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學校教學常規制度的管理細則包含哪些內容
為了進一步加強教學常規管理學校以教導處為主建立教學常規管理小組。管理小組負責日常的宣傳、指導、督促、考核、評價、提出獎懲意見每學期末負責做好教師的量化考核工作。
(1)對教師執行基本要求情況作常規檢查。不能根據學校規定按時完成和上交各種資料不能根據學校要求完成聽課、課件製作等情況的在期末常規考核時予以扣分。
(2)對教師認真備課情況作常規檢查。課前缺乏准備甚至無教案進教室上課的情況查實後作為一次扣0.1分。
(3)對教師作業的布置和批改情況作常規檢查。按《教學常規》第1314條的要求和《瓦房子鎮中學教師業務檢查條例》要求批改學生作業。教導處每學期檢查不少於兩次還將對學生作業進行抽查。
(4)對組織考試情況作常規檢查。平時的月考工作不負責任一學期不進行階段考查或者考查全部採用外來試卷不能夠根據教學實際需要出卷。期中評估、期末考試不能認真做好質量分析不能認真進行試卷講評或者考試成績弄虛作假的查實後作為一次扣0.1分。
(5)對尊重愛護學生情況作常規檢查。課堂上譏諷、嘲笑和侮辱學生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查實後扣減任課教師0.05分該教師將承擔一切後果學校將給予紀律處分並記入其業務檔案。
(6)對調課情況作常規檢查。未經教導處同意擅自調課或改上自習課的情況查實後扣0.1分。
(7)對上課情況作常規檢查。沒有特殊情況不準時進教室上課或提早退課(包括輔導課)上課時接聽手機等查實後作為一次工作違紀扣0.1分。
(8)對忠於職守情況作常規檢查。工作時間擅離崗位影響到調課、會議、活動、學生教育等學校正常工作的情況查實後扣0.1分。
(9)對認真監考情況作常規檢查。學校組織的期中評估、期末考試發生監考教師沒有按規定時間到場或擅離試場放任學生或在試場中做與監考無關的事情以及在試卷的收發、整理、裝訂中因主觀原因造成差錯而影響閱卷工作的情況查實後扣0.2分。
上述違反學校教學常規要求的各種情況將作為教師在校工作表現的重要依據在學期量化考核和年度量化考核中得到反映並視情況扣減學期末的量化考核分數。
㈡ 學校教學常規管理制度是指什麼
教學工作是學校的中心工作學校必須加強教學常規管理。學校教學常規管理主專要指教學秩序、教屬學環節、教學評價、教學科研與教學改革四個方面的管理是建立正常教學秩序、開展教學研究、改革提高教學質量完成學校教育任務的保證。
㈢ 教學常規制度有哪些
教學常規制度抄一般包括:
1、幹部聽課制度
2、幹部專題講座制度„
3、幹部、教師業務學習制度„
4、幹部參與教科研製度
5、幹部指導青年教師制度
6、教學會議制度
7、教學工作檢查制度
8、教師工作質量評價要求
9、教研活動要求„
10、學科教學計劃要求
11、備課要求
12、學生作業要求
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