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中国首个高等教育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涉及多少个专业点
日前,教育部发布《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这是向全国、全世界发布的第一个高等教育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今天,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国标》进行有关情况介绍。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司长吴岩表示,此次发布的《国标》涵盖了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目录中全部92个本科专业类、587个专业,涉及到全国高校56000多个专业点。
首次颁布的《国标》有三大特点:一是既有“规矩”又有“空间”。既对各专业类提出统一要求、保证基本质量,又为各校各专业人才培养特色发展留出足够的拓展空间,形象地说,就是“保底不封顶”;二是既有“底线”又有“目标”。既对各专业类提出教学基本要求,兜底线、保合格,同时又对提升质量提出前瞻性要求,也就是追求卓越;三是既有“定性”又有“定量”。既对各专业类标准提出定性要求,同时包含必要的量化指标。
Ⅱ 教育部发布首批高职专业教学标准 涉及18个大类410个专业都是什么
教育部25日公布首批涉及18个大类的410个高职学校专业教学标准,填补了我国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领域的空白。
此次公布的教学标准在专业名称、专业代码、招生对象、学制与学历、就业面向、培养目标与规格、职业证书、课程体系与核心课程、专业办学基本条件和教学建议、继续专业学习深造建议等十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教学标准是‘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的基本要求,是衡量高等职业教育质量的主要标尺,同时也是社会用人单位选用高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重要参考。”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葛道凯说。
葛道凯指出,长期以来,我国高等职业教育一直没有国家统一的教学标准要求,导致学校在教学中无标准可循、人才培养水平参差不齐。2010年以来,教育部在相关教育指导委员会开展调研、组织专家分组审核、面向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及各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目前的首批教学标准。
据了解,此次公布的410个专业教学标准体现了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特点,如,公路运输与管理专业教学标准要求本专业学生必须取得汽车运输调度员、汽车客运服务员、汽车货运理货员等职业资格证书中的至少一种,充分体现了以培养职业能力为主线的教学要求;旅游管理专业建议学校立足校内或校外实训基地,引入真实场景,强调以工作岗位实际为导向的教学要求。
Ⅲ 教育部发布《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征求意见稿)》主要涉及哪些内容
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
发布日期:2014-12-05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要求,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服务发展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适应经济新常态和技术技能人才成长成才需要,完善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构建教学标准体系,健全教学质量管理和保障制度,推进中高职人才培养衔接,以提升学生思想道德修养、人文素养和综合职业能力为核心,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基本原则。
——坚持立德树人、全面发展。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关注学生职业生涯和可持续发展的需要,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坚持系统培养、多样成才。以专业课程衔接为核心,以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为关键,全面推进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相衔接,拓宽技术技能人才成长通道,为学生多样化选择、多路径成才搭建“立交桥”。
——坚持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与产业转型升级衔接配套,加强行业指导、评价和服务,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推进行业企业参与人才培养全过程,实现校企协同育人。
——坚持工学结合、知行合一。注重教育与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相结合,校内与校外相结合,突出做中学、做中教,强化教育教学实践性和职业性,促进学以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
二、坚持以提高质量为核心,推进内涵式发展
(三)全面提高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要把提高质量作为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核心任务,切实更新教育教学观念,坚持稳定规模、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强化保障,推进内涵式发展。要正确处理学生综合素质提高和职业能力培养的关系、文化基础教育和职业技能训练的关系、学生就业需求和可持续发展需求的关系。要遵循职业教育规律和中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推动教学内容和方式方法的变革,防止灌输式教学,提倡互动式教学,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活跃课堂氛围,激发学习兴趣,改善课堂教学效果。
(四)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创新。要结合区域和学校的实际情况以及不同的生源对象,在规范教学基本要求和保证人才培养规格的基础上,深化专业内涵、课程体系、教学模式改革创新,持续释放技术技能人才红利,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要总结和推广国家示范(骨干)性高等职业院校成果和经验,持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升技术创新服务能力,完善和巩固自身办学特色,培养高端技术技能人才。要扩大国际交流与合作,建设一批世界一流的高职院校和骨干专业,形成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培养高地。
(五)提升系统化培养水平。要完善中高职人才培养衔接的制度体系,明确中高职各自办学定位,形成适应发展需求、产教深度融合,中高职优势互补、分工协作、协调发展、衔接贯通的人才培养体系。要适应行业产业特征和人才需求,围绕技术要求高、就业方向明确、就业岗位稳定的职业,科学确定适合中高职衔接培养的专业,重点设置技术技能培养要求年龄小、培养周期长、复合性教学内容多的专业。要研究确定开展中高职衔接培养的学校资质、专业标准和学生入学要求,当前开展中高职衔接培养试点的学校以国家级重点、国家示范(骨干)中职、高职院校为主。
三、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六)坚持把德育工作放在首位。贯彻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2014年修订)》,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中国梦的基本内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求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帮助学生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充分发挥德育课堂的教学主渠道作用,坚持以价值观教育引领知识教育,注重实践教育、体验教育、养成教育,建设一批学生真心喜爱和终身受益的德育课程。要以法治基础知识和法治意识教育、职业纪律和岗位规范教育、校纪校规教育为主要内容,加强法治教育,增强学生的法治观念,树立法治意识。统筹推进活动育人、实践育人、文化育人,广泛开展“文明风采”竞赛、“劳模进职校”活动等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和主题教育活动,完善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格局。把德育与智育、体育、美育有机结合起来,寓教育于文化活动之中。
(七)完善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要以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为核心,以家国情怀教育、社会关爱教育和人格修养教育为重点,着力完善学生的道德品质,培育理想人格,提升政治素养。要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系统融入课程和教材体系,在相关课程中增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内容比重。各地、各职业院校要充分挖掘和利用本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资源,开设专题的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拓宽课程覆盖面。有条件的职业院校要开设经典诵读、中华礼仪、传统技艺等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必修课。
(八)强化职业精神培养。要把提高学生职业技能和培养职业精神高度融合,重点培养敬业守信、精益求精、勤勉尽责等职业精神。要积极探索有效的教育载体,形成常态化、长效化的职业精神培育机制。要抓好实习实训环节,利用学生与社会、岗位实践密切接触的机会,引导学生践行交往礼仪、职业礼仪,增强学生安全意识、纪律意识。深入挖掘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先进人物的典型事迹,教育引导学生牢固树立立足岗位、增强本领、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职业理想,增强对职业理念、职业责任和职业使命的认识与理解,增强职业荣誉感,养成良好的职业态度和职业操守。
四、改善专业结构和布局,提高人才培养吻合度
(九)调整专业结构。要引导和支持职业院校结合自身优势,科学准确定位,紧贴产业、紧贴企业、紧贴职业岗位设置专业,参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重点设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鼓励类产业相关专业,减少或取消设置限制类、淘汰类产业相关专业。要适应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发展实际,既要积极发展新兴产业相关专业,又要避免盲目建设、重复建设。要注重传统产业相关专业改革和建设,服务传统产业向高端化、低碳化、智能化发展。
(十)优化专业布局。要建立人才需求预测与专业设置动态调整机制。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管理本地区专业设置,围绕区域产业布局和发展趋势,宏观调控区域内职业院校专业布局,努力形成与区域产业分布形态相一致的专业布局。要紧密对接各类经济带、产业带和产业集群,建设适应需求、特色鲜明、效益显著的专业群。要建立区域间协同发展机制,形成东、中、西部专业发展良性互动格局。支持少数民族地区发展民族特色专业。
(十一)推进示范专业建设。各地、各职业院校要围绕现代农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要,积极推进现代农业技术、装备制造、生物技术、高速铁路、旅游、养老服务、健康服务、文化创意产业等相关专业建设。要深化相关专业课程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强化师资队伍和实训基地建设,突出专业特色,重点打造一批能够发挥引领辐射作用的国家级、省级示范专业点,带动职业教育专业建设水平整体提升。
五、健全课程衔接体系,系统培养技术技能人才
(十二)加强和改进公共基础课教学。要在保障学生技术技能培养质量的基础上,加强文化基础教育。要按教育部颁布的教学大纲(课程标准)规定,开足、开齐、开好德育、语文、数学、英语、历史、体育与健康、艺术、计算机应用基础以及专业基础理论等基础课程。要加强文化课与专业课间的相互融通和配合,发挥人文学科的独特育人优势,注重学生文化素质、科学素养、综合职业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培养。要针对职业院校学生认知特点,改革学科本位的传统教学模式,创新公共基础课教学,改善课堂教学效果。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学时一般占总学时的1/3,高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学时不少于总学时的1/4。
(十三)推进专业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适应经济发展、产业升级和技术进步需要,建立完善专业教学标准和职业标准联动开发机制。要对接最新职业标准、行业标准和岗位规范,紧贴岗位实际工作过程,更新课程内容,调整课程结构,深化多种模式的课程改革。职业院校要加强与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行业企业的合作,积极推行“双证书”制度。要把职业岗位所需要的知识、技能和职业素养融入相关专业教学中,将相关课程考试考核与职业技能鉴定合并进行,使学生在取得毕业证书的同时,直接获取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十四)促进中职与高职课程相衔接。要统筹安排开展中高职衔接人才培养的公共基础课、专业技能课和顶岗实习。在明确各阶段教育人才培养规格的基础上,合理确定课程内容的难度、深度、广度和能力要求,推进课程的综合化、模块化和项目化,形成对接紧密、特色鲜明、动态调整的职业教育课程体系。突出相同或相近专业在专业设置、培养目标、工学比例、课程内容、教学资源配置上的衔接贯通。统筹开发中高职衔接教材。
六、推进产教深度融合,增强人才培养针对性
(十五)强化校企协同育人。充分发挥企业重要办学主体作用,通过“引企入校、引校入企”等,拓展校企合作育人的途径与方式,促进行业企业参与人才培养全过程。推动校企共建校内外生产性实训基地、技术工艺和产品开发中心、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切实增强职业院校技术创新能力和技术技能积累能力。发挥职业教育集团的办学优势,以产业或专业(群)为纽带,推动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与产业岗位人才需求标准相衔接,人才培养链和产业链相融合。积极推动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一体化育人的现代学徒制试点。
(十六)广泛开展实践性教学。要坚持工学结合、知行合一,增强教学、学习、实习实训等教育教学活动的融合度,进一步加大实习实训在教学中的比重。要在思想政治理论课、德育课、文化课中强化实践性教学,各级职业院校实践性教学环节的学时数原则上要达到总学时的60%。要促进知识与技能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统一,加强兼具生产、教学和研发功能的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积极推行校内实习、创岗实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等多种实习形式,并强化以育人为目标的实习实训考核评价。推进职业院校学生实习责任保险制度建设。要严格执行《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切实规范并加强实习管理和服务,保证学生顶岗实习的岗位与其所学专业面向的岗位群基本一致。顶岗实习累计时间原则上以半年为主,可根据实际需要,集中或分阶段安排实习时间。
(十七)创新教学方式方法。要根据不同专业教学要求和课程特点,创设多元化教学方式,普及推广项目教学、案例教学、情景教学、工作过程导向教学等。广泛运用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等教学方法,充分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借鉴职业技能竞赛成功经验,促进职业学校技能竞赛活动与日常教学工作紧密结合、良性互动。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作用,积极探索和构建信息化环境下的教育教学新模式。
七、强化教学治理能力,推进人才培养规范化
(十八)完善教学标准体系。要促进职业教育教学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加快职业教育教学标准体系建设。教育部组织制定公共基础课程必修课和部分选修课的教学大纲(课程标准)、部分专业核心课程标准、国家重点建设专业教学标准、顶岗实习标准、专业仪器设备装备规范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国家颁布的相关标准,组织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专业教学指导方案和课程标准。积极开发与国际先进标准对接的专业教学标准和课程标准。鼓励职业院校借鉴、引入企业岗位规范,开发人才培养方案。
(十九)加强教学常规管理。各地、各职业院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制定颁布的教学文件,适应生源变化、学制变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等新情况,不断完善教学管理机制。要加强教学组织建设,健全教学管理机构,建立行业企业深度参与的教学指导机构。职业院校的院校长是教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定期主持召开教学工作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学校教学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坚持和完善巡课和听课制度,严格教学纪律和课堂纪律管理。要加强教学管理信息化建设和教学管理人员的培养培训,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
(二十)加强质量监测与评价。要建立国家、地方、学校三级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监测体系,完善职业教育质量评价制度。要定期开展职业院校教学工作和专业教学情况评价,把学生的职业道德、技术技能水平和就业质量作为考核学校教学质量的重要指标,积极推行技能抽查、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等。职业院校要建立和完善内部质量监测和分专业的评价制度,强化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及时向社会发布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积极支持各类行业协会、专业组织等第三方机构开展教学质量评价。
八、完善教学保障机制,优化人才培养环境
(二十一)加强教师培养培训。要以建设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为重点,强化教师专业技能和实践教学能力培训工作,充分发挥教师教书育人的主导作用。要注重培养专业(学术)带头人、教学名师和骨干教师,形成合理的教师梯队。通过建立名师工作室、创建优秀教学团队多种方式,充分发挥优秀老教师对青年教师的传、帮、带作用。要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突出学高为师、德高为范。要加强公共课教师、实验、实习实训和职业指导教师的培训工作。
(二十二)健全教材开发和质量监管制度。进一步健全职业教育教材建设管理体制,加快完善教材开发、遴选、更新和评价机制,加强职业教育教材编写、审定和出版队伍建设。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本地区职业教育教材建设的指导和管理,健全区域特色教材开发和选用制度。要把教材选用纳入重点专业建设、教学质量评估等考核指标体系。各地要完整转发教育部公布的《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书目》,不得删减或增加。各职业院校应严格在《书目》中选用公共基础课教材,优先选用专业课教材。
(二十三)加强教科研及服务体系建设。省、市两级要尽快建立健全独立设置的职业教育教科研机构,国家示范(骨干)职业院校要建立专门的教研机构,完善和发挥教科研对教学改革的指导与服务功能。要针对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与人才培养的热点、难点问题,设立一批专项教研教改课题,鼓励支持职业院校与行业、企业合作开展应用技术研究。要积极组织地方教学科研人员开展学术交流和专业培训,组织开展职业院校教师教学竞赛及研讨活动。定期开展教研教改成果遴选表彰活动,建立完善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推广应用机制。
九、加强组织领导
(二十四)健全工作机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职业院校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导向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把教育资源配置和学校工作重点集中到教学工作和人才培养上来。各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要加强对教学工作的指导、评价和服务,选择有特点有代表性的学校或专业点,建立联系点机制,跟踪专业教学改革情况。
(二十五)加强督查落实。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本意见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抓紧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政策措施,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对落实本意见和本地实施方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跟踪分析,对典型做法和有效经验,要及时总结,积极推广。
Ⅳ 教育部规定的中小学各科的周课时量是多少
北京市政府《关于全日制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暂行意见》中规定:回中学语答文教师每人教两个班(10课时~12课时);数学、物理、化学、外语教师每人每周授课12课时~16课时,平均14课时;其他各学科每人每周授课14课时~18课时,平均16课时。
小学教师每人包教一个班的语文、数学,或每周授课16课时~20课时,平均18课时。其他省、市根据本地区特点,对中小学教师工作量均有类似规定。
(4)教育部专业教学标准免费下载扩展阅读
小学阶段以综合课程为主。小学低年级开设品德与生活、语文、数学、体育、艺术(或音乐、美术)等课程;小学中高年级开设品德与社会、语文、数学、科学、外语、综合实践活动、体育、艺术(或音乐、美术)等课程。
初中阶段设置分科与综合相结合的课程,主要包括思想品德、语文、数学、外语、科学(或物理、化学、生物)、历史与社会(或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艺术(或音乐、美术)以及综合实践活动。积极倡导各地选择综合课程。学校应努力创造条件开设选修课程。在义务教育阶段的语文、艺术、美术课中要加强写字教学。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新课程标准
参考资料来源:网络-教师工作量
Ⅳ 教育部教学司[2003]16号文件第三条至第六条规定是什么
教育部教学司[2003]16号文件,简称《提前录取专业招生办法》,主要是针对报考回中国政法大学、答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学院、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等六所院校提前录取的考生的相关规定。
该文件的原文,请浏览如下网页查看:http://www1.znufe.e.cn/department/xgb/ZhaoSheng/tqlubf.htm
Ⅵ 教育部关于中职教师工作量的规定
教职工工作量标准
专任教师的周课时量原则上按以下标准执行:
1、普通高中教师10—14节,高中语文、数学、英语每周10节,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每周12节,音乐、体育、美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信息技术等每周14节(中职学校可参照本标准根据专业特点制定各学科周课时量标准);
2、初中教师12—16节,语文、数学、英语每周12节,物理、化学、生物、政治、历史、地理、体育每周14节,音乐、美术、综合实践、信息技术等学科每周16节;
3、小学教师14—18节,语文、数学每周14节,其他专任教师每周18节。周课时数的下限是以语文、数学课为标准确定的,其他学科教师周课时数折算标准及学校管理人员、职员的工作量由学校根据满负荷原则,结合实际确定;班额较小的村、完小周课时数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确定。
4、中小学校长(含党组织负责人)、副校长,内设机构领导原则上要兼课,工作量须达到相关规定要求;其他管理人员、群团组织负责人原则上由专任教师兼任,做到一人多岗。
(6)教育部专业教学标准免费下载扩展阅读:
关于概念的界定
1、课时量。指教师完成单位教学时间的教学任务,于课前、课中、课后所付出的脑力、体力劳动。含备课、教学准备、课堂教学、作业批改、个别辅导、技术设备维护维修等。
2、标准课时量。根据国家教育部规定的教学计划,综合考虑各学科教师完成单位教学时间的教学任务所付出的脑力、体力劳动的情况,本意见把初中音、体、美等学科的课堂教学1课时作为1标准课时量。标准课时量是教职工工作量考核的主要依据。
3、折合系数。以初中音、美、综合实践等学科的教学1课时作为标准课时量1.0,其它学科以此为参照进行折算产生折合系数。
4、周课时量。学科教师五个工作日内由学校安排的课时总量。
5、基础工作量。根据现行教学计划、教师编制的规定,教师在五个工作日内承担一(几)科一(几)班的教学任务,相对饱和或合适的课时总量。本意见规定教师在五个工作日内的基础工作量为折算后的16个标准课时量。
教学人员周工作量考核办法
1、中小学教师周工作量按周标准课时量计算。
2、中小学教师周工作量=教学工作量(实际上课时数×学科类别系数)+浮动工作量。
3、教学工作量:凡进入课程表的课程(包括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且每节按规定时量(小学40分钟/节,中学40分钟/节)授课,教师实际每上一节课,计算1课时工作量。
4、学科类别系数=备课系数+批改作业系数,指对各学科的调整系数。
Ⅶ 国家发布第二批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了吗
“很多学校开设旅游管理专业,教的实际上是酒店管理专业的内容,这是害人害己。现在我们规定,所有开设旅游管理专业的学校都至少要开这五门课程,否则就不能开设旅游管理专业。”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葛道凯说。
在教育部昨天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发布了首批《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以下简称《专业教学标准》),规定了涉及18个大类的410个高等职业学校专业的教学标准,并出版《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目录》,填补了我国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领域的空白。《专业教学标准》适用于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学校(含高等专科学校)及本科院校、独立设置的成人高等学校和有关高等教育机构举办的高等职业教育(专科)的专业教学及管理。
据《专业教学标准》制订组专家李怡民介绍,为了适应企业的不断转型,《专业教学标准》将每两三年进行一次修正,“瞄着企业的需求来进行课程改造”。
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葛道凯说,标准发布后教育部将在“全国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系统中实时监测高职学校的办学情况,并派专家组核实和评估各高校的数据是否真实、合理。接下来,教育部将继续制定1167个高职专业中其余专业的教学标准。教育部也在启动制定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的基本要求,明年即将出台第一批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
Ⅷ 高等职业学校建设标准 是教育部发的吗
“很多学校开设旅游管理专业,教的实际上是酒店管理专业的内容,这是害人害己。现在我们规定,所有开设旅游管理专业的学校都至少要开这五门课程,否则就不能开设旅游管理专业。”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葛道凯说。
在昨天召开的新闻通气会上,发布了首批《高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以下简称《专业教学标准》),规定了涉及18个大类的410个高等职业学校专业的教学标准,并出版《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目录》,填补了我国高等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领域的空白。《专业教学标准》适用于独立设置的高等职业学校(含高等专科学校)及本科院校、独立设置的成人高等学校和有关高等教育举办的高等职业教育(专科)的专业教学及管理。
据《专业教学标准》制订组专家李怡民介绍,为了适应的不断转型,《专业教学标准》将每两三年进行一次修正,“瞄着的需求来进行课程改造”。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葛道凯说,标准发布后将在“全国高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库”系统中实时监测高职学校的办学情况,并派专家组核实和评估各高校的数据是否真实、合理。接下来,将继续制定1167个高职专业中其余专业的教学标准。也在启动制定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的基本要求,明年即将出台第一批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
Ⅸ 教育部颁布了哪个法令规定了教师专业的基本内容
主要内容:一、背景与作用 •二、性质与理念 •三、内容与要求
一、背景与作用 (一)背景
1. 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 基础教育质量提高的需要
——在全面普及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获得快速发展之后,基础教育面临的首要问题:提高质量。
——而要提高基础教育质量,关键是教师质量的提升。而教师质量的提升需要有一个标准可以参照。
——我国基础教育在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学校之间存在发展的不均衡问题。 •——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根本措施是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尤其是教师资源。 ——教师资源的均衡配置需要一个可以比较参照的标准。
2. 教师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
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我国开始构建以独立设置的师范院校为主体,综合性高等院校共同参与的、开放的教师教育体系,且已取得初步的成效。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也再次确认了这一改革与发展的方向。
教师教育在开放化过程中出现了质量问题:
——一些不具备培养中小学师资资质的综合性高校,盲目“上马”教师教育项目;
——一些师范院校在转型为综合性高校之后,教师教育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削弱
——为追求规模和效益,一些院校盲目扩大师范专业招生数,导致质量受到忽视。
开放的教师教育体系必须有完善的质量保障体系为保障,而保证体系的建立和实施需要有相应的标准(机构标准、课程标准等)。
在众多标准中,教师专业标准是基础和前提:它是制定教师教育机构标准、课程标准和质量标准的重要参考和依据,是教师教育质量保证体系的核心。
3. 教师队伍建设的需要
细化“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目标的需要:
《规划纲要》提出要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但“高素质专业化” 只是对教师队伍的一种概括性、原则性的描述,判断教师个体和群体是否达到高素质专业化的期待和要求,需要有更具体的教师专业标准。
推进教师专业化的需要
——集体的地位提升:制定教师素质标准,确保教师队伍质量,可以提高教师职业专业服务的整体水平,从而也就可以提高教师职业的社会地位和专业声望
——个体的专业发展:引领和促进教师个体的发展
(二)作用
1. 有关部门进行教师队伍建设的基本依据
教师是一种特殊的职业,是一种专业化的工作。严格来说不是任何人都可以从事教师职业的。《标准》的制定为教师的准入、考核及退出提供了相对统一、客观的依据,有利于有关部门严把教师入口关,确定教师管理制度,保证和维持教师的质量。
2. 教师教育机构开展教师教育的基本依据
有了教师专业标准,不仅可以规范教师教育机构的职前教育和职后培训内容,也有利于对教师教育机构的培养培训质量进行考核评价,另外还有利于各教师教育机构在保证基本内容的基础上,突出特色,这对于提高教师的职前培养和职后培训质量意义重大。
3. 规范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的主要依据
教师专业标准对教师的观念、知识、行为等提出明确的要求,教师按照这些要求,不仅能保证教育教学活动的科学性,也能保证教育教学活动的有效性。同时,对于教师教育教学活动的评价也有了具体的标准。这对保障教育教学的规范性,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意义重大。
4. 教师自身专业发展的指南
教师专业标准对于教师的品德、知识、能力等都做出具体的规定,提出明确的要求。这就使得教师清楚地知道了教师的专业发展包括哪些内容,具体要求是什么,可以对照标准了解哪些方面达到了要求,哪些方面还需要加强,为教师的专业发展提供了明确的努力方向和努力目标。
二、性质与理念 (一)性质
1. “专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1993):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但该法律并没有对教师作为专业人员的基本素质要求做出明确的规定。 那么,教师作为一个专业人员到底应该具有什么样的素质呢?
《标准》是基于教师职业是一个专业性职业、教师是专业人员的基本理念而制定的“专业”标准,即是对教师作为一个专业人员的素质要求的基本规定,也代表了当下中国社会和教育发展对教师素质的基本要求。
2. “合格”标准
《专业标准》是国家对幼儿园和中小学合格教师专业素质的基本要求,规定的是幼儿园和中小学教师必须具备的基本专业素养和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活动所应遵循的基本规范。
《专业标准》是关于教师素质要求的统一标准,也是最低标准。
标准的统一性与个性化:
强调统一性并非要把教师“标准化”、“模式化”,而是为了坚守教师质量的底线;专业标准不是工序流程,而是框架要求(基本要求),对教师的个性化发展留有很大的空间,而且标准内容也对教师的创新和探究等提出了要求。只是个性化发展一定建立在最低标准之上。
《标准》兼具“评价”和“导向”之特点:
作为“评价”标准,它是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基本规范”,是教师培养、准入、培训、考核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作为“导向”标准,它是引领教师专业发展的“指南”。
3.“通用”标准
标准=“共同遵守的准则和依据”=在本质上是对同类事物或活动所作的“统一规定”。但同类事物或活动之中也有不同的类别,所以适用的标准也就自然不同。
根据适用对象和范围,教师专业标准可以分为适用于所有教师的“通用标准”和适用于特定教师群体的“特殊标准”或“具体标准”。
“通用标准”规定了教师专业素质和专业活动的基本要求,相对更宏观、综合一些,它是制定“分类标准”或“具体标准”的依据和基础;而“分类标准”或“具体标准”则是“通用标准”的深入和细化,它更具体,更有针对性。 按此划分,我国的三个标准分别是适用于各自学段所有教师的“通用标准”。
(二)理念
“师德为先”、“学生为本”、“能力为重”和“终身学习” ,既是贯穿《标准》的基本理念,也是教师作为专业人员在专业实践和发展中应秉持的价值导向和行为引领。
“师德为先”和“能力为重” 更多地体现了对中国教师群体长期坚持的基本追求的继承;“学生为本”和“终身学习”则更多地包含了信息社会背景下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对教师素质的新要求。
1. 师德为先
教育活动的道德性决定了教师职业道德的必要性与重要性。而且,教师职业道德还是影响教育绩效的重要因素。因此,提升教师职业道德是教育对教师的必然要求。
中国自古就有重视师德的传统。强调师德为先,体现了对中国传统的继承。
强调“师德为先”出自推进教师专业化的诉求:专业化的核心特质之一是专业精神,即把服务对象和社会利益放在首位。教师职业要成为专业,必须要有一套严格的职业道德守则,一方面可以规范教师的行为,保证受教育者的权益;另一方面又能以此赢得社会对教师职业的信任与尊重,使教师作为专业人员自身的权益也得到保障。
2. 学生为本
“学生为本”是新课程改革的核心理念。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与学生积极互动、共同发展,要处理好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的关系,注重培养学生的独立性和自主性,引导学生质疑、调查、探究,在实践中学习,促进学生在教师指导下主动地、富有个性地学习。教师应尊重学生的人格,关注个体差异,满足不同学生的学习需要,创设能引导学生主动参与的教育环境,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培养学生掌握和运用知识的态度和能力,使每个学生都能得到充分的发展。”
课程改革所倡导的这种新理念只有真正为教师所理解,所信奉,所落实,才能真正实现教育教学实践的转变。
《标准》高度强调学生的主体地位,要求教师要尊重学生,关爱学生,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为学生提供适宜的教育,促进每个学生主动、生动活泼地发展。
3. 能力为重
教师教育教学职责的履行不能只靠一颗“红心”,更要以教育实践能力为根本保障。研究与实践揭示:教师不仅需要具有扎实的学科专业知识,更需要有将学科专业知识传授给学生的能力;不仅需要有教育理论知识,更需要将理论知识运用于实践之中并在实践中形成个人实践理论的能力。
《专业标准》突出了教书育人的实践能力
由于教师的专业能力提升是一个持续的过程,实践只是教师专业能力提升的必要而非充分条件,实践+反思才是教师实现专业能力水平不断提升的基本路径。为此,《标准》强调教师要坚持实践、反思、再实践、再反思,不断提高专业能力。
4. 终身学习
教师职业是复杂的专业性职业,从事这一职业,需要终身不断地学习。
在现今的知识社会、信息社会中,知识更新速度越来越快终身学习意识和能力成为生存于现代社会中的人们所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
担负培养具有终身学习意识和能力的现代人之职责的教师,首先必须具备终身学习的意识和能力。
《标准》要求教师要主动适应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的要求,不断优化知识结构,不断提高文化修养,做终身学习的典范。
三、内容与要求
《专业标准》的“基本内容”包含“维度”、“领域”和“基本要求”三个层次。
“维度”包含三个:专业理念与师德、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 在各个“维度”下,确立了若干个领域;在每个“领域”之下,又提出了若干个“基本要求”。
(一)专业理念与师德
“专业理念”是关于教育教学的观念和信念;“师德”是指教师在教师职业生活中处理各种关系所遵循的基本行为规范以及遵循这些规范中所表现出来的观念意识和行为品质。
“专业理念与师德”既超越了“专业理念”所属的“认识论”范畴,延伸至情感、意志和行为的层次;也超出了一般意义上的“师德”范畴,要求教师形成坚定的专业认同和信念。
四个领域:
对待职业:职业理解与认识; 对待学生:对学生的态度与行为
对待教育教学:教育教学的态度与行为 对待自身:个人修养与行为
1. 职业理解和认识
主要要求:依法执教;爱岗敬业;为人师表;团结协作
以上几个要求中,最为核心的是“爱岗敬业”和“为人师表”,它们是教师作为专业人员应有的基本素质要求和追求。而对教师职业是一个专业性职业的职业理解与认识是教师“爱岗敬业”和“为人师表”的前提和基础
2. 对学生的态度与行为
主要要求:关爱学生(全身心地关爱每一个学生,不偏爱、不歧视、不讽刺、不体罚);
尊重信任学生(尊重学生的独立人格和个体,信任学生,促进学生自主发展)
关爱学生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核心,是教师开展专业活动的基础和前提;尊重信任学生是关心爱护学生的深化与落实。
3. 教育教学的态度与行为
主要要求: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教书育人。 尊重规律,因材施教。 引导和促进学生的自主发展。
4. 个人修养与行为
教师是以心育心的职业,教师的言谈举止、待人接物、工作和生活方式,甚至服饰仪表等,都会对学生有潜移默化的影响。教师的个人修养与行为本身就是一种重要的教育资源和手段。
关于教师“个人修养与行为”的要求体现了对教师“内外兼修”,“为人师表”的期盼。
三个泥瓦匠的故事
有三个泥瓦工在建造一座教堂,一个行者路过这个工地,就问一个泥瓦工:“师傅,您在干什么?”,他回答说:“你看不见吗?我在砌墙,因为砌墙我才能拿到工资,才能养家糊口,解决我的生活。”
而第二个泥瓦工回答说:“我在建造一座教堂,我们都是上帝的信徒,我要为我的家人,我的亲戚朋友,我们这一带的父老乡亲建造一个心灵的寄托所。”
第三个泥瓦工回答说:“我在实现我的梦想,要建造世界上最美丽的教堂。”
数年后,那三个泥瓦工都谋着不同的职业,过着不同的生活,第一个泥瓦工依然还是泥瓦工,而第二个泥瓦工成了一个牧师,第三个泥瓦工成了世界文明的建筑师。
启示:关注和境界的高度决定了成长的高度(专业理念与师德的重要性);教师要体验教师职业的幸福和快乐,感受自我生命的意义和价值
(二) 专业知识
中小学教师的专业知识:基于分科教学的考虑,要求教师具备:教育知识;学科知识;学科教学知识;通识性知识。
幼儿园教师知识:幼儿发展知识、幼儿保育与教育知识、通识性知识(无学科和学科教学知识)
1. 教育知识
教师不仅要知道“教什么”,而且更应懂得“怎样教”,怎样才能“教得好”。
教育知识:在从事教育教学过程中所需要的关于教育学和心理学等方面的知识。
教育知识主要包括:一是有关学生学习、成长和发展的特点与规律的知识;二是有关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与方法的知识。
2. 学科知识
学科知识:有关任教学科的知识。 学科知识的重要性:从事教学的前提。
学科知识的基本要求: 所教学科的基本知识、基本原理与技能
所教学科的知识体系、基本思想与方法
所教学科与其他学科和实践活动的联系
3. 学科教学知识
学科教学知识是由舒尔曼(Shulman, L.)所提出的一个概念。
学科教学知识是指教师在面对特定的主题时,针对学生的不同兴趣与能力,将自己所掌握的学科知识转化成学生易于理解的形式,并进行教学方面的知识,是教育知识和学科知识融合的产物。
主要要求:依据国家课程标准进行课程开发的知识;根据学生学习具体学科内容时的特点开展有针对性教学的知识。
4. 通识性知识
主要要求: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方面的知识;有关艺术方面的知识;信息技术知识;有关中国教育国情的知识。
要求教师具有现代信息技术知识,是因为它是信息社会中教师应有的基本素养
要求了解中国教育的基本情况,是期望教师的教育教学不脱离当下中国的教育实际。
要求教师具有宽广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与修养主要谋求专业发展与人的发展之间的平衡
哈格里夫斯和富兰:教师发展“牵涉的不仅仅是改变教师的行为,它还涉及到改变教师这个人”,“只聚焦于行为技能而不考虑其立足的基础及对态度和信念的影响,是误入歧途,且可能被证明为是无效的”。
(三) 专业能力
“专业能力” 涵盖:教学设计能力、教学实施能力、班级管理与教育能力、教育教学评价能力、沟通与合作能力、反思与发展能力等。
进一步归纳可以归纳为三方面:教育教学能力;沟通交往能力;自我发展能力。在这三个方面教师专业能力中,沟通交往能力是基础,教育教学能力是核心,自我发展能力是保障。
1. 教学设计能力
教学设计是课堂教学的重要环节,是上课之基,上课之本。
主要要求:教学目标设计能力;教学过程设计能力;导学设计能力。
《标准》把导学设计能力作为教学设计能力的重要内容,是“学生为本”理念的重要体现。
2. 教学实施能力
主要要求:教学环境创设能力;教学应变能力;有效教学能力;探究教学能力;现代教育技术应用能力。
从“基本要求”中强调“通过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等多种方式”,“激发与保护学生的学习兴趣”,“发展学生创新能力”等规定来看,《标准》体现了“学生为本” 理念。
3. 班级管理与教育能力 教师的“教书育人”使命
主要要求: 班级管理能力:建设班级;开展班级活动
育人能力:结合教学进行育人活动;组织开展德育、健康教育、学生指导等的能力
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4. 教育教学评价能力
教育教学评价能力是教师运用各种手段了解学生学习状况,以判断是否完成预定的教育教学目标,学生是否达到预定的学习目标,从而不断改进教育教学工作的能力。
主要要求:评价学生的能力;引导学生进行自我评价的能力;自我教学评价(或反思)的能力。(发展性评价;学生为本)
5. 沟通与合作能力
教师工作是一项与人打交道的工作,拥有与学生、同事、家长、社区等建立良好沟通与合作的能力是开展教育教学的基本保障。 主要要求:与学生的沟通交流能力;与同事的合作交流能力;与家庭、社区的沟通合作能力。
6. 反思与发展能力
教师的专业能力提升是一个终身不断的持续过程。特别是在终身学习社会中,教师只有具有自我发展能力才能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从而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主要要求:反思能力;研究能力;生涯发展规划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