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放教學計劃和考勤表的公告欄起什麼名字
你是那個三個月來沒簽勞動合同源的呀。呵呵。沒關系,有考勤表、有工資單,足以證明你們的勞動關系。至於你工資單上的名字與身份證不符,也不要緊,你可以找派出所開具你曾用名的證明,即證明工資單上的名字是你的曾用名。若沒法開具,也可以直接提請仲裁,向仲裁委說明情況,再找幾個同事為你作證。名字不符問題不大,因為提供勞務的是你本人,單位賴不掉的。別忘了採納一下最佳答案。順祝新年快樂。
『貳』 如何開展備課組活動
一、確定備課內容抄:1、備教學目標;2、備教材;3、備教學方法;4、備學生;5、備練習鞏固。
二、備課組活動的組織形式:1、每個課題可選定一位中心發言人進行說課;2、模擬試教;3、備課組的聽課、評課。
三、提高備課組教研質量的措施:1、學校應高度重視;2、教師應做好充分准備;4、保證備課組活動時間,使備課組活動常規化。
『叄』 幼兒園向家長公示內容是什麼
一、指導思想 認真貫徹落實《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精神,以幼兒園教育為主陣地,遵循教育規律,加強教育研究,規范教育管理,把實施素質教育貫穿於幼兒教育的全過程;以家庭教育、社區教育為兩翼,積極創設良好的育人氛圍和環境,努力辦好家長學校,提高家庭教育水平,重視與家長同步同向的合作教育,加大宣傳力度,提高家教質量和與幼兒園合作教育的主動性、積極性、實效性,努力使幼兒園與家庭教育一體化。 二、工作要點: 1、加強家長委員會工作,召開家委會座談會,發揮家委會的作用。 2、充分發揮優秀家長的示範、輻射作用,積極培養家長的先進典型。 3、做好網路論壇工作。 4、定期召開家長會,每次都制定一個主題,請家長共同討論。 三、工作措施 1、家長委員會管理扎實有效。本學期,我班將在上學期的基礎上進一步成立家長委員會,召開班級家委會,進一步加強與委員們的聯系,及時反饋家教信息,收集並反映家長對班級工作的建議和意見,協調並參與班級管理,進一步提高管理的實效。 2、採用多種形式,豐富家長學校的活動。 ①、本學期初,根據班級工作安排及工作的連續性,周密制定好教學計劃,做到有序實施。 ②、按計劃認真實施。能注意理論聯系實際,通過座談,問卷等方式來加強調查研究,進行客觀分析,並將改進措施落實到以後的工作中去。 ③、對家長提出的在家庭教育中遇到的疑難問題給予較好的解決或號召大家共同研討,提高研究水平。 ④、通過家長學校的學習,在家長中廣泛徵集家庭育兒經驗論文。 3、抓好理論學習,切實提高教師及家長的家教理論水平。 ①、每一位家長學校的教師應不斷學習新理論,了解新信息,掌握新知識,形成新觀念,使我們的家庭教育指導工作具有時代性、前瞻性、科學性和實效性。我們將根據所做的計劃,協調班級兩位老師把家長工作做的更好
『肆』 教師因忘記上課被處理並公示違法嗎
老師的義務就是教育學生,完成教育教學計劃。
不給學生上課,當然是違法回行為。
學生可以向教育行政答主管部門投訴。
依據:《教師法》第八條 教師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憲法、法律和職業道德,為人師表;
(二)貫徹國家的教育方針,遵守規章制度,執行學校的教學計劃,履行教師聘約,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
(三)對學生進行憲法所確定的基本原則的教育和愛國主義、民族團結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學技術教育,組織、帶領學生開展有益的社會活動;
(四)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尊重學生人格,促進學生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
(五)制止有害於學生的行為或者其他侵犯學生合法權益的行為,批評和抵制有害於學生健康成長的現象;
(六)不斷提高思想政治覺悟和教育教學業務水平。
『伍』 小學一年級上冊衛生與保健教學計劃
可以參照《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制訂計劃
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管理規定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防止學校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的發生,保障師生員工身體健康,根據《食品衛生法》和《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各級各類全日制學校以及幼兒園。
第三條 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的衛生管理必須堅持預防為主的工作方針,實行衛生行政部門監督指導、教育行政部門管理督查、學校具體實施的工作原則。
第二章 食堂建築、設備與環境衛生要求
第四條 食堂應當保持內外環境整潔,採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蒼蠅和其他有害昆蟲及其孳生條件。
第五條 食堂的設施設備布局應當合理,應有相對獨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間、食品加工操作間、食品出售場所及用餐場所。
第六條 食堂加工操作間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最小使用面積不得小於8平方米;
(二)牆壁應有1.5米以上的瓷磚或其他防水、防潮、可清洗的材料製成的牆裙;
(三)地面應由防水、防滑、無毒、易清洗的材料建造,具有一定坡度,易於清洗與排水;
(四)配備有足夠的照明、通風、排煙裝置和有效的防蠅、防塵、防鼠、污水排放和符合衛生要求的存放廢棄物的設施和設備;
(五)制售冷葷冷盤的普通高等學校食堂必須有冷盤間,並配有專用冷藏、洗滌消毒的設施設備。
第七條 食堂應當有用耐磨損、易清洗的無毒材料製造或建成的餐飲具專用洗刷、消毒池等清洗設施設備。採用化學消毒的,必須具備2個以上的水池,並不得與清洗蔬菜、肉類等的設施設備混用。
第八條 餐飲具使用前必須洗凈、消毒,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准。未經消毒的餐飲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復使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飲具。
消毒後的餐飲具必須貯存在餐飲具專用保潔櫃內備用。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飲具應分開存放,並在餐飲具貯存櫃上有明顯標記。餐飲具保潔櫃應當定期清洗、保持潔凈。
第九條 餐飲具所使用的洗滌、消毒劑必須符合衛生標准或要求。
洗滌、消毒劑必須有固定的存放場所(櫥櫃),並有明顯的標記。
第十條 食堂用餐場所應設置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來水裝置。
第三章 食品采購、貯存及加工的衛生要求
第十一條 嚴格把好食品的采購關。食堂采購員必須到持有衛生許可證的經營單位采購食品,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索證;應相對固定食品采購的場所,以保證其質量。
禁止采購以下食品:
(一)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混有異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含有毒有害物質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質污染,可能對人體健康有害的食品;
(二)未經獸醫衛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肉類及其製品;
(三)超過保質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標簽規定的定型包裝食品;
(四)其他不符合食品衛生標准和要求的食品。
第十二條 學校分管學生集體用餐的訂購人員在訂餐時,應確認生產經營者的衛生許可證上注有「送餐」或「學生營養餐」的許可項目,不得向未經許可的生產經營者訂餐。
學生集體用餐必須當餐加工,不得訂購隔餐的剩餘食品,不得訂購冷葷冷盤食品。
嚴把供餐衛生質量關,要按照訂餐要求對供餐單位提供的食品進行驗收。
第十三條 食品貯存應當分類、分架、隔牆、離地存放,定期檢查、及時處理變質或超過保質期限的食品。
食品貯存場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個人生活物品。
用於保存食品的冷藏設備,必須貼有標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應分櫃存放。
第十四條 用於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須標志明顯,做到分開使用,定位存放,用後洗凈,保持清潔。
第十五條 食堂炊事員必須採用新鮮潔凈的原料製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敗變質和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及其原料。
第十六條 加工食品必須做到熟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塊食品,其中心溫度不低於70℃。
加工後的熟製品應當與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開存放,半成品應當與食品原料分開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觸有毒物、不潔物。
不得向學生出售腐敗變質或者感官性狀異常,可能影響學生健康的食物。
第十七條 職業學校、普通中等學校、小學、特殊教育學校、幼兒園的食堂不得制售冷葷冷盤。
普通高等學校食堂的冷盤間必須定時進行空氣消毒;應有專人加工操作,非冷盤間工作人員不得擅自進入冷盤間;加工冷盤的工用具、容器必須專用,用前必須消毒,用後必須洗凈並保持清潔。
每餐的各種冷盤應各取不少於250克的樣品留置於冷藏設備中保存24小時以上,以備查驗。
第十八條 食品在烹飪後至出售前一般不超過2個小時,若超過2個小時存放的,應當在高於60℃或低於10℃的條件下存放。
第十九條 食堂剩餘食品必須冷藏,冷藏時間不得超過24小時,在確認沒有變質的情況下,必須經高溫徹底加熱後,方可繼續出售。
第四章 食堂從業人員衛生要求
第二十條 食堂從業人員、管理人員必須掌握有關食品衛生的基本要求。
第二十一條 食堂從業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食品生產經營人員都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
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食堂從業人員及集體餐分餐人員在出現咳嗽、腹瀉、發熱、嘔吐等有礙於食品衛生的病症時,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礙食品衛生的病症或治癒後,方可重新上崗。
第二十二條 食堂從業人員應有良好的個人衛生習慣。必須做到:
(一)工作前、處理食品原料後、便後用肥皂及流動清水洗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之前應洗手消毒;
(二)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並把頭發置於帽內;
(三)不得留長指甲、塗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四)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銷售場所內吸煙。
第五章 管理與監督
第二十三條 學校應建立主管校長負責制,並配備專職或者兼職的食品衛生管理人員。
第二十四條 學校應建立健全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制度。
食堂實行承包經營時,學校必須把食品衛生安全作為承包合同的重要指標。
第二十五條 學校食堂必須取得衛生行政部門發放的衛生許可證,未取得衛生許可證的學校食堂不得開辦;要積極配合、主動接受當地衛生行政部門的衛生監督。
第二十六條 學校食堂應當建立衛生管理規章制度及崗位責任制度,相關的衛生管理條款應在用餐場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監督。
食堂應建立嚴格的安全保衛措施,嚴禁非食堂工作人員隨意進入學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間及食品原料存放間,防止投毒事件的發生,確保學生用餐的衛生與安全。
第二十七條 學校應當對學生加強飲食衛生教育,進行科學引導,勸阻學生不買街頭無照(證)商販出售的盒飯及食品,不食用來歷不明的可疑食物。
第二十八條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應根據《食品衛生法》和本規定的要求,加強所轄學校的食品衛生工作的行政管理,並將食品衛生安全管理工作作為對學校督導評估的重要內容,在考核學校工作時,應將食品衛生安全工作作為重要的考核指標。
第二十九條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應制定食堂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的培訓計劃,並在衛生行政部門的指導下定期組織對所屬學校食堂的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進行食品衛生知識、職業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訓。
第三十條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及學校所屬的衛生保健機構具有對學校食堂及學生集體用餐的業務指導才檢查督促的職責,應定期深入學校食堂進行業務指導和檢查督促。
第三十一條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應當根據《食品衛生法》的有關規定,加強對學校食堂與學生集體用餐的衛生監督,對食堂采購、貯存、加工、銷售中容易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重要環節應重點進行監督指導。
加大衛生許可工作的管理和督查力度,嚴格執行衛生許可證的發放標准,對衛生質量不穩定和不具備衛生條件的學校食堂一律不予發證。對獲得衛生許可證的學校食堂要加大監督的力度與頻度。
第三十二條 學校應當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理機制。發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後,應採取下列措施:
(一)立即停止生產經營活動,並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報告;
(二)協助衛生機構救治病人;
(三)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
(四)配合衛生行政部門進行調查,按衛生行政部門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
(五)落實衛生行政部門要求採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態控制在最小范圍。
第三十三條 學校必須建立健全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報告制度,發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應及時報告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和衛生行政部門。
當地教育行政部門應逐級報告上級教育行政部門。
當地衛生行政部門應當於6小時內上報衛生部,並同時報告同級人民政府和上級衛生行政部門。
第三十四條 要建立學校食品衛生責任追究制度。對違反本規定,玩忽職守、疏於管理,造成學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學校和責任人,以及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後,隱瞞實情不上報的學校和責任人,由教育行政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給予通報批評或行政處分。
對不符合衛生許可證發放條件而發放衛生許可證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責任人,由衛生行政部門按照有關規定給予通報批評或行政處分。
對違反本規定,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情節特別嚴重的,要依法追究相應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第六章 附 則
第三十五條 本規定下列用語含義是:
學生集體用餐:以供學生用餐為目的而配置的膳食和食品,包括學生普通餐、學生營養餐、學生課間餐(牛奶、豆奶、飲料、面點等)、學校舉辦各類活動時為學生提供的集體飲食等。
食堂:學校自辦食堂、承包食堂和高校後勤社會化後專門為學生提供就餐服務的實體。
食堂從業人員:食堂采購員、食堂炊事員、食堂分餐員、倉庫保管員等。
第三十六條 以簡單加工學生自帶糧食、蔬菜或以為學生熱飯為主的規模小的農村學校,其食堂建築、設備等暫不作為實行本規定的單位對待。但是,其他方面應當符合本規定要求。
第三十七條 學生集體用餐生產經營者的監督管理,按《學生集體用餐衛生監督辦法》執行。
第三十八條 本規定自2002年11月1日起實施。
『陸』 警校共育的四公示的內容是什麼
努力營造安全
文明、和諧的學校及周邊環境
積極探索新形勢下維護校園
周邊治安秩序的長效機制
創建平安校園 促進社會和諧
一、警校共育的主要做法
一是確立「八個100%」的工作目標
「八個100%」即:民警和師生及校園周邊群眾對「八條措施」的知曉率達到100%;學校、幼兒園建立安保組織,城區學校、幼兒園保安派駐率達到100%;學校、幼兒園法制副校長或輔導員派駐率達到100%;對學校、幼兒園安全隱患排查、督促整改及師生教育率達到100%;對發生的擾亂學生正常教學秩序和發生在校園及周邊侵害師生人身、財產安全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專人專辦率達到100%;對城區學校、幼兒園周邊道路設置交通標志、施劃人行橫道線、設立「紅領巾安全通知」等交通安全設施落實率達到100%;每年對接送學生的專用車輛兩次上線檢測、駕駛員培訓教育達到100%;城區學校及周邊地區學生上學放學時間見「警察、警車、警燈」率達到100%。
二是實施「六進校園」的方法
即:法制教育進校園、安全教育進校園、治安管理進校園、禁毒宣傳進校園、交通安全進校園、消防監管進校園
三是提供「七項特別」的服務
即:建立特別隊伍(成立維護校園交通秩序交警中隊或警務中隊)、實行特別通行(交通幹道的學校門前設置交通安全標志、標識,設立「紅領巾安全通道」)、實行特別護送(在學校上、放學期間,堅持做到「三見」即「見警察、見警車、見警燈」)、實施特別監管(設置交通、治安崗亭)、開展特別安檢(統一校車外觀標識,對校車和駕駛員每年進行不少於2次免費檢測和教育培訓)、開展特別競賽(組織「校園無刑事、治安案件和交通、火災事故競賽」)、建立特別台帳(建立八種基本台帳,落實「三防」措施。「三防」即:人防、物防、技防)
四是狠抓「五個環節」
即:抓隱患排查、抓問題整改、抓督導查究、抓防範建設、抓規范運行
五是強化「三種制度」
1、強化局際聯席制度;
2、強化互動協作制度;
指導學校做到安全法制教育「四有」(即:學生有讀的、有看的、有聽的、有做的)、「四納入」(即:納入教學計劃、納入課堂教學、納入課外活動、納入綜合考評)。堅持「一三五」工作法,即:公安局長每月組織召開一次校園及周邊治安動態分析會,派出所所長每月組織一次校園安全隱患排查、開展一次校園隱患整改、召開一次「校園警力」聯系會,「校園警務」民警每月收集一次涉校治安信息、舉行一次校園法制宣傳、開展一次校園周邊入戶調查、報告一次校園及周邊治安工作、召開一次校園及周邊治安巡邏員工作會。
3、強化監督考評制度;
設置「四公示、三監督」欄:即向社會公示「八條、六條措施」,公示「八個100%」工作目標,公示「校園及周邊治安、刑事發案和交通、火災事故」情況,公示「法制副校長和社區民警的姓名和聯系電話」,接受教師、學生及家長,公安機關督察部門、教育部門紀委和社會各界對公安民警、學校校長、成員單位履職盡責情況進行監督,及時發現和整改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節。開展「十佳校園安全基層單位」、「十佳校園安全衛士」、「十佳平安和諧校園」、「十佳校園安全教育工作者」和「十佳校園安全協作單位(個人)」評選活動。
二、主要成效
一是學生思想道德素質明顯提高;
二是校園及周邊治安環境明顯好轉;
三是未成年人法制、安全意識明顯增強;
四是學校公共安全建設明顯改善;
五是青少年維權崗創建工作成效顯著;
六是學校「問題學生」和農村「留守兒童」的教育得到改善;
七是黨群、政群和警民關系更加密切。
『柒』 小學衛生與保健教學計劃怎麼寫
先要看你寫的是哪個段的教案,要寫符合學生年齡的衛生保健計劃。
『捌』 高中語文教學如何做到三年一盤棋
備課組是年級部領導下的落實學校教學工作的教師基層組織。備課組長的主要任務是抓好本年級學科的備課工作,提高本學科的教學質量。備課組長的角色定位:學科教學計劃的制定者.2.學科教研活動的組織者. 3.學科教學常規的督促者. 4.組內人際關系的協調者 5.學校和老師信息溝通者 6.學科教學質量的責任者. 備課組長的工作職責如下: 1、負責本年級學科的教學工作。制訂教學計劃,組織備課組教師認真學習鑽研新課標和教材,明確教學定位、進度和難度、容量以及作業量。組建學科題庫,做好存檔工作。教學計劃要明確具體,操作性強。計劃的制定要考慮其前瞻性,既要考慮一周的學科教學內容,也要顧及一個月、一個學期的教學內容。各學課要公示每周教學計劃並匯報其落實情況。 2、按計劃組織每周一次的集體備課活動,做到「三備」、「四定」「五統一」、 「六明確」。三備即:備教材、備教法學法、備學生,四定即:定時間、定地點、定內容、定中心發言人;五統一指:統一進度、統一要求、統一內容、統一作業、統一考查。六明確指:教學過程中明確基本知識點;明確基本能力訓練點;明確思想教育基本結合點;明確知識遷移的基本結合點;明確重點;明確難點。在集體備課的基礎上,各課任教師要根據所教班級的情況,認真進行二次備課.認真開展教法學法研究,探索學科與信息技術整合的有效教學方法。
『玖』 申請免考,中央電大負責審定後進行公示,在哪能查到
一、免修免考的原則 1.作為免修免考替代的課程,其專業層次、教學內容、教學要求就不低於現修專業層次、教學內容、教學要求; 2.經審核允許進行學分替換的課程,學分按現修專業中被替代課程規定的學分記載; 3.對批准免修免考課程的成績,按「合格」記載。 4.統設必修課程免修免考的比例規定為:(下述課程為單科結業證書) 課程類型 替代必修總學分比例 替代方法 電大課程(含注冊生) 100% 免修免考 國家自學考試課程 40% 免修免考 合作高等學校課程 100% 免修免考 其他高等學校課程 50% 免修不免考 二、申請免修免考的條件 1.已獲得國民教育系列各類高等學校研究生、本科、專科以上學歷,並參加電大高等專科第二專業學習者,其原所學某門課程(6年有效)達到現行教學計劃對該課程要求的予以免修免考,並獲得相應學分。 2.已獲得以下證書者所學相關課程予以免修免考,並獲得相應學分 (1)參加廣播電視大學考試(且具有相應層次的學籍)取得單科結業證書(8年有效); (2)參加國家自學考試取得某門課程的單科結業證書(單科結業證書6年有效); (3)國家外語四級或四級以上證書者(6年有效)可以免修免考公共英語課程,並獲得相應學分; 3.對於公共基礎課程(15年有效),允許已獲得相應科類專業專科以上學歷(國家承認的國民教育系列)者免修免考,並獲得相應學分。如:數學專業畢業的學生可申請非數學專業的高等數學課程免修免考; 4.本科金融學、法學、會計學、工商管理、漢語言文學等專業學生在專科段已修完英語(1)(2)課程的,在本科階段學習中可將英語(3)(4)或大學英語Ⅲ(1)(2)作為必修課來替代英語(1)(2)(替代學分),其學分不低於替代課程; 5.一般情況下,低層次階段所學課程不能替換高層次的階段課程 ; 6.考慮到課程開放的特點,課程開放專業暫不考慮學分替換和免修免考試題; 7.對於法學、會計學和金融學等專業中發展、變化較快的專業課程,要求根據現修課程教學大綱要求,核准單科結業證書有效性。 三、申請免修免考的程序 1.由學生向所在學校提出免修免考課程申請,並填寫申請審核表,同時並提交專業畢業證書(或學籍證明)或單科結業證書(或相應的證明)、相應課程教材(或課程教學大綱)、原學校制發的畢業成績登記表、學習成績證明等有關文件的原件和復印件。 2.申請人自申請提交之日起2個月內,收到書面形式有關申請結果的通知書。 四、免修免考審批與管理 1.各級電大應在新生入學教育階段,將有關申請課程免修免考的條件和程序向學生介紹。 2.由省級電大按照申請免修免考的條件、申請免修免考的原則,負責對學生有關證件的有效性進行審核,並將有關證件、材料復印存檔且填寫初審意見。 3.省級電大要聘請熟悉課程教學要求且具有中級以上職稱的專職教師,根據教學內容和要求不低於現修課程教學大綱要求的原則,對有關教材(或教學大綱)進行審核。對於學科發展變化較快的課程,應以學生知識結構的合理性為原則,嚴格控制並適當縮短證書有效年限。審核之後,要認真填寫審定意見及審定結論。 4.省級電大教務處主管領導,要根據免修免考申請條件、原則、專家審定意見及證件的有效性等情況,對申請作最後的審批。 5.省級電大根據批準的申請報告,將免修免考課程人員情況、單科結業證書復印件及審核意見等文件存入學生成績檔案。 6.省級電大應將審批結果,填入「廣播電視大學課程替代、免修免考情況登記表」;採用教務管理系統中的成績管理子模塊,錄入免修免考課程數據。將免修免考數據和「廣播電視大學課程替代、免修免考情況登記表」(列印稿)隨考試成績單報中央電大。 7.中央電大負責對「廣播電視大學課程替代、免修免考情況登記表」進行審核,並根據省級電大上報的有關情況,對學生的課程免修免考檔案進行抽查。 8.中央電大自收到「廣播電視大學課程替代、免修免考情況登記表」起三個月內,將最終結果以書面形式通知省級電大。 9.省級電大應按時向申請人反饋審批結果,通知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