管成績差,但每次作業都堅持完成;他熱愛勞動,能吃苦,這些是他身上的閃光點。我抓住這些教育他如何從父母嚴厲的教誨中理解長輩對自己的良苦用心;如何從老師的嚴格要求中領會老師的殷切期望;如何從與同學的交往中看到自己的不足。還及時把他的進步告訴家長,介紹給同學,使他感到成長的快樂,漸漸地他成為了品學兼優的好學生。
試想,如果就小軍的現狀,可能很多教師都會討厭,責罵,或者聽之任之,或者乾脆把他拒之門外。沒有換位思考,耐心教導,後果可想而知。
三、教師要以慈母心對待學生
老師批評、懲罰學生,大多是為了學生好,為了糾正學生的不規范行為。可是在批評懲罰學生時,往往會出現個別差異所帶來的頂撞,逆反或是不接受的情況。這樣便有可能出現教師粗暴的對學生實施更強制、更強烈的懲罰,導致懲罰過度。但如果我們一直把學生當成自己的孩子,自己時時都站在孩子家長的角度去看待學生的錯誤,那麼批評話語就不會那樣尖酸刻薄,懲罰方式就不會那麼過激。
記得魏魏的《我的老師》文章里的蔡芸芝老師有一次這樣「懲罰」一位學生:「她的教鞭像要落下來,孩子用石板一迎,教鞭輕輕地敲在石板邊上,大夥笑了,她也笑了。」看似重罰,卻輕輕地落下,這樣獨特的懲罰只有慈母般的教師才能做到,學生會從這樣「懲罰」中體會到老師的關心、慈愛。帶著慈母般的心,以家長的心態去批評、去懲罰學生,就不會出現體罰現象了。
對違紀學生適度的批評與懲罰是必要的。它猶如對樹木成長的剪枝過程,它可以促使學生在適度的批評與懲罰過程中認識錯誤,進而規范自身行為,促使其健康成長。但是必須要把握教育法律法規的底線——度。
⑤ 教師是履行教育教學職責的( ) (10分) A 工作人員 B 技術人員 C 服務人員 D 專
三個答案只能選擇第一個。
⑥ 淺談一下初中化學教師在教育教學崗位應履行哪些職責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嚴格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服從學校工作安排,積極參加學
校各項活動,主動承擔教育教學工作。
2、認真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樹立素質教育的思想觀念,掌握新課程的教學理念,做好角色轉變。加強師德修養,關心愛護學生身心健康,自覺做到以身作則,言傳身教,教書育人,為人師表。
3、承擔化學課程(或相關課程)的教學工作,周課時10-12節,認真完成教學任務。 4、認真鑽研大綱,新課程標准,把握我校學生實際,制定適合我校學生實際的教學計劃(教學進度),並認真執行,期末寫出專項總結。
5、工作中要嚴格遵守教學常規的各項要求,認真備課,寫出符合要求的教案,做到常寫常新,逐步形成有自己個性化教案,及時布置作業,且全批全改。
6、堅持由淺入深循序漸進,因材施教的教學原則,創造條件認真做好實驗,培養學生興趣,從學生實際和專業實際出發,主動為學生學習專業服務,上好每一節課,課堂教學要做到目的明確、講解准確、重點突出、難點突破、指導學法、講練結合、合理組織、師生互助,注意培養學生的實踐能力和創新精神,認真貫徹落實教學常規。
7、針對我校學生實際,加強對學生課堂管理,做到管教管導,培養良好習慣,寓教育於教學中,結合教學內容和學科特點,充分發揮學科優勢,挖掘思想教育內容,有機地進行科學思維方法,科學精神,辯證唯物主義觀點和愛國主義集體主義和民族自豪感的教育,加強人格培養,不斷提高學生科學素養。
8、深入了解學生的學習思想狀況,針對不同層次學生,實施分層次教學,分層次輔導,不斷改進教學方法,使全體學生在原有基礎上有所提高。
9、 按規定做好期中,期末考試工作,認真做好質量分析,及時反饋,改進教學。 10、重視培養學生興趣和能力,發展學生個性特點,積極創造條件,上好演示實驗,並組織學生開展課外活動。
⑦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規定教師履行哪些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
第四章 教師和其他教育工作者
第三十三條 教師享有法律規回定的權利,履行法答律規定的義務,忠誠於人民的教育事業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第八條規定如下
教師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 遵守憲法、法律和職業道德,為人師表;
(二) 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遵守規章制度,執行學校的教學計劃,履行教師聘約,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
(三) 對學生進行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教育和愛國主義、民族團結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學技術教育,組織、帶領學生開展有益的社會活動;
(四) 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
(五)制止有害於學生的行為或者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為,批評和抵制有害於學生健康成長的現象;
(六) 不斷提高思想政治覺悟和教育教學業務水平。
⑧ 國教師法》的規定,教師應履行哪些義務
教師義務:
(一)遵紀守法
教師法》第八條第一款規定,教師應「遵守憲法、法律和職業道德,為人師表」,簡稱遵紀守法義務。
(二)履行教育教學職責
教育教學工作是教師的本職工作,也是教師的基本義務。《教師法》第八條第二款規定,教師應當「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遵守規章制度,執行學校的教學計劃,履行教師聘約,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
(三)對學生進行思想政治教育
《教師法》第八條第三款規定,教師有「對學生進行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教育和愛國主義、民族團結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學技術教育,組織、帶領學生開展有益的社會活動」的義務。
(四)愛護尊重學生
《教師法》第八條第四款規定,教師應「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這項可稱「尊重學生人格」義務。
(五)保護學生合法權益
《教師法》第八條第五款規定,教師有「制止有害於學生的行為或者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為,批評和抵制有害於學生健康成長的現象」的義務。教師履行本項義務是有特定范圍的。教師應當制止有害於學生的行為或者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為,主要是指教師有義務制止在教育教學過程中和學校工作中侵犯其所負責管理的學生合法權益的違法行為。至於批評抵制有害學生健康成長的現象,主要是指社會上出現的有害於學生身心健康的不良現象。
(六)提高業務水平
《教師法》第八條第六款規定,教師有「不斷提高思想覺悟和教育教學業務水平」的義務。這項義務可簡稱「提高業務水平」。
⑨ 教師在履行教育義務的活動中,最主要、最基本的道德責任是、
愛崗敬業。
教師在生活來領域既要對社會、源對他人承擔一定的一般道德義務,也要承擔起教師的職業角色所要承擔的職業道德義務。教師職業道德義務的核心內容就是要落實或踐行教育公正與教育仁慈。教師的義務從一定意義上說構成了教育倫理規范的基本內容。理解教師的義務是理解教師倫理的關鍵之一。
(9)教師是履行教育教學職責的擴展閱讀:
注意事項:
《教師法》第7條第1款規定:教師有權進行教育教學活動,開展教育改革和實驗,這是教師最基本權利,任何組織和個人都不得非法剝奪在聘教師從事教育教學活動,開展教育改革和實驗這一基本權利。
其基本含義包括教師可依據其所在學校計劃,教學工作量等具體要求結合自身的教學特點自主地組織課堂教學。
按照教學大綱的要求確定其教學內容和進度,並不斷完善教學內容,針對不同的教育對象在教育教學的形式方法具體內容等方面進行改革、實驗。
⑩ 《教師法》規定教師有權進行教育教學活動,開展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簡稱教育教學權。這是教師為履行教育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師法》第七條的規定,教師享有下列權利:
(1)進行教育內教學活動,開容展教育教學改革和實驗;
(2)從事科學研究、學術交流,參加專業的學術團體,在學術活動中充分發表意見;
(3)指導學生的學習和發展,評定學生的品行和學業成績;
(4)按時獲取工資報酬,享受國家規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帶薪休假;
(5)對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門的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通過教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參與學校的民主管理;
(6)參加進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