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义务教育法办学方针,实施义务教法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保证义务教育的实施,提高全民族素质,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
第三条 义务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使适龄儿童、少年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基础。
第四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本法规定的各项职责,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
依法实施义务教育的学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
第六条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改善薄弱学校的办学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农村地区、民族地区实施义务教育,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和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国家组织和鼓励经济发达地区支援经济欠发达地区实施义务教育。
第七条 义务教育实行国务院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筹规划实施,县级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体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具体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义务教育实施工作。
第八条 人民政府教育督导机构对义务教育工作执行法律法规情况、教育教学质量以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状况等进行督导,督导报告向社会公布。
第九条 任何社会组织或者个人有权对违反本法的行为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检举或者控告。
发生违反本法的重大事件,妨碍义务教育实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负有领导责任的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应当引咎辞职。
第十条 对在义务教育实施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社会组织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❷ 新的义务教育法第十六条规定民办学校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办学标准!那么这个“办学标准”包括那些方面
办学标尊包括:建筑标尊,教师资格、学生入学资格等
❸ 贵阳市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办学条件标准是什么时候发的文
2006年9月
❹ 规范义务教育的办学行为有哪些材料
规范内容有很多,例如:校力公开,招生透明公正,保障师生合法权益。目前来说,重点就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的,不分重点班和非重点班,不超班额容量,保障课程开齐开全,每天1小时体育活动。
1、严格控制学生到校和在校时间
每周上课5天,学生每天早晨8:00到校,若有特殊情况时间有变动时,及时通过家长会、《告家长书》等方式告知家长,并做好相关管理工作。学生每日在校参加教育教学活动的时间6小时,每节课上课时间为40分钟。严格执行节假日放假通知,任何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课余、晚上、节假日时间,安排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坚决做到不开设早自习、晚自习。保证小学生每天不少于9小时的睡眠时间。
2、严格控制学生作业总量
一、二年级一律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他年级书面家庭作业量不超过1小时。双休日及节假日不得加大作业量。作业量大小时间的计算以学业中下等学生完成的时间为计算标准。完成家庭作业时,
教师要根据课改的要求,精选作业内容,坚决杜绝给学生布置机械性、重复性、难度过大的作业,鼓励每位教师分层布置作业,不准用增加课业负担的方式惩罚学生。要坚持有布置必批改,有批改必讲评、有讲评必反馈的原则,杜绝只布置不批改或只对答案的现象,提高作业
批改质量。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要热情帮助,有具体的帮扶措施,不得歧视、排斥。
3、严格执行课程计划
我校严格贯彻并执行按照国家课程计划的规定,安排教育、教学活动,坚决做到“五要五不准”:要坚持按标准课时开课,不准随意增减课时;要坚持按课程设置开课,不准随意增减科目;要坚持按课程标准要求教学,不准随意提高或降低教学难度;要坚持按教学计划把握进度,不准随意提前结束课程和搞突击教学;要坚持按规定的考试要求,不准随意增加考试次数。尤其是对体、音、美等课程的课时开设,要严格要求,开齐开足课程课时,保证素质教育及正常课程的开展。
4、严格控制教辅用书征订
我校开设的国家必修课程严格按教育行政部门当年审定的教学用书目录选用教材,地方课程选用教材,按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文件规定征订。杜绝任何教师组织学生统一购买规定之外的学生用书,不得向学生推荐各类教辅。
❺ 《新义务教育法》第十六条规定:学校建设应符合国家的办学标准,那么办学标准主要包括哪几方面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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❻ 关于印发《吉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的通知的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明确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要求,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根据有关法律内法规和规定,结合本省容当前实际,制定《吉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以下简称《办学基本标准》)。
第二条 本《办学基本标准》适用于义务教育阶段完全小学、独立初中、完全中学初中部、九年一贯制学校。
第三条 本《办学基本标准》作为实现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初步均衡对学校的基本要求。
本《办学基本标准》是地方各级推进义务教育初步均衡阶段评估义务教育学校的基本依据。
❼ 2019年公布的甘肃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的文件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