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求义务教育教科书 初中历史与社会的最新课程标准与教学意见
您好!这是新版历史与社会的最新教学意见和课程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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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九年义务教育的教学目标和初中数学课程标准分别是什么
(1)精简教学内容,突出基本概念教学。 ①不再以整除概念为基础引出因数与倍数,而是在直观的基础上,通过乘法算式得出因数与倍数的概念。由于学生已经积累了丰富的区分整除与有余数除法的知识和经验,对整除的含义能够清晰的理解,不出现整除的定义不会对学生理解其他概念产生影响。因此,本套教材中不再出现“整除”的数学化定义,而是借助整除的模式na=b直接引出因数和倍数的概念。②“分解质因数” 和“用短除法分解质因数”不作为正式教学内容。在以往的教材中,“分解质因数” 及“用短除法分解质因数”是作为求最大公因数、最小公倍数的基础知识和技能安排的,因此,“分解质因数”一直作为必学内容编排。而在本册教材中,由于允许学生采用多种方法求最大公因数和最小公倍数,“分解质因数”失去了其基础知识的作用,因此不再作为正式教学内容,而只作为一个补充知识,安排在“你知道吗?”中介绍。 (2)增加了直观和联系实际。 以往人们普遍认为,这部分内容的教学过于形式化,一系列的概念引出,似乎都与现实生活无关;从概念到概念,似乎都难以直观。而小学数学的大多数教学内容的引出都注意从实际引入,注重提供直观支柱。因此,本套教材对这部分内容的编排,注意内容的呈现、展开尽量联系实际,贴近学生的认知特点。例如, 2、5、3的倍数的特征的教学,例题和习题都增加了联系学生生活实际的素材和插图;用铺地砖的问题情境引出最大公因数和最小公倍数的概念等。这样的处理便于揭示数学与现实世界的联系,有利于学生理解有关概念的现实意义,也有利于培养学生的数学抽象能力。 (3)增加探索性和开放性。 例如,“3的倍数的特征”的得出,“做100以内的质数表”,找出最大公因数和最小公倍数的过程等等,都体现了放手让学生探究,鼓励用多种方法解决问题,培养学生的探索意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Ⅲ 义务教育数学课程标准2011版总目标是
标题: (《义务教育阶段数学课程标准(2011年版)》的理念及总体目标)2011年版数学课程标准的变化
内容:
请就课程学习的内容,找出《义务教育阶段数学课程标准(2011年版)》与修订版的内容变化的例子(至少找出三处),并谈谈自己的看法。
答题内容:
一、“课程基本理念”的修改《2011版数学课程标准》将“人人学有价值的数学,人人获得必需的数学,不同的人在数学上得到不同的发展”,改为“人人都能获得良好的数学教育,不同的人在数学上得到不同的发展”。这个理念能让我认识到义务教育是“普及教育”,不同于“精英教育”。《2011版数学课程标准》将“数学学习”和“数学教学”两条合并成一条“教学活动”,整体上阐述数学教学活动的特征。表述为:“教学活动是师生积极参与、交往互动、共同发展的过程。有效的数学教学活动是学生学与教师教的统一,学生是数学学习的主体,教师是数学学习的组织者、引导者与合作者。”2011版《数学课程标准》重新提及“教师要发挥主导作用”,并指出:“学生是数学学习的主体,教师是数学学习的组织者、引导者与合作者”。这里从整体上阐述数学教学过程的特征,教学活动是师生积极参与、交往互动、共同发展的过程。有效的数学教学活动是学生学与教师教的统一,既能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也能让学生掌握有效的学习方法。二、“课程目标”的修改数学课程标准修改前后的第二部分课程目标都是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总目标,二、学段目标。总目标由原来的四条变为现在的三条,总目标由原来三个方面(知识技能,过程方法、情感态度)的具体阐述变为现在的四个方面(知识技能,数学思考、解决问题、情感态度)具体阐述。《2011版数学课程标准》在原有“双基”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提出了“基本思想”和“基本活动经验”的要求。,即“四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基本思想和基本活动经验。这里的基本思想不是前几年的教学实验“数学思想方法“,是指支撑数学科学发展的思想,核心在于数学推理、数学建模。如何让学生获得数学思想,关键要让学生经历概念的抽象过程。这里的基本活动经验,对学生而言,所谓数学的基本活动经验是指围绕特定的数学课程教学目标,学生经历了与数学课程教学内容密切相关的数学活动之后,所留下的,有关数学活动的直接感受、体验和个人感悟。经验的特征:具有数学目标的一种结果;是人们最贴近数学现实的部分。基本的数学操作的经验,基本的数学归纳的经验,类比的经验,思考的经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经验等等。学生操作的未必就能获得经验,必须帮助学生归纳。基本活动经验在每个领域中表现不一样,在代数中强调代数建模;就是让学生学会数学化的过程中积淀下来的数学直观。《2011版数学课程标准》把原有“两能”转化成“四能”。在原分析问题的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培养学生“发现问题的能力”和“提出问题的能力”。数学思想的感悟和经验的积累仅仅靠老师的讲解是不行的,更主要的是依赖学生亲自参与其中的数学活动,依赖于学生的独立思考,在注重结果性目标的基础上,进一步强调了更要注重过程性目标。借用弗莱登塔尔的话:与其说学数学,不如说实在学习数学化。就是现实问题数学化;数学内部规律化;数学内容现实化。分析问题的能力:运用用数学思想寻找条件与结论之间的逻辑关联。让学生经历发现、困惑的阶段。就是让学生会质疑,敢质疑。解决问题的能力:运用数学模型,既符合数学模型的结构、规律,又符合问题的实际意义。既要寻找数学问题的数学解,也要检验教学解与现实问题的吻合程度。三、“课程内容”(原“内容标准”)的修改《2011版数学课程标准》对“数与代数”,“图形与几何”,“统计与概率”和“综合与实践”四个方面的内容及要求进行了适当的调整,使用规定的课程目标术语,对某些课程目标的表述进行了修改。为了更加突出课程内容的本质,课程标准又提出了与内容有关的十个核心概念:数感、符号意识、空间观念、几何直观、数据分析观念、运算能力、推理能力、模型思想、应用意识和创新意识。这十个核心概念虽然与四个部分内容没有明确的隶属关系,但与内容之间是有侧重的。《2011版数学课程标准》四个领域中一些具体的内容的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个是删除了一些条目,第二是新增了一些内容(包括必学和选学内容),第三是对相同内容的要求不同(包括程度上的不同以及要求的进一步细化),具体如下。(1)删除的内容①对有效数字的要求——没有了有效数字的内容②关于梯形的相关要求③探索并了解圆与圆的位置关系④圆锥的侧面积和全面积⑤极差等内容此次《标准》修改,还以标注“*”的方式,增加了选学内容,具体如下:*⑥解简单的三元一次方*⑦了解一元二次方程的根与系数的关系*⑧知道给定不共线三点的坐标可以确定一个二次函数*⑨了解平行线性质定理的证明*⑩了解相似三角形判定定理的证明程组
Ⅳ 义务教育课程标准是什么
课程标准? 不同地区 不一样的
现在很多都是新课标吧
Ⅳ 义务教育初中语文课程标准2011版对教学目标维度有什么新的要求
新课标还是明确的三维目标: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
Ⅵ 义务教育课程标准的要求是什么
义务教育课程标准体现了国家对公民素质的基本要求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必须体现国家对公民素质的基本要求,这是对义务教育阶段各门课程标准提出的一个根本性要求。课程标准是对不同阶段的学生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等方面提出基本要求,规定各门课程的性质、目标、内容框架、提出教学和评价建议。而这些要求、规定和建议都必须符合义务教育课程总的培养目标,必须有利于而不能有悖于义务教育课程培养目标。众所周知,义务教育在一定意义上是公民素质教育,因此,义务教育课程的培养目标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等方面的基本要求都必须体现国家对公民素质的基本要求。
公民素质这一概念最早是西方提出的。国际上通用的这一概念,至少包含以下含义:了解现代公民的权利与义务,并具有相应的实践能力;了解现代国家运行的基本原则和程序,具有民主与法制的意识和民主参与的能力;了解现代社会可持续发展必需的基本规范和伦理底线;了解现代社会的基本特征,学会自主判别、自主选择和自主承担,能够为现代社会有尊严的多样性做出贡献。
我国关于公民素质的基本要求,主要反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关于公民权利和义务的表述中。我国宪法在第二章“公民的权利和义务”中,涉及到了对于公民在政治素质、文化素质以及作为劳动者所应具有的素质等公民素质方面的基本要求。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作为本次课程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指出要使学生“具有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意识,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逐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具有社会责任感,努力为人民服务;具有初步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科学和人文素质以及环境意识;具有适应终身学习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方法;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这是国家对公民素质的基本要求在课程总的培养目标上的体现。
义务教育阶段所设置的各门课程的国家课程标准都要贯彻这一培养目标的精神,并结合本门课程的性质特点,使这一总目标在本门
Ⅶ 义务教育法中规定的义务教育目标是什么
义务教育法中规定的义务教育目标是努力让所有的适龄儿童少年都“上好学”。
义务教育是依照法律规定对所有适龄儿童少年统一实施的具有普及性、强制性、免费性的学校教育,是提升国民素质的基础,实现社会公平的起点。接受义务教育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实施义务教育是政府的重要职责,支持义务教育是全社会的共同任务。
义务教育一直是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中之重。本世纪初,中国实现了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目标,首先解决法律规定的适龄儿童少年“有学上”的问题。
在义务教育实现全面普及和免费之后,国家明确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义务教育的重中之重,要努力实现让所有的适龄儿童少年都“上好学”的目标。
义务教育是面向全体适龄儿童少年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基本均衡的义务教育是政府的法律责任,每一个适龄儿童少年都应该享有接受质量合格的义务教育的平等机会。义务教育的属性决定,义务教育必须均衡发展。
(7)初中义务教育教学课标扩展阅读
2006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新的《义务教育法》。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中最终明确:“国家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义务教育经费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法规定予以保障”,完成了“人民教育人民办”到“义务教育政府办”的真正转变。
国家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了九年义务教育的普及,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将高中教育或者学前教育纳入到义务教育范围之内,从而推行十二年义务教育已具备了现实条件,中国已经有个别地区试行了这一措施,但主要还集中在沿海等发达地区,没有大范围普及。
有政协委员提议要在全国普及十二年义务教育,对此,社会各方意见不一,有学者认为时机尚不成熟,有学者认为中国的基本条件已经具备。因此,关于在全国普及十二年义务教育的提案还在进一步论证之中。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第29条内容为:加快改善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适当提高农村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支持和规范农村民办教育。
有效整合各类农村文化惠民项目和资源,推动县乡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和服务标准化建设,加强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的规范管理,开展农村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