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美术片《葫芦兄弟》中的四娃是火娃还是水娃
火娃
㈡ 感觉现在的葫芦娃手游画得都不像当年,为什么要改美术风格呢
因为没版权无法用原动画的画面和美术,葫芦娃手游还是有正版的,像葫芦兄弟:七子降妖就不错,画面很还原。
㈢ 动画片《葫芦娃》的美术特色是什么
这个应该来让电影评论家来讲源比较合适。
本人感觉,第一:葫芦娃制作还是比较成功的,一个葫芦娃形象做出了七个不同的变形,这大大降低了制作成本,是个很好的创作手段。第二,人物造型简洁明了,颜色搭配又丰富多彩,这样在制作过程省去了大量的造型时间,还能使画面不显空洞,这也符合了低成本的制作方案,是很精明的办法。第三,人物造型有鲜明的传统风格和适合儿童卡通趣闻,这让孩子们很喜爱。第四,神情、动作制作到位,表现力强,打斗激烈,能够调动孩子感官神经,引导他们的思想情绪进入到故事当中。
这是本人的一点感受,见笑了。
㈣ 幼儿园大班的美术创作《葫芦兄弟》的祥案
《葫芦兄弟》是幼儿特别喜欢的童话故事,本主题以此为切入点,以童话剧的欣赏和表演为线索,让幼儿在欣赏、制作、竞选、表演、服务的过程中,初步感受参与童话剧表演的乐趣;体验与同伴友好合作、友好竞争的乐趣;享受自己制作演出道具、自己化妆的乐趣;同时在活动中幼儿的语言表达能力、与同伴的交往能力、审美表现和创造的能力都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本主题在实施过程中应关注幼儿的发展以及心理反应,不要过分关注演出的结果。KGV好老师TV网,好老师淘宝店 葫芦娃--核心目标: KGV好老师TV网,好老师淘宝店 1、欣赏、了解故事的内容、情节,熟悉角色的特点与主要对话。KGV好老师TV网,好老师淘宝店 2、继续学习运用绘画、剪贴等方法制作道具和简单场景,并会进行布置。KGV好老师TV网,好老师淘宝店 3、知道制作请柬、门票的方法,尝试运用已有的经验进行装饰。KGV好老师TV网,好老师淘宝店 4、乐意在观众面前大胆地、有表情地表演童话剧,体验表演的乐趣。KGV好老师TV网,好老师淘宝店 5、知道怎样进行角色竞争,能正确对待反面角色和竞争的结果。KGV好老师TV网,好老师淘宝店 葫芦娃--案例设计:KGV好老师TV网,好老师淘宝店 活动一《小熊拔牙》(童话剧欣赏)KGV好老师TV网,好老师淘宝店 《小熊拔牙》--固定目标:KGV好老师TV网,好老师淘宝店 1、通过欣赏、讨论,进一步了解童话剧的基本艺术特征,感受它的艺术美。KGV好老师TV网,好老师淘宝店 2、大胆表达自己的发现和认识,尝试模仿剧中人物的表情和动作。KGV好老师TV网,好老师淘宝店 《小熊拔牙》--活动准备:KGV好老师TV网,好老师淘宝店 经验准备:幼儿已经欣赏过童话剧,对童话剧的表演特点(背景、道具、服装、对话等)有初步的了解。KGV好老师TV网,好老师淘宝店 物质准备:教师准备童话剧《小熊拔牙》的VCD(还可以换成其他简单的童话剧碟片)。KGV好老师TV网,好老师淘宝店 《小熊拔牙》--活动过程:KGV好老师TV网,好老师淘宝店 1、和幼儿共同欣赏童话剧的VCD,初步了解童话剧是由人表演的。KGV好老师TV网,好老师淘宝店 一刚才你们看到了什么?KGV好老师TV网,好老师淘宝店 表演的是什么故事?KGV好老师TV网,好老师淘宝店 是谁表演的?你怎么知道的?KGV好老师TV网,好老师淘宝店 这样由人来表演童话故事我们叫它什么?(童话剧)KGV好老师TV网,好老师淘宝店 2、请幼儿再次欣赏童话剧,引导幼儿观察童话剧的服装和道具。KGV好老师TV网,好老师淘宝店 ——一表演童话剧的演员穿着什么样的衣服?还戴了什么?KGV好老师TV网,好老师淘宝店 ·日常活动:在下午活动或餐前等时间,教师与幼儿一起欣赏动画片《葫芦兄弟》的VCD,帮助幼儿简单地了解故事的主要角色、对话、情节等。KGV好老师TV网,好老师淘宝店 ·家园共育:请父母与幼儿一起观看童话剧表演或收集一些童话剧的VCD,帮助幼儿了解童话剧表演的特点。
㈤ 葫芦娃的艺术价值在哪里 为什么葫芦娃会被称为神作 请详细描述一下
因为七个娃娃同心协力的不停打怪 按特长来分 有法师 有术士 有驯兽 有战士 还有mt 后面还有爷爷给加血。为我国的arpg网游奠定了基础
㈥ 转载一篇文章被葫芦娃的著作者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起诉了怎么办
文字来作品侵权赔偿可以参考《源使用文字作品支付稿酬办法》第十三条,报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转载、摘编其他报刊已发表的作品,应当自报刊出版之日起2个月内,按每千字100元的付酬标准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不足五百字的按千字作半计算,超过五百字不足千字的按千字计算。另外还要承担对方所支付的维权合理费用包括律师费、调查取证费等。
㈦ 寻找岭南美术出版社的彩色版《葫芦兄弟》,共四集,多谢~~~
http://tieba..com/f?kz=535626223
不知道你抄说的我有没有,麻烦自行鉴定下,感觉我自的葫芦兄弟藏书已经比较全了
岭南美术出版社的葫芦兄弟很好么?个人觉得少年儿童出版社、动画大王、上海人民美术出版社的画工更细腻一些
㈧ 美术片《葫芦兄弟》中的六娃是
大娃:力大无穷
二娃:千里眼,顺风耳
三娃:刀枪不入
四娃:火娃
五娃:水娃
六娃:无影无踪(隐形)
七娃:宝葫芦
㈨ 《葫芦兄弟》是什么类型的动画
剪纸动画。
《葫芦兄弟》是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原创出品的13集系列剪纸动画片,是中国动画第二个繁荣时期的代表作品之一,如今已经成为中国动画的经典形象。
《葫芦兄弟》以系列片的形式,突破了一般动画短片的体量限制,塑造了一批具有‘网红’潜质被大众文化流传至今的人物。由它开始,剪纸片不再只是以小短片的形式呈现给观众,而开始担当起长篇叙事的功能。
㈩ 吴云初的“葫芦娃”造型著作权案件
诉讼请求:
1、判决确认《葫芦兄弟》及其续集《葫芦小金刚》的动画电影中“葫芦娃”(即葫芦兄弟和金刚葫芦娃)角色形象造型的原创美术作品著作权归原告胡进庆、吴云初所有;
2、判决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
事实与理由:
由于剪纸动画电影制片首先需要剪纸动画片导演用墨笔亲自画出故事剧情及注明拍摄方法的分镜头台本墨稿,即以连环画美术作品形式表现的电影动画剧本,其次才由摄制组内其他人根据分镜头台本墨稿对已确定角色的动作和背景进行绘画创作和着色,最后由摄制组内其他人对全部剪纸美术作品拍摄,制成动画电影,故剪纸动画片导演一般成为剪纸动画电影中角色美术造型的最初创作人。
为打破以往剪纸动画片都是短片的惯例,作为剪纸片导演,原告胡进庆于1984年提出了制作系列剪纸动画片《葫芦兄弟》的构想,胡进庆在1984年当年手工独创绘制了“葫芦娃”的角色形象造型的原创美术作品,并由原告吴云初对该形象进行了整理,两原告共同成为该形象的原创人。该形象的共同特征为:四方的脸型、粗短的眉毛、明亮的大眼、敦实的身体、头顶葫芦冠、颈戴葫芦叶项圈、身穿坎肩短裤、腰围葫芦叶短裙。“葫芦娃”的角色形象造型的原创美术作品最初直接表现在原告胡进庆单独完成的13集《葫芦兄弟》剪纸动画电影的分镜头台本墨稿中,该13集分镜头台本墨稿创作完成于1984年至1986年。
《葫芦兄弟》剪纸动画电影共13集,每集十分钟左右,由被告根据前述原告的相应分镜头台本墨稿于1986年至1987年制作完成,并在以后上映至今。片中葫芦七兄弟的美术造型全部采用了原告独创的“葫芦娃”的形象,葫芦七兄弟之间的区别仅仅以服饰颜色区别,分部为赤、橙、黄、绿、青、蓝、紫。由于《葫芦兄弟》剪纸动画电影对话内容及主题歌将葫芦七兄弟统称为“葫芦娃”,故“葫芦娃”成为葫芦兄弟代称被社会广泛认知。
由于13集《葫芦兄弟》剪纸动画片电影上映后获得了巨大成功,被告决定拍摄续集《葫芦小金刚》,仍以原告胡进庆和吴云初作为人物造型设计,并由总导演胡进庆单独在1988年完成《葫芦小金刚》的6集分镜头台本墨稿,其中“小金刚”或称“金刚葫芦娃”的角色美术造型就是“葫芦娃”的美术造型,但该娃的身上挂件呈现赤、橙、黄、绿、青、蓝、紫七种颜色,意思为“小金刚”是葫芦七兄弟的合成体。被告根据《葫芦小金刚》的分镜头台本墨稿及其中造型,制作了每集二十分钟不到的6集《葫芦小金刚》剪纸动画电影,并在以后上映至今。
同样,原告胡进庆和原告吴云初还在《葫芦兄弟》剪纸动画电影中独创了采药老爷爷、穿山甲、蛇精、蝎子精(蛇精丈夫)、蛤蟆精、蝙蝠精、蜥蜴精、蜈蚣精,在《葫芦小金刚》剪纸动画电影独创了青蛇精(蛇精妹妹)、鳄鱼精(青蛇精丈夫)、蝴蝶精(好妖)、独眼蟾、鼠精、四角蛇、蜘蛛精。这些重要角色的形象造型均属原创美术作品,已被相应分镜头台本墨稿所证实。
需要指出,分镜头台本是一切动画角色造型的最初美术作品,成为独立于影片作品的可由作者单独享有著作权的美术作品;而动画影片是描绘角色故事的电影作品,是动画角色造型美术作品的衍生作品,是由制片人即被告单独享有电影著作权的电影作品,依法不能等同于可以从影片中分离的角色造型美术作品。
对于原告作为“葫芦娃”等角色造型设计人员,被告特地在《葫芦兄弟》及其续集《葫芦小金刚》中每集剪纸动画影片末尾打印标示“进庆 吴云初 造型设计”,予以承认。而原告 胡进庆先生至今持有和保存着其当年手工绘制的、厚达几百页、各类造型画幅达几千幅的《葫芦兄弟》、《葫芦小金刚》的动画分镜头台本墨稿原件,即各类角色造型美术作品,这是原告成为《葫芦兄弟》、《葫芦小金刚》动画片中葫芦兄弟等各类角色美术造型的著作权人的直接和原始证明。此外,胡进庆还以“墨犊”笔名成为两部剪纸动画电影的剧本作者,被告对此在每集剪纸动画影片末尾的“编剧”栏中打印标示、予以承认。
需要指出的是,在创作《葫芦兄弟》和《葫芦小金刚》动画角色造型美术作品时,原告与被告非但不存在相关动画角色造型美术作品著作权归属协议与制度,而且实际上,被告承认原告利用《葫芦兄弟》和《葫芦小金刚》动画角色造型美术作品所进行的连环画再创作与出版权利。这不仅已由原告2010年3月3日向《葫芦兄弟》创作时担任被告厂长和法定代表人的严定宪先生、以及向《葫芦兄弟》创作时担任被告创作办主任的蒋友毅先生所进行的调查笔录证实;而且已电影和美术作品著作权领域内权威的中国电影出版社在出版《葫芦兄弟》和《葫芦小金刚》卡通连环画图书的行为所认可。中国电影出版社一直视胡进庆先生和吴云初为“葫芦娃”角色美术作品造型著作权人:原告胡进庆、吴云初以及案外人,《葫芦兄弟》及其续集《葫芦小金刚》文字剧本作者之一姚忠礼,一直将他们创作的《葫芦兄弟》和《葫芦小金刚》的彩色连环画交由中国电影出版社在“孙悟空丛书”中公开出版连续至今,其中《葫芦兄弟》编文笔名“梅赢之”为胡进庆、姚忠礼,绘画笔名“惠众人”为胡进庆、吴云初,《葫芦小金刚》编画笔名“边慧祖”为胡进庆、姚忠礼和吴云初;简言之,前述出版的连环画中的文字由胡进庆、姚忠礼创作,包括角色美术造型在内的绘画由胡进庆、吴云初创作。同样,被告制作的《阿凡提的故事》美术片中“阿凡提”美术造型著作权归曲建方。
另外,相关法院对“葫芦娃”美术作品著作权也有明确的生效判决认定:最早由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1992)静法民字第23号民事判决书及其对应的(1993)沪中民终字第1869号民事判决书清楚认定,葫芦娃动画片中,“胡进庆、吴云初又是该动画片人物造型作者”,当时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因对“葫芦娃”在内的各种角色造型著作权不存在合同约定与制度,最后明确向法院提出不介入葫芦娃造型著作权纠纷即不与该案当事人胡进庆先生和吴云初先生争夺葫芦娃造型著作权,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为此在作出(1992)静法民字第23号民事判决的同时特意向被告出具了相关司法建议书,建议被告“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实施细则”、今后在“动画片创造过程中,对剧本、人物造型、分镜头台本,及改编连环画等问题上,应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防止纠纷产生”;此外,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2007)沪一中民五(知)初字第190号民事判决书及其对应的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2008)沪高民三(知)终字第42号民事判决书,再次认定胡进庆先生和吴云初先生对彩色卡通连环画《葫芦兄弟》、《金刚葫芦娃》等享有造型著作权在内的“查明的事实属实”。
目前,被告以《葫芦兄弟》和《葫芦小金刚》制片人身份极力混淆动画电影中可以分离的美术作品著作权与动画影片作品著作权的区别,未经原告同意,擅自利用“葫芦娃”以及各类妖精角色造型美术作品与他人进行著作权合作开发相关游戏,并以维权名义主张“葫芦娃”角色造型美术作品著作权,造成社会轰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第三条将“文字作品”“美术作品”与“电影作品”并列;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第十七条规定“ 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为免被告行为误导社会公众,维护原告权益,原告根据以上法律根据,并基于审理之便变更了原诉状,现特要求贵院依法公开审判,判如所请,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