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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计划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0-12-25 01:46:25

㈠ 实践教学管理制度具体有哪些细则

为更加深入贯彻以能力为本位的现代职业教育思想,高度重视学生实践技能和综合职业能力的培养,规范实践教学行为,强化实践教学管理,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实验教学

实验教学与理论教学密切联系,加强实验教学管理,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对学生加深所学理论知识的理解,掌握实验操作技能,开发学生智力,提高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有重要意义。

(1)凡教学计划规定的、实验占重要地位的课程都要单独进行实验考核。考核时间按当学期教学进程规定,一般为半周。实验指导人员提前一周将考试题交由教务科印制,并认真组织复习和考核。实验考核成绩分为优、良、中、及格、不及格单独记入学生成绩册。实验考核不及格者,作为一门课程按有关规定进行补考。

(2)凡课程教学大纲规定的实验,教务科要组织有关教研组根据课程大纲的要求选用或编写实验讲义或指导书,制订实验考核方案。

(3)实验结束时,任课教师和实验指导人员一起检查各小组实验结果、实验记录以及设备完好和清洁卫生情况。

(4)实验指导人员要认真批改实验报告,评定实验成绩。

教学实习与生产实习

教学实习(含专业周)是根据教学计划和大纲规定的要求和课题,对学生进行基本技能训练的实践性教学环节,一般在校内实习基地完成。

生产实习是一种综合性实习,要求学生运用所学的专业理论知识、基本技能,分析和解决生产及管理工作的各种实际问题。并通过生产实践获得一定的专业操作技能和管理知识,形成初步的职业综合能力。

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对实习的具体要求如下:

(1)教务科提前一学期负责组织有关教研组根据教学计划选用或编写实习大纲和指导书。凡编写的实习大纲或指导书需按照有关程序报批,经审批的大纲和指导书才能投入使用。

(2)凡教学计划规定的实习项目、内容及时间,都必须严格按照教学计划和实习大纲的要求进行。

(3)教务科应督促有关教研组在每学期开学前(校内实习)或实习前三周(校外实习)制定实习计划。其内容包括:实习目的,任务,地点,时间安排,主要内容,实习的组织与轮换,指导教师的分工与安排,对学生的具体要求(作息时间、劳动纪律、安全生产、实习笔(日)记、实习报告等),实习考核办法和评分标准等。

(4)实习结束时,指导教师应指导学生按照统一格式和要求写出实习报告。

(5)实习结束后一周内,实训指导教师应写出实训总结连同学生实训成绩报告表、成绩分析表交至各教务科备查、存档。

课程设计

课程设计(含制图测绘,下同)都是结合课程教学安排的一种实践性教学环节,是培养学生学会运用工具书及有关参考材料,综合本门课程的知识,独立完成的一种实践教学形式,具体要求如下:

(1)课程设计必须有与教学计划配套的大纲、指导书和考核目标。大纲和指导书由教务科组织有关教师选用或编写。凡编写的大纲和指导书均须按有关程序报批后方可投入使用。

(2)课程设计指导教师要全课时跟班指导,认真审阅学生拟订出的设计方案和设计步骤,要启发学生独立思考,指导学生使用手册和工具书等技术材料,并随时掌握设计进度。

设计结束时,指导教师要写出课程设计总结,连同学生成绩分析表、报告表以及课程设计说明书一并交至教务科备查、存档。

㈡ 怎么制定物资管理制度

物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做好物资管理工作,结合公司生产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物资管理必须遵循统一计划、统一订购、统一调度、统一管理的原则。
第三条 物资管理由供应部负责,采购物资的资金由财务部统一管理。
第二章 计划管理
第四条 物资供应计划编制的原则是:以市场为导向,定货合同为依据,充分考虑到资金、生产能力、配套条件、操作技术等因素,综合平衡,以保证生产需要,不造成积压为原则。
第五条 编制计划的方法:
(一)各部门根据公司下达的生产、技改、基建、维修等计划,如期上报,构成固定资产的,办理固定资产申报手续。
(二)全公司物资采购计划,由供应部根据库存和结转订货资源情况汇总平衡,报公司主管领导。计划中心须有编制说明、需用资金汇总表。
(三)个别临时急需物资,可根据需要编报临时申请计划。
第六条 市场采购物资,由供应部进行市场采购。
第七条 凡产品用料,必须在合同中明确规定出厂日期及有效期限,注明必须随产品带合格证或质量证明文件。
第八条 函订的合同,须多打印一份留供应部备查。
第九条 订货合同需一式三份,一份交供应部,一份交财务部,原件存档。
第十条 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的特殊、急需物资,可先由供应部联系办理,其他手续由用料单位补办。
第十一条 委托加工物资,必须签订外协合同。在签订合同前,做好质量与价格调查,保证质量合格、价格合理、诚信可靠,并采取验货付款的方法。
第十二条 物资的分配
(一)供应部根据计划进行分配,及时开具调拨单,通知需求单位领料。
(二)包装物有押金的要随货入库,办理调拨手续时,在入库单上注明押金期限和金额。
(三)凡计划外调拨,对外支援物资,必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特殊急需情况下,可先开调拨单发料,审批手续后补。
(四)贵重物资、有毒、易爆品应由供应部部长使用单位主管、公司主管领导审签后,方可开调拨单发料。
(五)五金工具实行交废领新和丢失赔偿制度。
第十三条 物资储备定额和资金定额的制定
(一)主产品、科研和技改、生产辅料、维修等项目所需物资,应制定物资消耗定额,基建用料应制定施工物资消耗定额。
(二)消耗定额由技术部提供,经供应部部长审核,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三)供应部应根据定额编制物资储备计划,调拨分配,组织限额领
料和物资核销工作。
(四)超消耗定额用料时,要分析原因,经技术部审核后才能发放。
(五)每年对消耗定额应全面检查,验证并修订一次,保持合理、可行。
第三章 合同管理
第十四条 签订合同前,合同承办人员必须落实清楚所订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技术要求、数量及材质等,并负责市场调查,货比三家,就产品价格、技术生产能力、经营诚信度、产品质量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论证,提出初步意见,向供应部部长汇报。
第十五条 根据初步意见,由承办人员负责合同的起草工作,由供应部部长和承办人员一起与供方洽谈,谈判签订的合同向有关部门及公司主管领导汇报。
第十六条 签订的正式合同,自留三份,承办人员、供应部和财务部分别留存。
第十七条 承办人员负责产品催交,支付货款,并及时将合同的履行情况向部门领导汇报。
第十八条 任何人员在签订合同过程中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收受回扣。
第四章 采购管理
第十九条 采购物资严格遵照计划执行。了解、掌握所购物资的用途、
性能及特点。在保证质量、交货时间和价格合理的情况下,应就近就地组织进货。
第二十条 采购人员必须对所购物资的质量负责。
第二十一条 掌握市场行情,大宗物资采购要执行审价制度,确保优质优价。
第五章 物资管理
第二十二条 物资合算的基本任务
(一)反映和监督物资订货、采购计划及采购资金计划的执行情况,正确计算物资的采购成本,既保证生产需要,又降低物资采购成本。
(二)反映和监督物资资金动态和物资保管使用情况,按时清仓查库,做到账、物、卡相符。
(三)参加物资储备定额的制定,并反映和监督其执行情况,防止物资超储、积压或储备不足,加速奖金周转。
(四)正确反映物资的实际成本与计划价格的差异,提高产品成本计算的正确性。
第二十三条 物资的计价,采用计划价格。计划单价确定以后不作变动。
第二十四条 制定计划单价的原则是:以实际价格(发票价格)为依据并将该物资应承担的各种运杂费、包装费、管理费、各种税金、浮动价等全部费用一并计算在进货成本中。
第二十五条 物资采购资金的管理。
(一)根据公司任务情况,由技术部下达用料计划,按每个项程计划进行编制。
(二)供应部根据用料计划,按物资类别及临时计划进行编制。计划中必须有编制计划说明、需用资金汇总表。物质(订货)采购计划、资金计划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供应部落实采购资金指标。
(三)为保证物资的正常供应和明确供需双方的经济责任,应当与订货单位签订订货合同(从市场直接采购的物资除外)。
(四)财务部审核采购凭证,把好资金核算关。
1、采购人员收到托收承付结算凭证或供方的发票后,严格审查核对,填制入库单,经供应部及国内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及时到财务部办理结算手续。
2、采购人员如果发现发票内容与合同不符或货款有误等情况,应在承付期三天内填写拒付理由书,送交财务部,由财务部向银行办理拒付手续。采购人员应及时与供方联系解决。
3、外购物资验收入库时,如果发现短缺或损毁要认真查明原因和责任,分别不同情况予以处理。
第二十六条 库存物资资金的管理
(一)材料帐的设置和要求:
1、仓库设材料明细账,反映和监督每种物资的收发和结存动态。由库管员负责登记收发结存的数量和金额,并定期汇总登记。
2、财务部按照物资类别设置材料明细分类账,反映和监督各类物资资金的增减和结存。
3、材料明细账要经常检查核对,凡属划价或计算而造成的差错,财务部核实后负责纠正。凡属数量的盈亏,不可在差价内调整。库管员不可自
己调整价差。库管员在算账、结账、报账工作中所遇到的问题,财务部负责协助解决。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供应部负责解释。
以上仅供参考!

㈢ 教育局是否有权开除老师

教育局可以开除老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

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 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3)教学计划管理制度扩展阅读:

教师应当履行的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三、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五、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

六、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㈣ 职业学校学生规章制度

职业学校管理规章制度参考
一、总则
1、为了进一步促进高职高专院校教学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提高教学管理水平、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保证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特制订本要点。
2、高职高专院校的根本任务是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适应生产、建设、管理和服务第一线需要的,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教学工作是学校经常性的中心工作,教学管理在学校管理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
3、高职高专院校教学管理的基本任务是:研究高等技术应用性人才的培养规律和教学管理规律,改进教学管理工作,提高教学管理水平;调动教师和学生教与学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研究并组织实施教学改革和教学基本建设;研究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教学运行机制,形成特色,提高教学质量。
4、高职高专院校教学管理的基本内容一般包括:教学计划管理,教学运行管理,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教师队伍管理,实验室、实训基地和教材等教学基本建设管理。
5、本要点供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以及举办高等职业教育的各类教育机构(不含自学考试)参照实施。
二、教学管理组织系统
6、健全教学工作的领导体制。院(校)长全面负责学校的教学工作。分管教学的副院(校)长协助院(校)长主持教学日常工作。学校有关教学及其管理的指导思想、长远规划、重大改革举措、重要政策措施等,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由院(校)务会议或院(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要建立健全教学工作会议制度和各级领导定期听课、学习、调研的制度,提高决策和管理水平。
7、建立教学工作委员会。教学工作委员会由直接从事教学工作、有丰富教学经验的教师和熟悉教学工作、有经验的教学管理人员组成,在院(校)长领导下,研究和决定学校教学管理工作中的一些重大问题。
8、建立院(校)、系两级教学管理机构。
(1)学校要充分发挥教学管理部门和学生管理部门在整个教学管理系统中的职能作用,明确其职责范围,建立协调的工作关系。
教务处是学校教学管理的主要职能部门,应健全机构,配备得力人员,以保证教学工作的稳定、有序运行,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
(2)系级组织是学校教学管理机构的基本单位。系主任全面负责系教学管理工作,系可根据情况设教学秘书或教务员,处理日常教学行政的具体工作。
9、教研室是按专业或课程设置的教学基层组织,其主要任务是按教学计划规定实施教学工作,开展教学研究、科技工作,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学术水平。是否设置教研室由学校自主确定。不设教研室的,其教学工作可由系或其它组织形式实施。
10、加强教学管理队伍建设。要根据不同岗位的需要,建立一支专兼结合、素质较高、相对稳定的教学管理队伍。要加强管理人员的业务和管理理论培训,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国内外教学管理人员的交流、考察活动,适应教学管理科学化、现代化的需要。
三、教学计划管理
11、教学计划是人才培养目标、基本规格以及培养过程和方式的总体设计,是学校保证教学质量的基本教学文件,是组织教学过程、安排教学任务、确定教学编制的基本依据。教学计划要在国家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下,由学校自主制订。教学计划既要符合高等技术应用性人才的培养规格,具有相对稳定性,又要根据经济、科技、文化和社会发展的新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和修订。为突出教学计划的针对性,可聘请一些在本专业长期工作的企业人员、学校教师和管理干部一起组成专业指导委员会,共同制订,并参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教学计划一经确定,必须认真组织实施。
12、确定专业培养目标是制订教学计划的前提条件。必须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和“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指导思想,依据国家、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社会用人部门对人才的要求,结合学校的实际,确定人才培养目标和学生知识、能力、素质结构。专业目标的确定应努力体现学校和专业特色。
13、制定教学计划的基本原则:主动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需要;坚持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突出针对性和应用性;加强实践能力的培养;贯彻产学结合思想;从实际出发,办出特色原则。
14、教学计划的内容一般包括:
(1) 专业的具体培养目标;
(2) 人才培养规格要求和知识、能力、素质结构;
(3) 修业年限;
(4) 课程设置及时间分配;
(5) 教学进程总体安排;
(6)必要的说明。
15、制订教学计划的一般程序是:学习理解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广泛开展社会人才市场需求调查;组织校内和社会用人单位专家论证培养目标,基本规格,知识、能力和素质结构;教务处提出本校制定教学计划的实施意见和要求。由系主持制订教学计划方案。经学校教学工作(学术)委员会审议,主管校长审核签字后下发执行。
16、教学计划的实施
(1)教务处编制分学期的教学进程计划,对各教学环节提出总体协调意见,安排每学期课程及其他教学环节的教学任务、教室和其他教学场所,确定考核方式;
(2)系根据教务处的总体安排,落实任课教师、编制各教学环节的教学实施计划;
(3)教学计划确定的课程、教学环节、学时、授课时间、考核方式、任课教师等均不得随意改动,执行过程中需要调整的,应严格按照审批程序执行。
(4)教学计划的实施是学校教学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完成教学任务、稳定教学秩序、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前提条件。教务处要充分发挥学校教学管理中枢的职能作用,新学期的课程表应在上一学期结束前确定,经主管院(校)长审批后通知到各相关部门和教师,开学前一周,要检查教学准备情况。
四、教学运行管理
17、教学运行管理是学校组织实施教学计划最核心最重要的管理。整个教学运行管理,要抓住两个重点:一是课堂教学(包括实习、实验教学)的管理,要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贯彻教学相长的原则;二是以教学管理职能部门为主体的教学行政管理,应制订教学工作制度的规程,对课堂教学、实验教学、实习教学、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教学环节提出要求,并认真组织实施。
18、制定课程教学大纲。教学大纲是落实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最基本的教学文件,学校要重视教学大纲的制订工作。
制订教学大纲的基本原则是:
(1)教学大纲要准确地贯彻教学计划所体现的教育思想和培养目标,各门课程的教学大纲都要服从课程结构与教学计划的整体要求,相同课程在不同专业的教学计划中要按各自课程结构的要求有所区别;
(2)随着各校专业设置的不断调整以及专业特色的不断强化,课程开发的任务较重。新开发的课程,原则上要先制订教学大纲,而后编写讲义或确定教材;
(3)教学大纲要体现改革精神,不能服从于某本教材或某一时期的特定体例;
(4)教学大纲的内容应包括本课程的教育目标、教学内容和基本要求、实践性教学环节要求、学生学习要求以及必要说明等部分;
(5)教学大纲由系组织有关教师依据上述原则编写,经系校有关领导认定批准施行。每门课程均应有教学大纲,每位教师在教学过程中都必须严格执行教学大纲的要求。
19、课堂教学的组织管理。课堂教学是教学的基本形式,课堂教学的组织与管理是教学管理工作最基本的管理活动。
(1)认真选聘有相应学术水平、有责任心、有教学经验的教师任课,非师范院校毕业的教师要补好教育基本理论课,教师开设新课程要有严格的岗前培训制度,并要求课前试讲;
(2)组织任课教师认真研究和讨论教学大纲,组织编写或选用与大纲相适应的教材或教学参考资料,依据大纲编写学期授课计划、教学进程表和教案;
(3)有组织地进行教学方法研究,对积极钻研并创造新的教学方法,在培养学生良好学风、提高自学能力和创新能力方面作出贡献的教师,要给予奖励;
(4)积极推广计算机辅助教学、多媒体教学技术、虚拟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扩大课堂教学的信息量,提高课堂效率。
20、实践性教学环节的组织管理。实践性教学内容要严格依据专业教学计划及教学大纲中对实践环节的要求进行教学。各院校要特别重视实践教学内容的改革,增开综合性、设计性、应用性强的实验项目,加强现场模拟教学的组织和设计,训练学生基本技能和应用能力,规范实践教学考核办法,保证实践教学质量。社会实践的组织和安排,要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在满足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允许学生自行选择。毕业设计(论文)要尽可能结合实际任务进行,要立足于提高学生的技术应用能力。
21、凡教学计划规定开设的课程都要对学生进行考核。积极改革考核的内容和方法,着重检查学生掌握所学课程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情况和实际应用能力。鼓励采用试题库或试卷库命题,实行教、考分离。要制定严格的考试制度,严肃考场纪律,精心安排考务工作。对考试作弊者,要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试卷评阅要认真、公正、客观。教务处要组织对试卷的复核及抽检工作。
22、学校应重视对学生课外学习活动的安排与管理,课外作业的份量要适当,安排辅导答疑要适当。安排非教学活动不得占用教学活动时间。
23、日常教学管理。学校要依据各专业教学计划制定学期的运行表、课表、考表,保证全校教学秩序稳定。对这三项重要表格文件的执行情况要有管理制度和检查办法,执行结果要记录在案。在实施过程中,要经常了解教学信息,严格控制对教学进度及课表变更的审批,及时处理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或事故。
24、学籍管理。学籍管理的基本内容包括对学生的入学资格、在校学习情况及学籍变动、毕业资格的检查、考核与管理。学校应依据上级有关规定,制订本校的学籍管理办法,并建立学籍档案。
25、学生注册制度的改革与管理。学生注册是学籍管理最基本的手段之一,要维护学校注册制度的严肃性,建立严格的学期注册制度。在注册制度的基础上,探索学年制、学分制的改革。
26、教学资源管理。要搞好教室、实验室、实训基地等教学设施的合理配置与规划建设,充分加以利用,保证教学需要,提高资源的使用效益。注意根据需要与可能,改进教室的功能,建设必要的多功能教室。
27、教学档案管理。各级教学管理部门都要建立教学档案,教学档案的范围包括:
(1) 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及学校下达的政策性、指导性文件及有关规定;
(2) 教学基本建设的各种规划和计划;
(3)自编教材、教学参考资料、实验指导书、习题集、试题库(试卷库)、试卷分析以及各种声像资料等;
(4)学期教学工作计划、教学工作进程表、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学期授课计划、课程教学总结、实习总结等;
(5)课程设计任务书、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优秀毕业设计(论文);
(6)学生学业成绩、学籍变动情况、学生座谈会记录整理分析、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毕业资格审核等材料;
(7)教学改革进展情况、教学研究计划、总结,典型经验材料和教学研究刊物;
(8)教师业务档案、各种奖励及成果;
(9)教师评教材料、督导组(室)活动材料、教学工作会议纪要等;
(10)其他有必要立档的教学文件和资料。
教学档案实行分级管理,编目造册。建立教学档案查阅制度,充分发挥教学档案的作用。教学档案管理,应充分使用现代化管理手段。
28、要充分发挥系和教研室在教学运行过程的管理职能。教研室应按学期初制订的“教研室工作计划”,组织集体备课、公开教学、政治与业务学习和教学研究活动,定期组织检查和测评教师的教学进程和教学状况。
系要定期召开教研室主任会议和任课教师会议,及时掌握教学过程状况,总结和交流教学工作和教学管理工作的经验,及时研究解决教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29、教务处应协助主管教学的校领导定期和不定期地召开系(部)主任教学工作例会或专题工作研究会,了解、协调和处理教学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五、教学质量管理与教学评估
30、保证和提高教学质量是教学管理的最终目的。必须牢固树立质量意识和全面的质量观,坚持严格的质量标准。要从影响学校教学质量的内外部各主要因素(教师、学生、管理、政策、体制等)入手,严格把好质量关,建立科学合理的教学评估督导体系,形成分析、评价、反馈制度,营造良好的教学环境,达到最佳教学效果。
31.认真抓好教学全过程的管理
(1) 把好招生质量关,做好招生宣传、招生录取、新生入学后的复审工作;
(2)抓好教学计划实施过程的质量管理,要精心设计整体优化的教学计划,精心组织计划的实施工作;
(3)把好教学过程各个环节的质量关;
(4)注重教学辅助过程的质量管理;
(5)实行科学化的考试管理,建立科学的考试工作程序和制度,严格考试过程管理,进行必要的试题、试卷和成绩分析,认真进行考试与课程教学工作总结;
(6)实行毕业生质量的跟踪调查制度。
32、建立教学质量检查考核制度,并制订科学的、可操作的教师教学质量评估指标体系。全校的教学质量检查,学校可根据情况每学年或每学期进行一次,由教务处组织实施。
33、实行教学工作督导制。选择一批热爱教育事业、教育思想先进、有丰富教学经验、工作认真负责的老教师(包括退休教师)和有专业管理经验的管理人员组成教学工作督导组织,进行经常性的教学工作督导,及时提供质量信息。
34、建立听课制度。学校主管教学的领导及教务处长、系主任、主管教学的副系主任、教研室主任都应定期深入课堂听课(包括实验、实习课),全面了解教师教课与学生学习的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教研室应组织教师之间相互听课。
35、组织开展教学评估工作。教学评估是调控教学工作的重要手段,学校教学评估工作应经常化、制度化。教学工作评估一般包括校、系总体教学工作评估;专业、课程和各项教学基本建设评估;教师教学质量和学生学习质量评估等。开展教学评估工作要与日常教学管理与建设相结合,以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为重点,建立起科学的评估指标体系,坚持“以评促建,重在建设”的原则,不搞形式主义。
36、教学评估工作要和学校内部的激励机制与约束机制相结合。教学评估的结果与教师职务的评聘和报酬挂钩。对在教学上取得优秀成绩者要给予奖励,对教学责任事故,要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并按章处理事故责任者。
37、建立教学信息的采集和统计制度。对新生入学基本情况、学生学习和考试情况、毕业生质量及就业情况等主要教学信息应定期采集并进行统计分析,以不断改进学校的教学工作。
六、师资队伍管理
38、师资队伍建设是学校最基本的教学建设,建立一支人员精干、素质优良、结构合理、专兼结合、特色鲜明、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是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形成办学特色的关键。学校要有教师队伍建设的规划,层层落实。要注意培养专业带头人、学术带头人和骨干教师,重点抓好中青年骨干教师的培养和提高,并且要发挥老教师的传、帮、带作用,不断培养优秀的青年教师充实到教学第一线。要通过教学实践、专业实践(包括科技工作)和业务(包括教育科学知识)进修,大力培养并尽快形成一批既有较高学术水平、教学水平,又有较强实际工作能力的“双师型”专职教师作为中坚力量,也可从社会上聘用既有丰富实践工作经验又有较高学术水平的高级技术与管理人员作为兼职教师。
39、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各校自身的教学工作总量和师生总体比例要求,确定学校的教师编制,制定教师工作量管理办法。教师工作量完成情况与教学质量的优劣应作为教师聘任、晋职和提级的依据。
40、学校要明确各级教师的教学工作规范和教学岗位职责分工。实行聘任制,建立教学岗位责任制,实行目标管理。对教师的政治表现、业务水平和工作成绩定期进行考核,一般每年度(学年)考核一次,考核情况载入教师业务档案。
41、大力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特别要加强师德建设。新教师要进行岗前培训。有计划地组织教师参加工程设计和社会实践,鼓励从事工程和职业教育的教师取得相应的职业证书或技术等级证书,培养具有“双师资格”的新型教师。学校应十分重视实验技术人员和实习指导人员的选配和培训。
42、学校应制订各种激励教师工作积极性的政策和措施,设立教师奖励基金,重点向教学第一线的教师倾斜。对于工作不负责任,教学态度不认真,不能为人师表,教学效果差的教师,应调离教学岗位。
七、教学基本建设管理
43、专业设置与调整。根据社会的有效需求设置专业,要善于发现和预测新的社会需求,针对职业岗位或岗位群,设置新的专业。注意优化专业结构,保证基本办学条件,充分发挥学校自身的优势,努力形成自己的特色专业。
44、实训基地建设。建设校内系列实训基地是培养高等技术应用性人才的必备条件。学校要依据所设专业的实际需要,全面规划,逐步实施。实训基地建设要突破只限于感性认识和动作技能训练的旧模式,建立有利于培养技术应用能力和综合应用所学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新模式。尽可能与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相一致,形成真实或仿真的职业环境。注意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共享,防止各专业自成体系。地处一个城市的同类学校也可共建实训基地,还可开展职业培训的有偿服务。
45、重视校外实训基地建设。按照互惠互利原则,尽可能争取和专业有关的企事业单位合作,使学生在实际的职业环境中顶岗实习。
46、做好实训基地的实训管理。实训管理包括:技术管理、设备管理、经费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和各项管理制度建设,要努力提高设备利用率和完好率,提高投资效益。
47、教材建设。教材建设和使用要有合理的规划和完善的制度。基础理论课教材的选用既要注意教材内容的先进性,又要保持教材的相对稳定性,鼓励选用通用教材和国家优秀教材,特色课程或专业课程可依据教学大纲组织自编教材或讲义。教材的类型包括文字教材、实物教材和声像视听教材等,特别要鼓励教师使用声像视听教材。
48、学风建设和职业道德建设。要通过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和环境建设,抓好教师严谨的治学作风和为人师表以及学生的学习目的、学习态度、学习纪律等方面的学习作风建设,形成良好的学风。结合高职高专院校培养的特点,鼓励学生学习职业技能及相关知识,并取得相应的职业证书,注意学生的创业精神。要特别重视考风考纪的教育,杜绝考试作弊行为。把学校的德育工作和对学生职业道德的教育相结合,加强学生职业道德的培养。超级秘书网
49、教学管理制度建设。按照教育部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建立和健全各种制度,制定完备的教学基本文件,在教学管理制度的规范化上下功夫。
八、教学管理与教育理论研究
50、教育教学管理是一门科学。学校的教学管理必须以正确的教育理论为指导,必须以教学管理研究和教育理论研究为基础。开展教学管理研究与教育理论研究,是所有教学管理人员、教育研究人员和教师的共同任务。学校要把教学管理作为教育科研工作的重要内容,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教学管理的一些重点课题进行立项研究。
51、加强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之间教学管理的横向联系与交流,合作开展教学管理课题的理论研究和工作研究,共同提高教学管理水平。
九、非全日制及函授、广播电视教育的教学管理
52、上述要求同样适用于非全日制及函授、广播电视教育的教学管理。

㈤ 乡村幼儿园管理制度

乡镇中心幼儿园基本标准(试行) 一、设置与规模 1.幼儿园应设置在日光充足,周围空气、水源、噪音等环境条件符合环保规定的安全区域内。园舍为独立建筑物,交通便利,环境净化、绿化、美化。 2.幼儿园的园舍建设应当符合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和幼儿园建筑面积定额标准。有布局合理、与保育、教育要求相适应的各种用房。 活动室:活动室、寝室分设的,使用面积不小于54平方米。活动室、寝室共用的,使用面积不小于90平方米。并配有符合卫生要求的饮水、防暑降温等设备。 卫生间:每班使用面积不小于15平方米,须内设流水洗手设施。 音体活动室:使用面积不小于120平方米,用于开展音乐、舞蹈、体育活动和大型游戏、集会、放映幻灯、电影和观摩教育等活动。 厨房:应有主副食加工间、配餐间、主副食库和烧火间。使用面积不小于54平方米,主副食库不小于15平方米,烧火间不小于8平方米。并配有必要的食品储存、加工、餐具消毒设备, 晨检、接待室:单独设置,使用面积不小于18平方米,用于医务人员每天早晨对入园幼儿进行健康检查及家长与教师会见。 值班室:单独设置,使用面积不小于12平方米,用于教师值班住宿,可兼作教工单身宿舍。 3.户外活动场地地面平坦、安全,生均面积不小于4平方米,户外大型玩具不少于2件,有适量因地制宜自制的体能锻炼器材,人均3-5件。 4.每班有充足的采光、保暖设施,符合标准的配套桌椅,便于幼儿取放的开放式玩具橱柜、风琴、录音机、黑板等教学设备。 5. 幼儿园配有与教育教学活动配套的教学挂图、磁带、教具和操作材料,为教师配备1-2种省级以上业务刊物,为幼儿配备图书,人均不少于4册。 6. 幼儿园的规模原则上不少于6个班,不超过12个班。按有关规定招生、编班。小班:25-30人;中班:30-35人;大班;35-40人。 二、教师与员工 1.幼儿园保教人员应热爱幼教事业,爱岗敬业,仪表端庄、举止文明,能胜任本职工作并忠于职守。 2.园长应具有师范(含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以上学历,取得幼儿园教师任职资格和园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并有3年以上幼教工作经历和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3.教师应具备高中以上学历,师范(含职业学校幼儿教育专业)毕业以上学历占60%以上,取得幼儿园教师任职资格。 4.保育员应具备初中毕业以上学历,并受过幼儿保育职业培训。 5. 医师应当达到医学院校毕业程度,医士和护士达到中等卫生学校毕业程度,或者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保健员应当达到高中毕业程度,并受过儿童保健知识培训,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资格认可。 6.财会人员与炊事人员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具备相应资格,取得岗位培训合格证书。 慢性传染病、精神病患者,不得在幼儿园工作。 7. 教职工配备比例,按劳动人事部、国家教育委员会《全日制寄宿制幼儿园编制标准(试行)》(人劳编[1987]32号)有关规定执行。 园长: 4-9个班设园长1人,副园长1人;10-12个班设园长1人,副园长1至2人。 专职教师:全日制幼儿园每班配2-2.5人。 保育员:全日制幼儿园每班配1人。 医务人员:全日制3-6个班的幼儿园配1人,6-12个班的配2人。 其他人员:按实际需要配备。 8.依法保障幼儿教师的合法权益,保证园长和教师队伍的相对稳定。教职工工资和福利待遇应当不低于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发布的最低标准,并按时发放。 三、安全与卫生保健 1.幼儿园内无危房,各种建筑、设施设备均有安全防护设施。 2. 幼儿园应按照《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日常管理要求,制定重大及突发事故预防应急预案,组织教职工接受安全教育,增强幼儿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安全事故,保障幼儿及教职工安全。 3.幼儿园应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制度》、《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的规定,贯彻保教结合的方针,认真做好卫生保健工作。 4.会同卫生部门定期做好幼儿和教职工健康体检、预防接种和传染病预防(隔离)工作。离园一月以上的幼儿,入园前须经过医生的全面检查。 5.科学合理安排幼儿一日生活。坚持每天2小时(寄宿园3小时)以上的户外活动,其中体育活动不少于1小时。做好各项体育活动的卫生保健、安全监护工作。对体弱、残疾幼儿予以特殊照顾。 6. 保证幼儿每日足够的饮水需要,做到每人一杯一巾。做好幼儿园环境卫生和个人卫生工作,定时对幼儿所用物品和教玩具进行消毒。 7. 科学合理安排幼儿膳食。食堂严禁承包经营,每周制定带量食谱,每学期膳食调查不少于一次。定期对食堂进行消毒,做到生熟分开,并做好48小时食品留样监控工作。膳食水平须达到一级。教职工伙食与幼儿伙食严格分开,定期向家长公布幼儿伙食账目。 四、保育与教育 1.根据《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要求,从本园和幼儿实际出发,制定具有操作性的、科学的学期、周、日教育教学计划,并认真实施。 2.教师、幼儿在幼儿园应说普通话。 3.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保教并重,游戏活动应成为教育教学的基本手段,每天游戏活动时间不少于教育活动的一半;游戏种类丰富,自选活动不少于30分钟。寓教育于生活、游戏之中。防止教学小学化、成人化,不使用小学教材及不规范用书。利用本土资源为幼儿自制安全卫生、丰富的活动材料。 4.大力开发农村教育资源,积极探索适合农村的幼儿教育方法,总结教育经验;并能定期组织当地其他园所进行观摩教学。 5.充分发挥自身优势,成为当地的幼儿教育资源中心。为当地居民提供儿童早期教育咨询、科学育儿指导等服务,每学期不少于1次。 五、领导与管理 1. 乡镇中心幼儿园的举办和停办,由所在乡(镇)申报,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审核认定。实行乡办乡管。 2.幼儿园应全面贯彻执行《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工作规程》,接受当地人民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的领导和管理。办园思想端正,办园行为规范,不以盈利为目的。 3.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多渠道筹措办园经费。幼儿园必须有固定的经费来源渠道和规范的管理,具备良好的安全设施设备。 4.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负责幼儿园的全面工作。 5.幼儿园实行民主科学管理,建立园领导、教职工岗位责任制,按章办事。建立园务委员会和家长委员会。定期召开园务会议,研究幼儿园的主要工作。认真制定年度计划,定期部署、总结。 6.幼儿园坚持勤俭办园,按规定收费,严格执行财务制度,账目清楚,手续齐备,专款专用。加强财产管理,有计划地添置教学设施。 7.幼儿园应建立园务档案及各类过程性管理资料档案,包括学年和学期各种工作计划总结,教职工和幼儿名册、教师业务档案等,做到各项工作有案可查。 8.幼儿园应主动向主管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工作,反映情况,接受其检查、监督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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