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福建省教育厅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教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地方性教育法规、规章和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研究拟订全省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全省各级各类教育,指导全省教育体制、办学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实施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工作;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统筹指导全省民办教育工作。
(三)负责义务教育的统筹指导,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少数民族教育和扫除文盲工作;指导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和教学管理,推动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
(四)指导协调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指导职业院校专业建设、教育教学管理和基础能力建设;指导和推进全省社区教育工作。统筹协调全省终身教育工作,承担省终身教育促进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五)指导高等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学科专业建设和教育教学管理工作,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等部门组织开展重点建设高等学校工作;组织实施高等学校教育评估工作;推进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改革与发展。
(六)指导全省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组织开展全省基础教育发展水平监测。
(七)组织编制省级教育部门经费预决算草案,按规定负责省级教育经费的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有关政策;负责统计并监测全省教育经费的投入情况;按规定管理国内外教育援助、教育贷款和教育捐赠;按规定对教育经费实施审计监督。
(八)主管全省教师工作,依法管理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认定、职务评聘、考核培训、表彰奖励;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教育人事制度改革。
(九)指导全省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年度招生工作,制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政策,统筹管理全省各类教育考试。
(十)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学籍学历管理,负责全省高等学校学籍学历管理;指导学生资助工作;参与拟订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师范类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以及非师范类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十一)指导高等学校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工作,协调指导全省高等学校参与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指导高等学校科技创新平台的发展建设,指导教育信息化和产学研结合等工作。
(十二)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文化艺术、社会实践、国防教育、安全等工作;指导全省学校条件装备、校办产业和基建工作;指导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工作。
(十三)指导全省教育方面国际及与港澳台地区的交流与合作;依法管理中外合作办学;统筹管理教育系统公派出国留学;指导外籍教师(文教专家)聘请和外国留学生管理工作;协调、指导全省汉语国际推广工作。
(十四)负责全省语言文字规范化、标准化的宣传和推广工作。
(十五)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 拿到了小学教师资格证,考教师编难考吗
不难的,其按照班额、生源等情况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
坚持从严从紧,严格控制编制总量。实行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工作,要坚决贯彻中央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和本届政府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有关精神,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的要求,由省级政府负总责,实行总量控制,确保核定后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不突破现有编制总量。
加强部门配合,做好动态调整与统筹使用工作。各级机构编制部门要会同教育、财政部门,在机构编制总量调控的前提下,按照统一后的标准做好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具体核定并统筹使用。县级教育部门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按照班额、生源等情况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并报同级机构编制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2)统筹教育教学扩展阅读:
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相关要求规定:
1、深化后勤改革,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各地要按照中央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加大购买服务力度有关要求,继续深化中小学校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逐步压缩非教学人员编制。
2、对适合社会力量提供的工勤和教学辅助等服务,鼓励探索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纳入当地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所需资金要通过合理渠道和方式妥善解决。
3、加强督查监管,严格规范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各地要严禁挤占、挪用和截留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严禁在有合格教师来源的情况下“有编不补”、长期聘用代课教师,严禁以各种形式“吃空饷”,严禁管理部门与中小学校混编混岗占用教职工编制。
3. 为什么说教学必然具有教育性
教学的教育性既是对有意义教学本质属性的一种规定,也是对国家教育目的和学校教育培养目标的诠释及肯定。
相反,当教学不再具有教育属性时,其价值和功能也将被严重地消解和限制,有可能会沦为纯粹的知识传授和技能习得的训练活动,教学的崇高性和文化属性会遭到极大的遮蔽。可见,教育性应贯穿“教”与“育”的实现过程。
高等教育更是如此,不论是出于高等教育培养目标的考虑,抑或大学教学的育人属性,强调大学的教育性都是对其内在要求的一种实践。
(3)统筹教育教学扩展阅读
教学具有教育性”是由德国著名教育家赫尔巴特首先明确提出并给予全面论证的。他在《普通教育学》中提出,“我‘想不到有任何无教学的教育’,正如在相反方面,我不承认有任何‘无教育的教学’”。
在这里,赫尔巴特提出并阐述、论证了教学必然具有教育性的规律,认为教学与教育相辅相成,同时强调了道德教育即教育性在教学中的重要地位及相互关系。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指出,思想政治工作从根本上说是做人的工作,必须围绕学生、关照学生、服务学生,不断提高学生思想水平、政治觉悟、道德品质、文化素养,让学生成为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人才。
可见,高校思想政治教育、大学生道德发展和素养形成与教师教学的教育性在目的上一致,在内容上重合,可以有机统筹,形成有效的教育合力,开创高校教育教学新局面,为新时代中国发展和社会进步输送更多德才兼备、全面发展的复合型创新人才。
4. 如何促进教育公平
促进教育公平要把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重点。当前要在以下几件事上下功夫。
1、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改造薄弱学校,尽快使师资、教学仪器设备、图书、体育场地基本达标。实施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现城乡中小学校舍安全达标。要用十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义务教育标准化建设。
2、着力解决“择校热”问题。加快缩小校际差距,加快薄弱学校改造。实行优质普通高中和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
义务教育阶段不得设置重点学校和重点班。要加强区域内教师资源的统筹管理和合理配置,实行县(区)域内教师、校长交流制度,有条件的城区和农村可以逐步探索教师定期交流制度。创新教师补充和退出机制。
3、保障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留守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要制定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
要重点建设好劳务输出大省和特殊困难地区农村寄宿制学校,改善办学条件,优先满足留守儿童就学需要。同时,健全学校、家庭和社会相结合的教育和监护网络,帮助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三个层次
(1)确保人人都享有平等的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2)提供相对平等的受教育的机会和条件;
(3)教育成功机会和教育效果的相对均等,即每个学生接受同等水平的教育后能达到一个最基本的标准,包括学生的学业成绩上的实质性公平及教育质量公平、目标层面上的平等。
其中,“确保人人都有受教育的机会”是前提和基础,“提供相对平等的受教育机会和条件”是进一步的要求,也是“教育成功机会”和“教育效果相对均等”的前提。而通常,这三个层次被概括为:起点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
此外,对教育公平的正确认识还包括:教育公平的发展有一定的相对性和追求教育公平与追求教育效率是统一的这两个方面。
从教育实践主体来看,教育公平可分为学生公平与教师公平。学生公平是指对待和评价学生公平与否的问题;而教师公平则是指对待和评价教师公平与否的问题。
从教育活动过程来看,可分为教育起点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起点上的公平是指每个人不受性别、种族、出身、经济地位、居住环境等条件的影响,均有开始其学习生涯的机会。过程公平是指教育在主客观两个方面以平等为基础的方式对待每一个人。结果公平即教育质量平等。
从教育公平的结果是根据一定的公平原则进行操作而产生的这一角度来看,教育公平可分为原则的公平、操作的公平和结果的公平。
教育公平原则是教育结果公平的前提条件,操作的公平需要把操作的步骤合理化,固定下来,形成公平的程序,还需要各种形式的监督机制、监督机构及配套的技术手段,进而保障结果的公平。
从是否把教育实践的主体(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看作存在着差异,教育公平可分为同质的教育公平和差异的教育公平。同质的教育公平是指忽略人人之间的差异,用同一的教育公平原则指导实际的教育活动。而差异的教育公平认为每个人都是各不相同的。
从实存与观念的角度来看,以上我们所谈的都是实存公平,除此之外,教育公平还有一种观念层次的公平,它是对实存公平的一种主观反映,是对实存公平的一种价值判断,主要表现为一种教育公平感,即对公平问题进行评价时所产生的一种心理感受。
参考资料:网络——教育公平
5. 教学创新的基本原则中,要求教师统筹教学内容,教学方法
培养创新型人才,教育服务于社会,教学创新,一个个有关创新的话题被提起,在碰撞之间,创新教育这一概念在教师的头脑中逐渐清晰起来。
教学水平评价的原则是:以评价促建设,以评价促改革,以评价促管理,以评价与建设相结合,以建设为中心。
“以评价促建设”是以评价带动学校的建设和发展;“以评价促改革”是通过评价来克服学校存在的问题,促进学校的改革和创新。“以评价促管理”是对学校管理理念的更新,是通过评价提高管理水平。“评价与建设相结合,注重建设”表明,评价只是一种手段,通过评价加强建设,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是最终目标。
(5)统筹教育教学扩展阅读:
注意事项:
1、教学原则的目的性。教学活动总是按照一定的教育和教学目的进行的,教学原则必须有利于目的的实现,才能促进有效的教学。
2、历史上的教育家们提出了无数的教学原则,今天在国内外各种各样的教学实验和教学改革中,人们又不断地提出新的教学原则,各种各样的教学原则,其适用范围和有限性总是相对的,有条件的。
一般来说,教学活动越符合教学原则,教学活动就越成功。相反,如果教学活动偏离了教学原则的要求,教学活动就更有可能失败。历史教育者提出了无数的教学原则。今天,在国内外各种教学实验和教学改革中,人们不断提出新的教学原则。各种教学原则的适用范围和局限性始终是相对的和有条件的。
6.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校的工会
在学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的领导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带领全校教职工为实现学校的各项任务努力工作。
一、根据我校工会组织的特点,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积极主动、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发挥联结党组织和教职工群众的纽带和桥梁作用。
二、组织全体会员学习,贯彻《工会法》和中国工会十四大精神,依法建立健全维护教职工经济利益,保障职工当家作主的政治权利和精神文化需求,依法治会,依法维权,努力推进工会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
三、按照《工会法》、《劳动法》和党的方针政策的要求,维护好教职工合法权益。积极协助党政关心教职工,重点是关心病困教职工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认真采取措施,努力为困难职工排扰解难。
四、参与学校的管理监督,把教职工意愿和要求体现在学校有关教职工权益的制度和规定中,从源头上、根本上维护教职工的权益。
五、发展会员,教职工加入工会,须由本人自愿申请,经工会小组讨论通过,学校工会委员会批准并发给会员证。
六、开展健康的文艺体育活动,增强教职工凝聚力,提高教职工综合素质。
七、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通过女职工委员会,开展提高女职工素质,有益女工身心健康活动。
八、关心离休、退休职工的生活,积极向有关方面反映他们的愿望和要求。 财务科是学校财务及资金、资产管理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各项财务政策和法规,遵守财经纪律,严格管理全学校的资金和固定资产,确保资金、资产的安全。
二、合理编制年度综合预算方案,统筹安排各项经费开支,开源节流,勤俭办学。
三、负责制定和调整学生收费标准,做好学生学杂费收取、核算和管理工作。
四、严格执行综合预算计划,定期向校长汇报经费收支情况,努力做好综合平衡,确保计划指标兑现。
五、严格按照国家会计制度建立会计帐册,认真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清理债权信务和编制各类财务报表。
六、广泛收集、利用财务信息资料,开展经济分析研究,提供给学校领导决策。
七、负责全校经营场所的承包费、水电费的收取、管理、核算和结算工作。
八、负责管理工会经费和学校各个职能部门创收的资金。
九、开展税务宣传教育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依法纳税的代扣代码缴工作。
十、完成学校安排的其他工作。 教务科是统筹协调全校教学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有关职业教育工作条例和规定,协助主管校长管理全校教学工作,并做好相关的教学服务工作。
二、负责拟定学校教学管理制度,组织各专业科编制教学计划,制订校历和教学进程表、课程总表,计算任课教师的奖酬金,做好教室安排工作。
三、组织和管理全校有关统考课程和各专业班级的各类考证考务工作,以及考前培训班的组织工作。
四、负责学生学籍管理,统筹安排学期、学年考试、等级考试、及学生补考工作,做好学生学历证书、等级证书的申办和发放工作。审查补考名单,提出升(留)级、毕业、结业、肆业学生名单,报主管校长审批。
五、负责全校的教材预订、采购、保管和供应工作。
六、负责监控全校的教学进程和教学质量,主持教学协调会,协调和检查各专业科的教学工作,组织全校性的教学质量检查及评估工作,并做好教学资料统计和教学档案管理工作。
七、积极了解职教动态、信息和先进的教研、教改经验,组织全校性教学改革研讨活动,开展教育理论学习、教学专题研究。每学年的第二学期组织出版一期校刊,探索、总结和推广教学经验,提高教学质量。
八、指导专业科做好各项教学工作、专业发展规划和师资队伍建设、实训基地规划建设,并统筹协调全校教学设备等教学资源的合理使用和保管、维护工作。
九、负责检查教师执行教学纪律情况,并按学期汇总各专业科对教师的考核情况,对教师的奖惩、续聘或解聘提出具体的意见或建议。
十、负责学生考勤情况统计,与学生科、专业科共同抓好学生学习纪律,营造良好的学风和校风。
十一、负责学校教学工作方面的对外联系和联合办学的教学工作,做好办学点教学质量监控工作。
十二、协助专业科、人事科做好教师的聘用和考评工作。协助专业科做好新教师上岗培训工作;协助人事科做好教师培训、进修等继续教育工作。
十三、负责统筹安排职业技能鉴定工作,组织专业科做好职业技能培训、考证工作,并采取积极措施,推动职业技能鉴定社会化服务工作。
十四、负责统筹职业教育实训中心建设和管理工作,进一步推动骨干专业、示范性专业建设。
十五、组织各专业科建立试题库,逐步推进考教分离工作。
十六、做好图书馆管理工作。
十七、完成学校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学生科是负责全校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负责全校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安全教育工作,积极了解、收集和分析学生的思想动态,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做好对后进学生的教育辅导工作,引导学生树立科学的人生观和世界观,建设优良的校风和学风。
二、负责指导和管理学生日常行为,制定和实施学生管理规章制度,提出对学生的奖惩意见。
三、协同保卫科建立学生安全事故的预警、应急处理制度,及时、有效地处理学生突发事件。
四、负责班主任(辅导员)的聘任、培训和考核管理工作。
五、负责班级考核工作、学生综合测评工作。
六、负责组织学生开展勤工助学工作,以及对贫困学生的帮扶工作。
七、负责新生接待和入学教育工作,负责学籍管理和学生证、毕业证的发放工作。
八、协助团委做好学生社团管理工作。
九、会同学校办公室负责接待和处理学生或学生家长的来信、来访工作。
十、负责学生的心理咨询和心理、生理健康教育、辅导工作。
十一、负责学生宿舍的管理工作。
十二、会同教务科做好学生考勤统计工作。
十三、完成学校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保卫科是学校安全保卫工作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包括学生安全事故预警、应急处理机制的学校安全保卫制度,及时、有效地处理各种安全突发事故,做好学校内部的安全工作。
二、负责开展法制和安全宣传教育,做好学生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学生科处理学生违规违纪工作。
三、普及消防知识,切实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四、防止国内外非法势力对学校的渗透、煽动和破坏活动,及时查处各种制造和传播有害信息的行为,协助公安部门及时制止各种危害国家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五、建立职能部门安全责任制度,督促学校各部门共同做好安全工作,有效防止和及时处理各种安全事故。
六、负责做好全校性的安全值班安排和保安人员管理工作,以及边境通行证的申办工作。
七、负责学生、教职工户籍管理工作和外来暂住人口管理工作。
八、负责防盗、消防器材的管理工作。
九、完成学校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行政科是学校的后勤服务管理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学校的发展规划,制定学校基建规划和后勤服务计划。
二、负责拟定全校物资设备的采购计划,统筹安排采购工作。
三、负责学校土地、房舍等资产的产权维护和管理,统筹管理和维护全校的教学和生活用房、生活设备,以及教职工房改房的管理工作。
四、负责校园绿化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搞好学校环境卫生。
五、负责对全校用水用电的管理以及房租、水电的抄表、计费工作。
六、负责对学校公务车辆的购置、调配使用和管理、维护工作,确保用车安全。
七、负责对毕业生离校前的财产检查工作,以及全校师生寒暑假离校车船票的购买工作。
八、负责学校基建申报、监督和验收工作。
九、学校的医疗卫生、计划生育工作和爱卫会的日常工作。
十、负责后勤承包经营服务场所的管理、监督,严格做好学校膳食管理工作,确保学校的饮食卫生安全。
十一、负责学校仓库管理,做好各项材料的审核、入库、验收、领用等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对全校资产、设备的管理,建立健全有关校产设备的帐、卡编写和登记制度。对新增物资、设备要组织专人验收、登记入帐之后才能交付使用。
十三、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专业科是在教务科统筹协调下实施专业教学和管理工作,保证教学质量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对本专业科的建设和发展、各专业的教学质量全面负责,并配合招生办、就业指导中心做好招生宣传和推荐就业工作。
二、根据教务科的教学工作安排,负责本专业科各专业的教学实施,包括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制订、教学过程的组织、教学质量控制、教学成本控制、教学反馈工作,并按时做好工作总结。
三、根据教务科下达的教学任务,负责安排和聘请本专业科教学所需的任课教师,并及时掌握任课教师的教学情况,对不合格的教师及时予以调整。
四、负责建立本科每个教师的业务档案和每学期的教师考核工作。做好常规的教学检查工作,专业科科长负责审批经教研组讨论后的教师授课计划和检查教研组长的教案,教研组长负责检查本组教师的教案,落实教师听课制度。
五、负责本专业科的教学改革、教学研究工作(含新专业的开设,旧专业的完善,教学模式探讨,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教材教法研究等)。
六、负责拟定本专业科发展规划、师资培养计划、实验(实习)室建设规划,经学校批准后负责组织实施。
七、在教务科的统筹安排下,具体组织本科各个专业的技能鉴定培训、考证工作,并采取积极措施,推动职业技能鉴定社会化服务工作。
八、负责开设本专业科第二课堂工作,指导学生选修第二专业,以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一专多能,适应人才市场需求。
九、负责提出本专业科专业教师担任本专业科班级班主任的建议,供学生科选聘班主任时参考;指导本专业科担任班主任的教师做好班主任工作。加强教师队伍的师德教育,从为人师表、严谨治学、爱岗敬业、热爱学生等多方面要求教师言传身教,为学生树立榜样。十、负责专业科教学设备的管理与维护工作,并建立健全物资管理制度,合理调配使用教学资源。
十一、负责本专业科新教师的培训工作,制订本专业科教师进修计划,鼓励教师积极参加业务进修,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十二、建立与任课教师和本专业科所辖班级学生的信息沟通渠道,及时了解和掌握教学情况,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十三、配合教务科做好建立试题库工作,逐步推进教考分离工作。
十四、负责本专业科学生技能训练、外出生产实习和联合办学等的安全教育工作,采取有效措施,严防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十五、完成学校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
7. 职教中心如何实施学历教育与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统筹
一、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大力推进职业技术教育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十一世纪的头20年,是地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实现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实施职业教育振兴行动计划的重要机遇期。进行西部大开发,实施优势资源转换战略,推进新型工业化进程,实施“6122”工程,推进城镇化,解决“三农”问题,进一步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提高产业竞争力,促进就业和再就业,都对提高劳动者素质和加快技能人才培养提出了迫切要求。切实发挥职业技术教育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基础作用,是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紧迫任务。
地区职业技术教育虽然有一定的发展基础,但总体上看仍是地区教育体系中的薄弱环节。一些地方和部门观念陈旧,对发展职业技术教育的重要性缺乏足够认识;各类教育统筹协调发展失衡,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与普通高中教育发展严重失调;各县(市)职业教育机构各自为政,层次不高,资源浪费严重;民办职业培训机构规模小,层次低;职业技术教育投入不足、基础薄弱、办学条件较差,管理体制、办学机制、办学模式、发展规模、教育质量、师资队伍建设等还不能很好地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全社会重视职业技术教育的氛围尚未形成。
大力发展以高、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为重点的职业技术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地区教育发展的战略重点。要按照“相对稳定普通高中教育规模,大力发展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方针,调整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适当控制普通高中发展的节奏和规模,努力扩大中等职业技术教育规模,使其与普通高中教育的比例保持大体相当。各县(市)要按照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思路,挖掘潜力,依托优势,发展职业技术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要动员一切力量,通过资源整合,巩固和加强现有职业技术教育资源,促进职业技术院校办出特色、提高质量,争取在一个大的区域内形成较强的竞争力,吸引周边地区的生源。
各级职业技术院校要树立经营学校的理念,增强市场意识,进一步开拓教育市场和培训市场;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增强服务意识,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树立终生教育的理念,增强开放意识,面向全社会,开放所有教育资源,满足人们的教育需求。
二、以实施“6122”工程为契机,坚持以就业为导向,增强职业技术教育主动服务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职业技术院校(包括职业技术学院、技工学校、职业技术学校,下同)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的发展一定要紧紧围绕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目标,特别要以实施“6122”工程为契机,以培养高技能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为目标,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能力为核心、以就业为导向,面向社会、面向市场办学,努力提高职业技术教育的质量和效益。要进一步理清思路,确定市场定位,制订发展规划,制定工作措施,增强服务意识和市场意识,努力办成市场预测、招生、教育培训、鉴定、职业介绍、推荐就业、跟踪服务等一条龙服务的职业技术教育培训机构,把服务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加快自身发展有机地结合起来。
要紧贴招商引资项目,根据需求设置专业、开发培训项目,推进精品专业、精品课程和精品教材的建设,不断更新教学内容,增强职业技术教育的针对性和适应性。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基本学制根据不同专业逐步实行二年制教育;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基本学制以三年制为主,对操作性较强的专业可以实行二年制。职业技术院校要实行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相结合、全日制与部分时间制相结合、职前教育与职后教育相结合、远程教育培训与面授相结合,努力将学校办成面向社会的、开放的、多功能的教育和培训中心。要根据不同专业、不同教育培训项目和学习者的实际需要,实行灵活的学制和学习方式,积极推行学分制等弹性学习制度,建立“学分银行”,为学生工学交替、分阶段完成学业创造条件。积极推广“订单式”教育模式,推动产教结合、校企合作,推动工业园区建设与职业技术教育协调发展。以职业技能为核心,强化职业能力培养,课程设置要突出实际、实用、实效,按照理论与实践1:1甚至4:6安排教学。专业实训时间,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应不少于半年,中等职业技术教育应为一年以上。
职业技术院校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加强学生思想道德建设,重点要抓好汉语基础教育。深入开展中华传统美德教育、革命传统教育以及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的教育,不断培养学生热爱党、热爱社会主义的情感和民族精神。努力把职业道德培养和职业能力培养紧密结合起来,培养学生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的精神和严谨求实的作风。注重加强德育实践活动,努力提高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强创业教育和职业指导工作,特别要突出就业导向教育,开设职业指导课程,引导学生转变就业观念,同时也要为学生提供就业服务,把提高毕业生就业率作为衡量职业技术院校办学质量和效益的重要指标。
扩大职业技术院校在办学、招生、专业设置、学籍管理、课程开发与安排;教师聘任、教材选用等方面的自主权。贯彻《教育部关于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要统筹管理高中阶段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制定统一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和招生办法。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可以自主决定招生时间、招生数量,实行常年招生,放宽年龄、学历、区域、档案等限制。允许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招收应、往届的初中和高中毕业生及社会上具有同等学历的人员入学。打破地方与兵团招生壁垒,形成统一的招生市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专业设置除特殊专业需行业审批外,原则上由审批改为报备,不拘泥于传统专业“目录”。建立用工信息公布制度和分析预报制度,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定期向社会发布企业中长期用工信息,增强广大家长和学生对职业技术院校及其专业选择的针对性,推动职业技术院校在专业结构调整上的适应性。
三、加强汉语基础教育,普及汉语教学,全面提高少数民族学生的素质和就业能力
教育部门要把普九阶段的汉语教学放到更重要的位置来考虑,把少数民族学生汉语水平作为素质教育的一项重要指标来考核。在学校大力宣传学习汉语的重要性,排除干扰,逐步推行民汉同校,加大双语教师的培养和使用,扩大汉语授课的范围,在校园内设立“汉语兴趣小组”、“汉语角”,创造良好的语言环境。通过举办汉语朗读、书写、对话和演讲等形式多样的活动,提高学习汉语的兴趣,奠定汉语基础,为就业创造有利条件。
职业院校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要在普九阶段汉语教育的基础上,突出专业课程的汉语教学和培训,要结合就业岗位特点和专业要求更加突出实用性。根据少数民族学员的需求,组织力量,编写实用性、针对性强,通俗易懂,见效快的简明教材。从2005年起,职业技术院校的公共基础课、专业课,要全部使用汉语授课。尚未实施汉语授课的职业技术院校,必须选择主干课程进行汉语授课,并逐年扩大汉语授课的范围。
四、加强职业技术教育宣传引导,促进就业观念的转变
各级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在全社会大力营造“重技能、学技能”的良好氛围。通过大张旗鼓的宣传“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正确的教育观、人才观、职业观,在全社会形成只要具有一定的知识和技能,能够进行创造性的劳动,为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做出贡献的,都是党和国家需要的人才的新观念。一是要通过媒体宣传各行各业的技能人才,宣传他们凭技能就业,凭技能致富,凭技能赢得社会尊重的典型事迹。二是组织报告会,进行宣讲。组织专家、行业带头人和职业技术院校的优秀毕业生进行巡回演讲,通过讲述亲身经历,启发和动员全社会关注和参与职业技术教育,转变就业观。三是通过举办职业技能竞赛,选拔和表彰奖励各行业的优秀技能人才。
职业技术院校和各类职业培训机构要善于做好自身的宣传工作,引起社会公众对职业技术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视。要通过举办或承办职业技术教育成果展示,历届毕业生座谈会,毕业生就业洽谈会,学术研讨会,职业技能竞赛,参与地区举办的各类活动等形式,展示职业技术教育培训成果,扩大社会影响力,提升知名度。
五、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
“双师型”教师是指具备良好的师德修养和职业态度,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教育教学能力、技术应用和实际操作能力的持有相应教师专业技术职称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的专业教师。地区现有的职业技术教育和职业培训队伍多数为文化、技术理论课教师,“双师型”教师数量严重不足,技能不高,结构不合理的状况十分突出,难以满足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对高素质、高技能人才培养的客观需求。
采取多种形式,强化在职教师培训。“双师型”师资培训主要以中青年骨干教师为重点,要着眼于更新知识,掌握新技术、新技能,全面提高教师素质的继续教育;要把双师型”师资培训和招商引资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双师型”师资培训要注重实效,可以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一是充分利用上海、河南的师资培训优势资源,组织教师中思想素质好,学识水平高,业务能力强技能等级高的“双师型”教师专业学科带头人,赴发达地区职业院校,并按不同专业,分期、分批、分层次地组织进修、深造。二是组织各类职业技术教育和职业培训机构的骨干教师,进行本专业的理论知识和技能水平考试选拔,送内地、区内的知名企业或工业园区进行为期半年至一年的进修和技能水平的提升培训。三是把内地优秀教师请进来,传帮带,带来先进的技术和先进的理念。四是利用假期组织各级各类职业技术教育和职业培训机构的教师,重点开展以学习了解新知识、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为主题的专题讲座、观摩和参观等活动,扩大视野,提高知识技能水平。五是有计划地安排教师到企业顶岗工作或实习锻炼,提高广大教师特别是中青年教师的专业技能和实践能力。六是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活动,组织观摩教学和新技术、新工艺、先进教学法的讲座,广泛交流教学经验,并采取互教互学、以老带新等方式,积极帮助青年教师提高业务能力。
转变传统用人观念,建立兼职教师队伍。各类职业技术院校和职业培训机构可以从生产、服务和管理第一线引进有丰富实践经验、有一定的教学能力且有相应学历的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做兼职教师。鼓励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到教师进修学校进行师资培训,用半年时间,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扩充“双师型”教师队伍。
根据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建立并完善教师职务聘任制度,可实行低职高聘、高职低聘的定期聘任制,破除论资排辈的观念束缚,对专业学科带头人和中青年“双师型”骨干教师,可实行政策倾斜,“双师型”教师在竞争上岗,考核评优和职称评聘上应优先考虑。
六、强化政府统筹职业技术教育职能,整合和优化职业技术教育资源
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打破行业地域界限,合理布局,统筹规划,整合和优化职业技术教育资源。整合各部门、各行业的职业教育培训资源,集中财力、物力、人力,用以发展壮大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和地区技工学校,打造地区职业技术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的航母。
各县(市)要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发展的实际需要,整合各类职业教育资源,重点办好一所起骨干作用的体现县域经济特色的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或职业技术教育中心,建成集开展各类职业教育为一体的职业教育平台。通过工业化,带动职业技术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的发展。按照新型工业化建设布局,在库车建成石油化工实训基地,在拜城县建成煤化工和煤电、水电实训基地,分别在阿克苏市和沙雅县、阿瓦提县建成棉纺织业实训基地。各县(市)要把上海、河南和对口援助国有重要骨干企业的资源,作为职业技术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的重要合作领域,利用援助资金,加快职业技术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硬件设施建设,建立实训基地。充分发挥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和地区技工学校在地区职业技术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中的龙头作用,尽快建成培养地区高技能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的主阵地,并依托各自优势,合理定位,面向市场开展职业技术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
七、大力加强农村和贫困地区的职业技术教育,为解决“三农”问题提供服务
继续推进农科教结合和“三教统筹”。各县(市)要建立农科教统筹协调机制,积极为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发挥县级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或职业技术教育中心、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的作用,大力组织开展各种农村实用技术培训。深入贯彻《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在农村普通中学和职业技术学校学生中举办分流职业技术教育班的通知》精神,全面推进初、高中分流职业技术教育(简称“2+1”或“3+1”职教分流班),积极探索和适当推行初三分流班,从2006年起,每个乡镇要面向“三农”至少开办l至2个班。各县(市)要建立以学生数和班级数为依据的补助制度,按每生每学期不少于50元,予以补助,主要用于聘用兼职教师补贴和实习费用。
结合农业结构调整、发展特色农业和生产劳动的实际需要,充分利用农村中学、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和农业技术推广等培训机构资源,面向回乡务农的初中、高中毕业生和社会闲散青年,大力开展针对性强、务实有效、通俗易懂的短期农业实用科学技术培训,使广大农村学生和青年掌握一技之长,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生力军。此项工作要与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扶贫开发工作结合起来,在经费等方面予以必要支持。
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村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新党办[2005]10号)精神,依托职业技术院校、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积极开展农村基层干部的学历教育和培训工作,努力实现村村都有大学生的目标。在实施“大学生西部志愿者计划”中,争取国家政策倾斜,鼓励吸引更多大学生来地区职业技术院校支教。
要认真实施国务院办公厅批转的《农业部等六部门2003~2010年全国农民工培训规划》、“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和国务院批转的《2003-2007年教育振兴行动计划》提出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计划”,努力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进一步扩大职业院校面向农村的招生规模,充分发挥城市对农村带动和辐射作用,特别是要积极争取上海、河南对地区职业技术院校在教师培养、实训基地建设和招生就业等方面的对口支援和帮扶支持,做好合作办学、联合招生工作,并积极协调、引导地区学生到内地就业。要加大在岗农民工的培训力度,支持和鼓励行业企业建立多种形式的农民工学校,同时充分利用社区内各种教育资源,开展面向农民工的教育培训。使用农民工的单位负有培训本单位所用农民工的责任,所需经费从职工教育培训经费中列支。各级政府要对在相关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做出突出贡献的职业技术院校、职业技术培训机构和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及人员给予表彰奖励。
八、大力发展民办职业培训,促进多元办学格局的形成
各级政府要在发展职业技术教育中继续发挥主导作用,努力办好公办职业技术院校。行业企业要继续办好职业技术学校和培训机构,鼓励行业企业与职业技术学校实行合作办学,建立行业职业技术教育咨询、协调机制。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特别是大中型企业、民营企业单独举办职业技术学校,进行所需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和培训。对于民办培训机构,要在土地使用、教师待遇等方面给予与政府举办的学校相同的政策,并予以相关政策的优惠,纳入地方职业技术教育事业的管理范围。
要把发展民办职业技术教育作为扩大职业技术教育资源的一个重要增长点,纳入本地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对于社会力量办学,首先是鼓励支持,其次才是管理和监督,可以先发展后规范、边发展边规范,对于就业率高、教学质量好的民办职业技术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要给与表彰奖励和资金支持。发挥民办教育结合市场紧密、机制灵活、适应性强、就业率高的特点和优势,促进职业教育观念、体制和机制的创新。要按照《民办教育促进法》的有关规定,在政策上放手、招生上放开、机制上放活,把社会力量办学的重点引向中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形成公办、民办学校共同发展的新格局。对民办职业技术学校应当按照公益事业用地及建设的有关规定给予优惠,加大信贷力度,切实保护民办职业技术学校教职工和学生的合法权益。要在学校评估、实训基地建设等方面与公办职业技术学校一视同仁。
要深化公办职业技术院校体制改革创新,鼓励公办职业技术院校大胆引进竞争机制,推动公办职业技术院校重组和整合,探索与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职业技术学校及个人合作方式,实行多元投资并举的办学体制。对改制的公办职业技术学校,国家原有的资金拨付方式在一定时间内不变,保留教师原有身份。
九、加强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完善就业准入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大力推行劳动预备制度,严格执行就业准入制度。用人单位招收、录用职工,属于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控制的职业(工种),必须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属于一般职业(工种),必须从取得相应的职业技术学校毕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优先录用。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也必须接受职业技术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将就业与职业资格证书结合起来,规范用工行为。实行就业准入控制的职业(工种),凡未持有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一律不得介绍就业岗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联合教育、人事、工商等有关部门组成领导机构,共同实施劳动执法监察。对违反规定,随意招收未经职业技术教育或职业技能培训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人员就业的,要依据《劳动法》责令纠正并给予处罚。
要充分发挥职业技术院校在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中的作用,积极推进职业技术院校学生职业资格认证工作。对就业率高、教学质量和条件好的职业技术院校,在依据国家职业标准设置专业、组织教学的基础上,积极推行职业技术院校职业资格“课程认证”工作。职业技术院校的主体专业,经报请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教育部门认定,其毕业生参加理论和技能操作考核合格并取得职业技术院校学历证书者,可视同职业技能鉴定合格,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劳动和社会保障与教育部门要按照教职成[2004]12号文件的要求,抓紧组织对职业技术院校主体专业的认定工作。在符合条件的职业技术院校,要新建立一批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允许具备条件的职业技术院校实行“一校双牌”。将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挂钩,争取到2008年使地区职业技术院校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今后,凡职业技术院校的学生,必须经考核鉴定取得学历(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毕业。
大力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工作,服务职业技术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要加快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建设,各县(市)根据职业技术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的特点,建立一所职业技能鉴定所(站),对于暂时不具备建所(站)条件的,可以建立鉴定点,便于开展工作。在企业逐步开展职业资格初次认定工作。要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发挥企业用人自主权,让企业成为初次认定工作的主体。把开展初次认定工作同推动企业开展培训结合起来,建立和完善学习技能激励机制,提高企业技术工人的持证率,创建学习型企业。大力开展社会化鉴定,提高个体、私营经济从业人员的技能水平。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增加全国统一鉴定考试的职业(工种)和人数,满足社会对新知识、新职业(工种)的需求。开展单项职业能力考核工作,组织开展实用职业技能考核,核发单项职业能力证书,解决农村转移就业人员和下岗失业人员职业技能比较单一,短期内难以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通过劳动力市场实现就业存在一定困难的问题。进一步开发和挖掘少数民族特色技能,为促进少数民族就业提供公共职业能力认证服务。各鉴定机构要增强服务意识,采取各项措施,主动服务,满足劳动者学习和提高技能的需求。
十、推进就业服务“新三化”,搭建信息交流平台,促进职业技术教育培训和就业的紧密结合
根据就业服务“新三化”即就业服务体系制度化、专业化、社会化的要求,以人本服务为核心,以促进就业为目的,完善就业服务体系,提升就业服务水平,强化就业服务网络建设,全面建立公共就业服务制度。结合“新三化”建设,加快地区社会保险和就业信息网络建设,争取在2007年底前,基本实现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化和就业服务地、县、街道、社区信息化。按照“数据向上集中、服务向下延伸”的指导思想,建立统一的劳动保障政策公布、用工信息发布、招生信息、求职登记、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招聘洽谈、培训申请、鉴定申请、档案托管、劳动保障事务代理等各项人本服务。并实现地区社会保险和就业信息网络与地区政府网站链接,资源共享。通过信息化网络平台把职业教育培训机构、企业、求职者、求学者紧密联系起来,把培训和就业联系起来,解决了职业教育培训与市场、就业脱节的问题。社会保险和就业信息网络信息的收集和核实由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保证数据真实性,避免虚假广告等问题的出现,保护求职、求学者的合法权益。
十一、大力开展企业职工培训,建立技能人才培养激励机制
现代企业的发展,必须要有高素质的企业职工来保证。职工素质的高低,决定着地区产业结构调整的水平,决定着企业的生产经营质量和效益,也决定着职工自身收入的多少。推进地区新型工业化进程,需要一大批技能操作型、技术应用型人才和高素质的产业工人队伍。
发挥企业在职业培训中的主体地位,切实抓好对技能人才的培养培训。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2.5%足额提取教育
8. 第二题,《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对我国新时期的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提出了哪些新的任务
《关于幼儿教育来改革与发展的指源导意见》对我国新时期的学前教育事业发展提出了形成多层次的供给体系,满足多层次社会需要、建立社区学前教育服务网络、拓展学前教育功能、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新任务。
明确新时期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目标和任务,进一步完善幼儿教育管理体制和机制,切实履行政府职责,加强管理,保证幼儿教育事业健康发展,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幼儿教育质量,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加强领导,切实履行政府职峡,保证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顺利进行。
(8)统筹教育教学扩展阅读:
《意见》强调要建立和完善政府领导统筹、教育部门主管、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社区内各类幼儿园好家长共同参与的幼儿教育管理体制。
健全、提高幼儿教育质量的各项机制,建立促进教师专业水平不断提高的机园管理和监督的机制,幼儿园和其他教学常规管理。
9. 浙江省教育厅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教育法律、法规,促进教育系统法制建设。
(二)制定全省教育发展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各级各类学校设置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高等学校党的思想建设、领导班子建设和思想政治宣传工作,配合省委统战部做好高校统战工作,负责、指导教育系统稳定工作。
(四)负责推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组织实施中等及以下教育发展水平、质量和结构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制定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审定基础教育省编教材,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五)统筹指导全省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参与审核高等学校设置、更名、撤销与调整;归口管理全省学历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高等学校招生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高等学校专业设置和高等教育评估。
(六)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方针政策并监督使用情况;负责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七)指导全省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和国防教育工作。
(八)负责全省教师工作,组织落实教师资格制度,组织、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培训工作;参与拟订学校编制、工资等人事制度改革政策;组织、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聘工作。
(九)负责、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参与拟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普通高等学校开展大学生就业创业工作。
(十)负责全省教育科学研究工作,指导高等学校高新技术的研究、应用和推广;指导高等学校省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和科技创新平台等发展建设。
(十一)负责全省教育系统(含民办学校)的安全监管职责,组织或配合查处学校安全管理方面的失职或违法行为。
(十二)统筹管理全省教育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选派出国留学人员和来华教学、留学人员工作;开展与港澳台的教育交流合作;负责汉语言国际推广和国际教育展览审批工作。
(十三)负责管理全省语言文字工作;制定语言文字有关管理政策,协调、监督和检查全省语言文字的规范应用工作;指导普通话和规范汉字的培训、测试。
(十四)负责实施国家的学位制度,统筹规划全省学位工作;承担省学位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五)指导厅主管的社会团体、教育基金会工作。
(十六)指导全省校办产业、学校后勤管理和服务工作。
(十七)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